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7606753
大小:21.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9-03
《法律知识办法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 【法规名称】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颁布部门】福州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 【颁布时间】2010-04-07 【实施时间】2010-05-01 【正 文】 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2、》已于2010年3月26日经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4月7日 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2009年12月25日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0年3月26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发挥湿地生态调控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
3、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是指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在闽江入海口的梅花水道划定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保护区的规划、保护及相关的管理活动。maintenancemeasures,thereisabigsecurityrisk,managementhashadagreatimpacttothecity.3.1-8busterminalstationstatusinYibincitylayo
4、uts(4)hoursofoperationmostofYibincitybuslinesin5:30-6:20,andbasicallymeettheYibintravelneeds.Bus 第四条 福州市人民政府及保护区所在地的长乐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湿地保护工作需要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湿地保护规划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福州市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长乐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对湿地保护与管理的职责。 福州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
5、督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福州市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水利、港口航道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长乐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福州市人民政府设立保护区管理机构,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保护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保护区; (三)调查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定期组织环境监测,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和湿地资源; (四)组织开展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和公众宣传教育; (五)依法制止、查处保护
6、区内的违法行为;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保护区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保护、恢复自然环境及野生动植物等资源。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与湿地资源的义务,有权对破坏保护区湿地生态环境与湿地资源的行为进行制止、举报。 鼓励社会团体参与保护区的湿地保护工作。 对保护区的保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由福州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 福州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保护区自然环境状况和湿地生态保护的需要,会同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
7、土资源、海洋与渔业、水利、港口航道等行政管理部门和长乐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编制保护区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向社会公布。maintenancemeasures,thereisabigsecurityrisk,managementhashadagreatimpacttothecity.3.1-8busterminalstationstatusinYibincitylayouts(4)hoursofoperationmostofYibincitybuslinesin5:30-6:20,andbasicallymeet
8、theYibintravelneeds.Bus 经批准的保护区总体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确需对保护区范围、功能区划等内容进行调整或者修改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条 保护区按照自然生态条件、生物群落特征、重点保护对象,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三类功能区。 福州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保护区及其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三类功能区的明显位置设置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