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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井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矿山井下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内容,按条块的纲纲主要分三个部分:即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现将三个部分的相关内容和大家共同学习与探讨,首先讲第一个提纲: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一、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1、设计要求1-1、地下开采设计管理制度1.目的黄金是珍贵的矿产资源,也是一种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为了经济、合理地开发和利用有限的黄金矿产资源,规范地下开采设计,同时为施工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确保施工安全,因此,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体系,对地下开采设计管理制度提出了相关要求。2.设计工作及分类地下开采设计分为外部设计和内部设计两种:为什么要区分为外部设计与内部设计?外部设计是指公司内部没有设计资质和能力,由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包括矿井的开拓设计等;内部设计由公司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对某一具体工作内容进行的设计,包括采矿单体设计、局部生产勘探设计、局部的工艺改进设计等。3.职责 1)主管副总经理负责批准地下开采设计的实施。2)生产技术部负责内部地下开采、选矿、冶炼相关设计并牵头组织会审,配合外部设计单位做好外部设计工作。3)地测部负责提供地下开采设计所需要的相关的地质、测量资料,并负责地下开采的生产勘探设计,配合外部设计单位做好外部设计工作。4)施工方负责地下开采设计的实施,编写施工组织计划,确保安全施工。4.工作程序1)内部地下开采设计方法选择。地下开采方法:依据初步设计推荐的采矿方法进行设计。2)地下开采小型及采矿单体设计。地下开采小型及采矿单体设计:根据技术副总经理下达的设计任务,由采矿工区、生技部、地测部、安环部等有关人员商讨解决,选择经济合理、技术上可行的方案。由生技部技术人员确定采矿结构参数及工程量,最后将参数数据及工程量标注在图纸上(包括文字说明)。3)地下开采外部设计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设计内容要求,寻求相应的、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并对其设计资质进行核实,报主管领导批准,并与设计单位签订委托设计书,督促设计单位按期完成相应外部设计。4)生技部应要求设计单位(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确保公司生产部门能理解设计意图及方案。 5)生技部负责保存相关设计文件(图纸)。8.1.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设备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2.范围本制度提出了新、改、扩建项目管理要求,旨在规范项目管理工作;本制度适用于新、改、扩建项目论证、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等全过程及其相关管理活动。3.引用标准或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5)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4.职责1)各厂、部负责做管辖范围内小、中型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编制和设计。2)安全环境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安全管理进行总体监控,参与新、改、扩建项目设计方案的评审,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和职业健康安全评价制度;安全、环保“三同时”制度; 落实建设项目施工环境保护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制度,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及达到总量控制要求。3)基建和生产部门负责在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中,落实安全、环保项目“三同时”制度,并会同工程监理部门搞好工程监理,做好施工过程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采取措施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和施工安全。4)财务部负责建设工程中项目的预结算资金落实。5)分管领导负责招集有关部门或人员对项目进行论证、设计输出的评审、预结算编制和竣工验收。6)生产部负责中、小型新、改、扩建项目设计审核和大型新、改、扩建项目委外设计外委。负责项目施工计划的下达。基建项目则由基建部门负责。5.工作程序1)管理项目A.生产部门:矿体开拓、新建排土场等。B.基建部门:矿区范围内的基建工程或其他工程项目。C.项目管理基本流程设计审核项目提出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论证项目设计项目投入使用项目验收项目招投标项目施工2)属正常生产中的小型项目不作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及论证,直接进行项目设计。