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法学民法毕业论文 关于民法草案中人格权法、婚姻法、收养法和继承法的立法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法学民法论文题目:关于民法草案中人格权法、婚姻法、收养法和继承法的立法思考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内容摘要:民法草案中对于人格权法、婚姻法、收养法和继承法专编规定,在编章的设计上很有创新,但也存在立法上的可商榷之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隐私权等都应适当删改。关键词:民法草案人格权法立法思考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以下称《草案》)被列入会议正式讨论的范围,标志着中国民法典的制定进入了实质性阶段。在民法草案中,人格权法、婚姻法、收养法和
2、继承法被分为四编依次排列。其中,人格权法属全新立法设计,而婚姻法、收养法和继承法则将现行法律规定全盘引入,未增加新的内容。笔者认为,民法草案的上述设计,既有创新的规则,又存在立法上的可商榷之处。一、人格权法的创新与完善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客观要求。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法的设计,充分体现了这一立法思想。1、在《草案》的“一般规定”中,民法草案的主要内容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首次明确把信用权和隐私权列入人格权范围之内;第二,指导了人格权与民事主体的不可分离性,人格权不得转让和继承;第三,明示了对自然人的姓名、肖像和法人的名称的合理使用界限;第四,提出了保护人格权的法律措施,包括侵
3、权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和行使请求权的主体范围。2、在《草案》“生命健康权”中,民法草案提出了四项新的立法内容:第一,增设了自然人对身体的处分权,即自然人有权将身体的血液、骨髓、器官等捐助给他人,也有权将遗体捐助。如果自然人生前不反对捐助,死亡后,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将遗体的全部或一部分捐助。这种立法设计一方面反映了文明社会中,法律对自然人处置自己身体的意思表示的尊重,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鼓励人们以捐助身体组织的方式实现社会成员的互爱互助和从事医学科学研究。第二,增加了对自然人的遗体和骨灰给予法律保护的规定,维护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和社会伦理道德。第三,为了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权,限制有关
4、科研机构对人体进行开发新药或者新的治疗方法的试验,规定只有经过卫生等主管部门批准、向接受试验的本人告知可能产生的损害并经其同意后才可进行上述试验。第四,规定了医疗机构对自然人的救助义务,即自然人因灾害、事故等原因致使生命健康处于危险状态,急需抢救而不能立即支付医疗费用,有关医疗机构应当救助。3、在《草案》的“姓名权、名称权”中,民法草案增加了以下内容:第一,鉴于现实生活中自然人使用笔名和艺名所带来的人格利益,指出自然人的笔名、艺名等与姓名受同等保护。第二,鉴于中国人口众多、难以避免自然人姓名的重名现象,指出使用重名的自然人姓名时,应当采取适当方式,避免造成混淆、误导。4、在《草案》的“
5、肖像权”中,民法草案增加了两项内容:第一,指出自然人有权保护自己的肖像不受歪曲、污辱。第二,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0条关于“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的规定,改为“自然人有权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公开使用自然人的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5、在《草案》的“信用权”中,民法草案提出了如下立法设计:第一,鉴于信用能够给自然人和法人带来的人格利益,民法草案中明确指出自然人、法人享有信用权;禁止用诋毁等方式损害自然人、法人的信用。第二,针对现实生活中征信机构对自然人和法人信用资料的收集、保存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6、,民法草案中提出征信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收集、记录、制作、保存自然人、法人的信用资料;征信机构应当合理使用并依法公开信用资料。第三,民法草案中提出人民法院、金融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可以依法设立相关信用档案。第四,民法草案中提出自然人和法人对其信用资料享有知情权和修改权,即自然人、法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征信机构涉及自身的信用资料,有权要求修改与事实不符的信用资料。6、在《草案》的“隐私权”中,民法草案提出了以下的立法设计:第一,明确指出自然人享有隐私权,并提出了隐私的范围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第二,提出了禁止以窥视、窃听、刺探、披露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第
7、三,提出了自然人的住宅不受侵扰,自然人的生活安宁受法律保护。第四,提出了自然人、法人的通讯秘密受法律保护;禁止以开拆他人信件等方式侵害自然人或者法人的通讯秘密。第五,提出了收集、储存、公布涉及自然人的隐私资料,应当征得本人同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笔者认为,为全面、完善地保护自然人和法人的人格利益,对人格权的立法设计,还应增加以下内容:第一,在“生命健康权”中,应当规定对自然人的生命信息和遗传基因的法律保护,规定禁止任何人以非法手段获取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