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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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汾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2〕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临汾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实施。临汾市人民政府2012年7月26日临汾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避免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根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16—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负责并监督招标公告的发布;负责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开展稽察。   经信、农业、住建、交通、水利、商务、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现行职

3、责分工,负责对本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五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组织参加投标。    第六条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盈利为目的。第二章招标范围

4、和规模标准第七条下列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工程建设项目达到本办法第九条所规定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煤炭、焦炭、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项目;   (四)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五)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产、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六)道路、桥梁、隧道、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

5、等城市设施项目;   (七)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八)消防、人防、噪音监控等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16—(九)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燃气、园林、绿化、路灯照明等市政工程项目;   (十)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体育、旅游等项目;   (十一)办公建筑、公共建筑、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   (十二)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八条下列使用国有资金、国家融资和使用国际组织、外国政府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达到本办法第九条标准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6、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四)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五)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六)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七)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八)政府特许的融资项目;   (九)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十)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十一)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

7、金的项目。   第九条符合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采购、服务和特许经营,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16—第三章招标   第十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

8、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十一条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不得搞虚假招标,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但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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