3)项目来源 A.从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中产生。B.从企业发展规划中产生的要求。C.从优化生产工艺中产生的需要。D.由公司或政府有关部门建议或指令。4)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A.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可行的技术方案、经济技术分析、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职业健康安全报告书(表)。上述内容可以是独立报告,也可以作为章节合在统一报告中。B.可行的技术方案指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能实现目标全部可用方案。包括技术路线描述、设备投入、工程量、预计工期等。C.经济技术分析指在现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全部可用方案作经济技术评价。包括投资估算、实现方案的技术难易度分析、风险评价等。D.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包括对项目的选址、施工和投产后将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分析;拟采取的防范措施和最终不可避免的影响所进行的调查和预测;对项目可能造成的近期和远期环境影响、拟采取的防治措施进行评价,论证和选择技术可行、经济与布局合理、环境有害影响较小的最佳方案。F.环保篇(章)必须具有下列内容:环境质量现状;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项目设计应遵循的环境标准;各污染源控制方案;环保设施分类投资和环保项目总投资估算及其占项目固定资产比例;环境影响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G.职业健康安全报告书(表):包括项目在选址、设计、施工、设备和投产后将对职业健康安全产生的影响分析和识别;拟采取的防治措施进行评 价、论证,选择技术可行、经济与布局合理、不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最佳方案。H.职业健康安全篇(章)必须具有下列内容:职业健康安全现状;主要影响职业健康安全因素;项目设计应遵循的职业健康安全卫生标准;各影响职业健康安全因素控制方案;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分类投资和环保项目总投资估算及其占项目固定资产比例;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6.项目招投标项目由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组织。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7.项目施工1)项目管理责任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负责项目施工的管理,对工程质量、环境、安全业绩、施工进度和预算执行负责。2)项目管理员应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环境安全交底,对原材料质量、施工过程质量进行监控,对隐蔽工程及焊接、防渗等特殊工序进行确认,并组织有关人员签证;采取有力措施对分包方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实施控制或施加影响。3)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应保障落实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专项设施所需的资金、设备和材料,不得任意削减或挪用。4)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对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与主体设施同时施工的落实情况,以确保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使环保与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与主体设施同时竣工验收。5)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当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防止粉尘、噪声、振动等对周围区域的污染和危害;妥善 处置废弃物。有关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原则上以施工单位为主自行制定,并报相关厂部或基建科审查。6)由于一些不可避免的原因在项目施工中对周围环境造成的破坏,待建设项目竣工后,由施工单位予以恢复。7)项目施工单位应协同相关厂、部、公司档案室做好环保与职业健康安全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在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移交给公司,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资料。8.项目验收1)新、改、扩建项目在交付使用或试生产前,相关厂、部组织相关部门参加检查,以核实项目工程总体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尤其是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安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报告书(表)、职业健康安全报告书(表)批复中提出的有关规定。