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_豫财社[2011]_29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_豫财社[2011]_2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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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豫财社[2011]293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辖市、省扩权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政策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社[2011]64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资金安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任务,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省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

2、的方式,对各地给予适当补助:省财政分配就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与各地就业状况、12地方财政投入、就业专项资金绩效、就业工作成效、资金使用管理等因素挂钩。二、资金使用。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含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特定就业政策补助、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公共就业服务、《就业失业登记证》工本费以及经省人民政将批准的用于促进就业的其他支出。就业专项资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不得用于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严禁

3、用于或变相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租赁、交通工具购置等各项支出。三、预算执行。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就业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责任制,按规定及时审核和拨付资金,强化预算执行分析,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四、资金申请及支付管理。(一)职业介绍补贴。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且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中介机构,可按经其就业服务后实际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人数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职业中介机构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时,按每位12符合免费服务条件的人员每年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计算,不得重复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4、申请材料应附:经职业中介机构就业服务后已实现就业的人员花名册或组织劳务输出人员花名册、接受就业服务的本人签名及《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复印件,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除外)、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职业介绍许可证复印件、职业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职业中介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职业中介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对已经纳入财政补助范围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我省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根据其享受财政补助编制内实有人数,

5、并结合考虑其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工作量,安排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含设备购置、修缮和大型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等项目支出),由同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对未纳入财政补助范围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暂按职业中介机构申领职业介绍补贴的规定申请职业介绍补贴,执行期限不超过2011年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指县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孰业促进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迸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免费就业和创业服务的机构。职业介绍补贴标准原则上按每人200元确定。(

6、二)职业培训补贴。12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四类人员)。四类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其中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有效课时不得少于l20课时,国家培训大纲已有明确课时要求的按大纲规定执行。四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申请者本人。职业

7、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应附: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除外)、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培训后就业或创业证明材料、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行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员,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入到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生活费补贴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学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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