海上危险货物运输托运人法律地位问题研究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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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摘要国际贸易中绝大部分危险货物是通过海上运输来完成的。在众多运输方式中,水路运输与航空、陆路和管道运输相比,具有价廉和适于大量运输的特点,吸引了众多适船货种(如原油和散装化学品等危险品),海运危险品的运输流量大大增加。由于危险货物的海运量不断攀升,导致事故频发,常常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甚或环境污染。不同于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的海上运输关系到公共利益及公共安全,因此,海上危险货物运输引起了各国政府以及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国际社会由此对危险货物运输实行严格的行政技术性立法管理,并在运输法中对危险货物运输进行特别规制。目前,随着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入,西方发达国家将危险货物的生产加工业

2、更多的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已经成为海运危险货物的重要集散地。因此,研究海上危险货物运输对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和分析了海上危险货物运输的立法现状。首先,介绍了国际公约、英美法以及我国理论与实务界对危险货物的界定。理论界缺少明确的危险货物定义条款,大多数运输法在规定海上危险货物运输承托当事人权利义务时,只是间接地对危险货物做了简单定义。我国《海商法》则没有提及危险货物定义。因此,实践中在确定特定货物是否属于危险货物时,一般是按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国内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等危险品名录来判断,并不是按

3、照危险货物定义来直接判断。对于名录之中并未列明,而实际上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属于危险货物还是一般货物的辨别,没有明文规定,实践中一般通过专业人员和专门机构进行鉴定。目前国际上对环境,尤其是海洋环境的保护意识逐渐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发生事故时,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这在海上危险货物民事立法中很快得到了反映,海运中的危险货物扩展到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物质。据此,危险货物是指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因其本身的易燃、易爆、腐蚀、有毒、放射性等物理、化学、生物、机械特性,而对船舶、船载货物、人员、海洋环境造成损害或者有合理理由认为可能造成损害的货物;它包括1但不限于IMDG规则及各国危险货物目录所

4、列明的货物;不包括违禁货物和非法货物。其次,介绍了国际公约及国内法有关海上危险货物运输合同承托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立法现状。着重阐述了海运危险货物运输合同托运人的权利义务。现行的海上危险货物运输民事立法没有形成单独的法律体系,且承托双方权利义务规定具有不平衡性,给托运人加予较多的义务,而赋予承运人特殊的权利,如承运人的危险货物处置权等。第二部分介绍了危险货物托运人的权利、义务。首先,分析了实际托运人与缔约托运人的身份判定问题。尤其是在FOB条件下,即当实际托运人与缔约托运人相分离的情况下,对如何判定实际托运人做了分析。笔者认为实际托运人的身份是法律直接赋予的,不以提单记载或合同约定为

5、判定标准,只要其依法履行了实际交付货物的义务,就应判定为实际托运人。正确判定了二者的身份,是研究其法律地位的基础。危险货物托运人的权利主要有:要求承运人签发提单、要求承运人安全运输危险货物以及索赔权。危险货物托运人的义务主要有:如实通知义务、提供约定危险货物的义务、对危险货物进行妥善包装义务、在危险货物上作出标志、标签义务以及向承运人提供托运危险货物所需的必要单证的义务。本文对危险货物托运人的通知义务作了详细探讨。第三部分对危险货物托运人的法律责任做了详细分析。危险货物托运人的归责原则应适用严格责任而非过错责任原则,其承担法律责任并不以主观过错为条件。笔者分析了具体情况下危险货物托

6、运人应承担的责任及提单转让是否对危险货物托运人的责任产生影响,认为提单债权关系和运输合同关系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在提单转让后,托运人并没有脱离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对承运人仍负有运输合同上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托运人对于危险货物的担保责任是法定义务。第四部分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笔者分析了我国《海商法》68条的不足之处。同时针对航运界普遍存在的危险货物货运代理人瞒报、谎报现象,探讨危险货物货运代理人的特殊法律地位,主要分析了货运代理人以纯粹的危险货物托运人的代理人身份出现时在危险货物运输中的责任。在海上危险货物运输实务中,表明托运人代理身份的货运代理人实质上是不受危险货物立法

7、约束的,即使是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由于托运人承担的是严格责任,代理人也不会直接承担责任。货运代理市场良莠不齐,由此2引起的危险货物责任往往大部分由托运人自己承担,因此,在实务中如何防范和减少货运代理人引起的这类问题,成为保障海上危险货物安全运输的重要课题。针对我国相关立法的不足,笔者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应对危险货物的范围做出界定,建立危险货物鉴定机构。第二,明确危险货物托运人违反妥善包装、作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义务时适用严格责任。第三,当托运人违反通知义务时,针对承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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