2)项目试生产运行期间,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要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管理、设备供应等单位,及时处理运行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并协同安环部做好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设施预监测。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设计能力和标准要求时,安环部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向省或市环境监测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手续。3)在对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监测之后,安环部向负责审批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监测验收报告》。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的情况、治理的效果、达到的指标,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经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组织生产,并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主体设施进行统一管理。4)在对建设项目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进行竣工监测之后,安环部向 负责审批的职业健康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部门提交《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说明职业健康安全设施运行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经职业健康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组织生产,并将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纳入生产主体设施进行统一管理。8.2生产工艺管理制度1.一般规定1)地下采矿,应按设计要求进行。2)每个采区(盘区、矿块),均应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3)矿柱回采和采空区处理方案,应在回采设计中同时提出中段矿房回采结束,应及时回采矿柱,矿柱回采速度应与矿房回采速度相适应;矿柱回采应采取后退式回采方式,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4)应严格保持矿柱(含顶柱、底柱和间柱等)的尺寸、形状和直立度,应有专人检查和管理,以保证其在整个利用期间的稳定性。5)溜矿井不应放空。不合格的大块矿石、废旧钢材、木材和钢丝绳等杂物,不应放人井内,以防堵塞。溜井口不准有水流入;人员不应直接站在溜井、漏斗的矿石上或进入溜井与漏斗内处理堵塞。采用特殊方法处理堵塞,应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6)采场放矿作业出现悬拱或立槽时,人员不应进入悬拱,立槽下方危险区进行处理。7)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回采工作面、采准和切割巷道,应采取支护措施;因爆破或其他原因而受破坏的支护,应及时修复,确认安全后方准作业。回采作业,应事先处理顶板和两帮的浮石,确认安全方准进行。不应在 同一采场同时凿岩和处理浮石。作业中发现冒顶预兆应停止作业进行处理;面积冒顶危险征兆,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在井下处理浮石时,应停止其他妨碍处理浮石的作业。井下潜在或已发生危及作业人员健康或安全的危险状态,而当班作业结束前来不及消除时,应由当班负责人作好书面记录,内容包括危险状况和所采取处理措施。下一班负责人在本班作业人员开始位于危险区的作业前,应确认上一班的记载内容,并对可能受其影响的作业人员提醒危险状况、已采取的处理措施、为消除危险状态应做的工作。8)应建立顶板分级管理制度。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应有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9)工程地质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的矿山,应遵守下列规定:——设立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地压管理,及时进行现场监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发现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应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地表塌陷区应设明显标志和栅栏,通往塌陷区的井巷应封闭,人员不应进人塌陷区和采空区。10)采用留矿法、空场法采矿的矿山,应采取充填、隔离或强制崩落围岩的措施,及时处理采空区;较小、较薄和孤立的采空区,是否需要及时处理,由主管副总经理决定。11)矿井停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井下不应爆破,内燃设备应停止作业。12)井下爆破,应遵守GB6722的规定。2.采矿方法(根据实际情况) 1)采用浅孔留矿法采矿,应遵守下列规定:——开采第一分层之前,应将下部漏斗和喇叭口扩完,并充满矿石;——每个漏斗应均匀放矿,发现悬空应停止其上部作业,并经妥善处理,方准继续作业;——放矿人员和采场内的人员应密切联系,在放矿影响范围内不应上下同时作业;——每一回采分层的放矿量,应控制在保证凿岩工作面安全操作所需高度,作业高度不宜超过2m。