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司法制度毕业论文 关于我国司法制度的现状及改革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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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法学司法制度论文题目:关于我国司法制度的现状及改革构想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司法机关在司法改革方面作了大量探索和工作,取得了不少进展,有的还通过立法从法律上加以明确和规范。但有些还只能说是初步的、形式上的一些改进。但总体上说,目前司法制度的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实践中存在的管理体制不顺、制度不健全、司法人员素质不高、监督机制不完善、有法不依、执法犯法等问题

2、引发出的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已到了刻不容缓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推进司法制度改革,实现司法公正,已经成为时代的迫切需要。当然,司法改革不仅是司法部门和司法人员的事,也是法学界和社会各界义不容辞的义务。为此笔者不揣冒昧,在浅析我国司法现状的基础上,撰文坦露感想,以期对我国司法改革有所裨益。  一.我国司法制度现状评析  1.我国现有审判制度的问题  法院作为国家的独立审判机关,人们追求公正的最后屏障。建国以来,一直实行合议庭审判和审判委员会制。这一制度在当时法官法律素质不高的情况下,为保证办案质量起

3、了一定的作用。随着社会的与发展,通过50年的实践,审判委员会和合议庭存在的一些弊端也日益浮出。法院不是以审判职能来进行管理,则采用行政管理的模式,这必然导致,审判案件中的“请求”“汇报”“批准”。从而丧失了宪法规定的独立审判的初衷, 使其流于形式。如审案的定不了案,定案的不审案。审判委员会听案定案,很难了解和掌握案件的真实情况。这种审判机制不但会在认定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上带来问题,也模糊了办案责任,大大地挫伤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也降低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同时这种机制还为说情循私者开创了门路。我

4、国审判制度在诸多方面存在缺陷,这些缺陷极易导致司法不公,产生腐败,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独立审判未得到肯定和保护。  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虽然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审判独立制度,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审判独立根本未能真正的独立,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的干扰,首先,宪法和法律并未明确肯定法院在国家基本权力结构中独立,在国家结构形式上实行人大监督下的一府两院制。审判人员须所在地人大任免,法院工作须向同级人大报告并受其监督,因此审判权相对

5、于人大而言并未独立,尤其是许多地方不仅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而且发展演变为对个案的插手和干涉,致使审判权难于独立。其次,宪法规定的审判独立实质上是法院独立而并非法官独立。从现代司法及公正理念来看,审判独立必须是法官独立,因为只有当官独立,才能使现代诉讼制度中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真正发挥作用,才能使法官的自身价值和责任性结合并充分发挥出来。现在法官审判案件要受到来自庭长、院长乃至审判委员会等多方面的牵制。  2.缺乏科学有效的法院管理体系。  多少年来“官本位”始终困扰着我们这个社会,无论是厂矿企业,

6、还是学校或社会团体等,都热衷于采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建国以来,法院也同样如此,科级、处级到局级,一级一级分得十分详细,一级管一级,下级服从上级的行政领导模式,这与审判规律的模式格格不入,削弱或剥夺了合议庭审判定案的效能,产生的结果必然是层层汇报请求,庭长、院长 权力无限扩大和异化,行政管理权演变为审判权。合议庭的审判质量和效益,乃至审判工作的合法性就大打折扣很难保证。应当说,法官的审判提遵循的原则只有一条,服从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审判,就像军人服从命令作为天职一样。可是法官的审判不仅受到内部的

7、干涉,而且还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干预。由于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掌握着法院干部的晋升、任用等管理权,可以通过此权力来干涉审判工作。地方政府掌握着法院财政大权也可以通过此权力来操纵法院的审判工作。在这种领导和管理体制下,如何体现和确保审判工作的公正、和效益呢。  3.庭审功能未能得到强化,暗箱操作仍然盛行。  我国三大诉讼法中均对开庭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实践中为什么到处盛行“案子一进门两头都托人”“要打官司先打关系”的恶习和歪风呢?笔者认为关键在于法院庭审活动存在着严重的形式主义。许多案件的事实在没有经过

8、对方当事人当庭质证的情况下就由法官与一方当事人于庭外加以认定,当事人在开庭时提供的证据和主张得不到法官足够的重视,法官审理案件的大部分精力放在庭外,这种“未审先定”,使得“当庭认定事实和当庭作出裁判”的诉讼目标很难兑现。庭审功能的弱化,必然导致庭外活动增多,法官主动出击调查收集证据,与当事人或代理人接触就更加频繁。有些地方法院由于经费或其它原因,与当事人或代理人一起出差取证或办案,这种同吃同住同行现象,给司法腐败滋生提供了机会,也为诉讼案件久拖不决,增加诉讼成本,为不法寻租者提供充足的时间和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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