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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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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认定复议申请书 一:工伤认定复议书工伤认定复议申请书 一:工伤认定复议书 申请人:中国口口银行口口市支行,地址:口口区口口街46号,负责人:口口,职务:行长,。委托代理人:口口,中国口口银行口口市支行组织人事部经理。委托代理人:口口,中国口口银行口口市支行个人业务部副经理。被申请人:口口市口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口口区口口处江城大道236号,负责人:口口,职务:局长。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二00七年六月七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向口口区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口口劳社伤险认决字80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关于口口不属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决定并重新认定为
2、工伤。事实及理由:申请人财会部员工口口受申请人指派于XX年3月2日前往口口市参加口口农行组织的全系统财务、安全保卫、业务交叉大检查,当日晚饭后8时许口口与同事散步返回住宿楼时不慎摔伤右膝,经西南医院诊断为右膝胫骨髁间后棘骨折。被申请人在口口劳社伤险认决字80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中认为:口口是因工外出期间在休息期间因意外受伤,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受伤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十五条应当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任何条款,故认定口口的受伤不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因工外出期间在休息期间因意外受伤,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是对《工伤保险条
3、例》十四条规定的“因工作原因”的片面理解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受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的立法目的,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如下:口口受申请人指派于XX年3月2日前往口口市参加口口行组织的全系统财务、安全保卫、业务交叉大检查。按要求,为执行检查任务做准备,包括口口在内的所有参加人员必须于3月2日集中在口口分行报到并接受统一培训和安排,包括吃、住、行等。当日晚饭后8时许口口与同事上住宿楼时,不慎摔伤右膝,经西南医院诊断为右膝胫骨髁间后棘骨折。上述事实已经被申请人调查确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五款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
4、定为工伤。无疑,在因工外出期间,只要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就应当认定为工伤。申请人认为,是否“工作原因”要结合因工外出期间的具体提请复议 二: 申请人:XXX,女,土家族,XX岁,身份证号:XXXXX。被申请人:XXX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XXXX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年负责人:XX,职务:XX 劳社月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向XX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认定为工伤。复议请求: 《工伤认定决定书》关于不属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决定并重新认定。 一、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 二、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田明会的受伤属于工伤的认定决定。事实与
5、理由:XXX是在上班途中受的伤。申请人在XXXX工作,因工作需要(XXX年X月X日有晚自习),须XX年X月XX日回XXX,乘车至XXXXX,在横过公路的途中,被秦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撞倒,造成XXX受伤。XXX的受伤是在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六款之规定,XXXX的受伤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综上所述,XXX的受伤符合认定为工的条件,,被申请人的决定 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当予以撤销,请求复议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重新作出认定,支持申请人的全部复议请求。此致XXX县人民政府申请人:XXXX二O一二年月日
6、 三: 申请人:XXX性别:女年龄:岁单位:职业:住址:XXXXX市XXX区XXX小区120幢35号被申请人:XX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XXXXX市XXX路X号法定代表人:XXX职务: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XXX年X月XX日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XXX劳工伤认326号)具体行政行为,向XXXXX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事实及理由:我丈夫王XX系XXXXX市XX公司职工,X年X月被借调至XXXXX市XXX区XXXX单位,从事xx岗位工作。XX年3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XXXX单位办公室突发病,同事当即拨打120急求电话,XXXXX市人
7、民医院现场抢救,并以“呼吸心跳骤停”收住院,住院后诊断为:多发脑干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深度昏迷,提示脑死亡。在抢救治疗过程中,XXXX单位、XX公司领导十分关心,聘请专家,医院也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救,最终王XX于XX年3月19日呼吸心跳停止,3月28日医院出具死亡医学书,死亡原因系:多发脑干大量出血,《》。XX公司于XX年3月30日向XX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实,认为王XX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155小时后死亡的情形,不属于视同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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