2)采用充填法回采,应遵守下列规定:——采场应有良好的照明;顺路行人井、溜矿井、泄水井(水砂充填用)和通风井,均应保持畅通;——采用上向分层充填法采矿,应预先进行充填井及其联络道施工,然后进行底部结构及拉底巷道施工,以便创造良好的通风条件;当采用脉内布置溜矿井和顺路行人井时,不应整个分层一次爆破落矿;——每一分层回采完毕后应及时充填,上向充填法最后一个分层回采完毕后应严密接顶;下向充填法每一分层均应接顶密实;——在非管道输送充填料的充填井下方,人员不得停留和通行;充填时,各工序之间应有通讯联络;——顺路行人井、放矿井,应有可靠的防止充填料泄漏的背垫材料,以防堵塞及形成悬空;采场下部巷道及水沟堆积的充填料,应及时清理;——充填料应无毒无害;——采用下向胶结充填法采矿,采场两帮底角的矿石应清理干净;——用组合式钢筒作顺路天井(行人、滤水,放矿)时,钢筒组装作.业 前应在井口悬挂安全网;——采用人工间柱上向分层充填法采矿,相邻采场应超前一定距离;——矿柱回采应与矿房回采同时设计。3)回采矿柱,应遵守下列规定:——回采顶柱和间柱,应预先检查运输巷道的稳定情况,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采用胶结充填采矿法时,应待胶结充填体达到要求强度,方可进行矿柱回采;——回采未充填的相邻两个矿房的间柱时,不得在矿柱内开凿巷道;——所有顶柱和间柱的回采准备工作,应在矿房回采结束前做好(嗣后胶结充填采空区除外);——除装药和爆破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未充填的矿房顶柱内的巷道和矿柱回采区;——大量崩落矿柱时,在爆破冲击波和地震波影响半径范围内的巷道、设备及设施,均应采取安全措施;未达到预期崩落效果的,应进行补充崩落设计。8.3生产保障系统管理8.3.1采矿厂供配电管理制度1.供电1)矿山企业各种电气设备或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应遵守 GB50070的规定。2)井下各级配电标称电压,应遵守下列规定:——高压网络的配电电压,应不超过10kV;——低压网络的配电电压,应不超过1140V;——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过22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不超过36V;行灯电压应不超过36V;——手持式电气设备电压,应不超过127V;3)由地面到井下中央变电所或主排水泵房的电源电缆,至少应敷设两条独立线路,并应引自地面主变电所的不同母线段。其中任何一条线路停止供电时,其余线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担负全部负荷。无淹没危险的小型矿山,可不受此限。4)井下电气设备不应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其中性点不应直接接地,变压器二次侧的中性点不应引出载流中性线(N线)。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应用于向井下供电。5)向井下供电的断路器和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各回路断路器,不应装设自动重合闸装置。6)引至采掘工作面的电源线,应装设具有明显断开点的隔离电器。从采掘工作面的人工工作点至装设隔离电器处,同一水平上的距离不宜大于50m。7)矿山企业应备有地面、井下供(配)电系统图,井下变电所、电气设备布置图,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图。有关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的变动,应由矿山企业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在图中作出相应的改变。 2.电气线路1)水平巷道或倾角45°以下的巷道,应使用钢带铠装电缆;竖井或倾角大于45°的巷道,应使用钢丝铠装电缆。移动式电力线路,应采用井下矿用橡套电缆。井下信号和控制用线路,应使用铠装电缆。井下固定敷设的照明电缆,如有机械损伤可能,应采用钢带铠装电缆。2)敷设在硐室或木支护巷道中的电缆,应选用塑料护套钢带(或钢丝)铠装电缆。3)敷设在竖井内的电缆,应和竖井深度相一致,中间不准有接头。如竖井太深,应将电缆接头部分设置在中段水平巷道内。4)在钻孔中敷设电缆,应将电缆紧固在钢丝绳上。钻孔不稳固时,应敷设保护套管。5)必须在水平巷道的个别地段沿地面敷设电缆时,应用铁质或非可燃性材料覆盖。不应用木材覆盖电缆沟,不应在排水沟中敷设电缆。6)敷设井下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在水平巷道或倾角45°以下的巷道内,电缆悬挂高度和位置应使电缆不能受到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能落在运输机车上,电力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应不大于3m,控制与信号电缆及小断面电力电缆间距应为1.0~1.5m,与巷道周边最小净距应不小于50mm;——不应将电缆悬挂在风、水管上,电缆上不应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电缆应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净距不应小于300mm;——在竖井或倾角大于45°的巷道内,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倾斜巷道内,电力电缆应不超过3m,控制与信号电缆及小截面电力电缆应不超过 1.5m;在竖井内应不超过6m;敷设电缆的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且不应损坏电缆的外皮;——橡套电缆应有专供接地用的芯线,接地芯线不应兼作其他用途;——高、低压电力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50mm,并应不小于电缆外径。