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ID:17574092

大小:50.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9-0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_第1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_第2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_第3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_第4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效率和实施成效,保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科技计划项目,是根据自治区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以财政资金支持或以宏观调控政策为引导的,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科技厅”)组织、实施或指导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示范等类型的项目。第三条本办法是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管理结构、责任主体及其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管理与实施的基本程序和要求等事项所做

2、的规定。第四条科技计划项目实行专家评审立项,公开管理程序,健全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科技厅是科技计划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科技厅综合计划管理部门负责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统筹协调和支撑服务,各专项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根据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需要,科技厅可委托具备一定条件的机构开展科技计划的相关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被委托机构不得利用这一委托从事营利性活动。第六条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般包括发布指南、申请立项、实施管理、项目验收等环节。科技计划项目逐步实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第七条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引入评估评审机制,执行科技部《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自

3、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根据需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逐步推行法人负责制。第八条科技厅建立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专家信息库、项目库以及信用库等,由科技厅综合计划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及运行维护。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在保护相关单位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的前提下,建立公开制度,推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公开和信息的共享。第九条科技厅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所需专家从专家信息库中随机抽取。第十条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行回避制度。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实施管理、验收等过程中,凡与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管理决策公正性的当事人必须回避。第十一条科技厅制定科技计划项目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

4、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建立信用评价档案,依据科技计划项目在申请立项、中期评估和验收考核等过程中的具体执行情况,对不同责任主体评定相应的信用等级。第十二条科技计划项目的经费管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科技计划项目的绩效考评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科技项目绩效考评办法(试行)》执行。第三章立项第十三条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一般包括申请、评审、签约三个基本程序。第十四条根据自治区科技发展规划和当年科技工作重点,科技厅各专项计划管理部门组织研究并提出各计划的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综合计划管理部门汇总后提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正式发

5、布。第十五条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申请科技计划项目可经申请单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所在地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科技厅认可的技术联盟、技术协会、科技园区等渠道推荐,无具体主管部门的单位也可直接申请。第十六条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者和申请单位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完成项目的科研开发能力;(二)具有相关的工作和知识的积累;(三)符合申报单位法人资格、从事行业等方面的要求;(四)具备必要的人才队伍、经济能力和相关研究条件;(五)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和工作基础。第十七条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原则上按照以下工作流程进行:(一)申请者参照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填写申请书,并通过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

6、息系统统一提交;(二)科技厅综合计划管理部门按照各计划项目的不同申请要求组织形式审查和查重;(三)科技厅综合计划管理部门将通过审查的项目分配至专项计划管理部门,各专项计划管理部门组织经济、科技、战略等方面的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并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按照计划立项数不高于1:1.3的比例数提出项目立项建议;(四)科技厅综合计划管理部门汇总各专项计划管理部门的立项建议,经过查重和平衡后,提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委员会审定;(五)科技厅综合计划管理部门对通过审定的项目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六)对公示后无异议的立项项目,由申请单位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科技厅各专项计划管理部门组织技术

7、、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家进行论证;(七)科技厅综合计划管理部门将通过可行性论证的项目报请科技厅主管厅领导批准确定立项;(八)科技厅各专项计划管理部门编制项目计划,经综合计划管理部门审核后,由科技厅会同财政厅统一签发;(九)对于未立项的项目由科技厅各专项计划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可作为下次立项的备选项目,或不予支持等,并向申请单位书面反馈;(十)科技厅综合计划管理部门将备选项目纳入项目库,并建立备选项目库,实现动态管理。第十八条专家的遴选由各专项计划管理部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