7)通过防火墙、防水墙或硐室部分,每条应分别用金属管或混凝土管保护。管孔应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密闭。8)内的电缆每隔一定距离和在分路点上,应悬挂注明编号、用途、电压、型号、规格、起止地点等的标志牌。3.气及保护1)电力网的短路电流,应不超过井下装设的矿用高压断路器的额定开断电流。非矿用高压油断路器用于井下时,其使用的开断电流值应不超过其额定开断电流值的一半。2)下中央变电所或采区配电所引出的低压馈出线,应装设带有过电流保护的断路器。3)地面架空线引入井下的供电电缆,在架空线与电缆连接处、井下变电所一次配电母线侧及与一次母线相接且电缆线路较长的旋转电机的机旁机柜内部,均应装设避雷装置。4)变(配)电所,高压馈出线应装设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低压馈出线应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有爆炸危险的矿井,保护装置应能实现有选择性的切断故障线路并能实现漏电检测和动作于信号;无爆炸危险的矿井,保护装置宜有选择性的切断故障线路或能实现漏电检测并动作于信号。 漏电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值班人员每天应对其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不应任意取消。4.(配)电所硐室1)永久性中央变(配)电所硐室,应砌碹。采区变电所硐室,应用非可燃性材料支护。硐室的顶板和墙壁应无渗水,电缆沟应无积水。中央变(配)电所的地面标高,应比其入口处巷道底板标高高出0.5m;与水泵房毗邻时,应高于水泵房地面0.3m。采区变电所应比其入口处的巷道底板标高高出0.5m。其他机电硐室的地面标高应高出其入口处的巷道底板标高0.2m以上。硐室的地平面应向巷道等标高较低的方向倾斜,其坡度可为2‰~3‰。2)超过6m的变配电硐室,应在两端各设一个出口;当硐室长度大于30m时,应在中间增设一个出口;各出口均应装有向外开的铁栅栏门。3)内各电气设备之间应留有宽度不小于o.8m的通道,设备与墙壁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o.5m。4)电硐室装有带油的设备而无集油坑的,应在硐室出口防火门处设置斜坡混凝土挡,其高度应高出硐室地面o.1m。5)内各种电气设备的控制装置,应注明编号和用途,并有停送电标志。硐室入口应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标志牌,高压电气设备应悬挂“高压危险”的标志牌,并应有照明。没有安排专人值班的硐室,应关门加锁。5.通讯和信号1)所有作业地点、安全通道和通往作业地点的人行道,都应有照明。2)工作面可采用移动式电气照明。有爆炸危险的井巷和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携带式蓄电池矿灯。炸药库照明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3)区变电所到照明用变压器的380V/220V供电线路,应为专用线,不应与动力线共用。照明电源应从采区变电所的变压器低压出线侧的断路器之前引出。4)调度室至井下各中段采区、马头门、装卸矿点、井下车场、主要机电硐室、井下变电所、主要泵房和主扇风机房等,应设有可靠的通讯系统。矿井井筒通讯电缆线路一般分设两条通讯电缆,从不同的井筒进入井下配线设备,其中任何一条通讯电缆发生故障,另一条通讯电缆的容量应能担负井下各通讯终端的通讯能力。井下无线通讯系统,应覆盖有人员流动的竖井、斜井、运输巷道、生产巷道和主要开采工作面。井下通讯终端设备,应具有防水、防腐、防尘功能。5)装卸矿点、提升人员的井口及各中段马头门等处,宜设电视监控系统。6.保护接地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等,均应接地。巷道中接近电缆线路的金属构筑物等也应接地。2)下列地点,应设置局部接地极:----装有固定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的高压配电装置;——采区变电所和工作面配电点;——铠装电缆每隔100m左右应接地一次,接线盒的金属外壳也应接地。3)矿井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应形成接地网:——所有需要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极,均应与接地干线连接;接地干线应与主接地极连接;——移动式和携带式电气设备,应采用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接地,并与接地干线连接; ——所有应接地的设备,应有单独的接地连接线,不应将其接地连接线串联连接;——所有电缆的金属外皮,均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和接地。无电缆金属外皮可利用时,应另敷设接地干线和接地极。4)各中段的接地干线,均应与主接地极相连。敷设在钻孔中的电缆,如不能与井下接地干线连接,应将主接地极设在地面。钻孔金属套管可用作接地极。5)主接地极应设在井下水仓或积水坑中,且应不少于两组。局部接地极可设于积水坑、排水沟或其他适当地点。6)接地极应符合下列要求:——主接地极设置在水仓或水坑内时,应采用面积不小于O.75m2、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局部接地极设置在排水沟中时,应采用面积不小于O.6m2、厚度不小于3.5mm的钢板,或具有同样面积而厚度不小于3.5mm的钢管,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局部接地极设置在其他地点时,应采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壁厚不小于3.5mm的钢管,钢管上至少应有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孔,并竖直埋入地下。7)接地干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lOOmm2、厚度不小于4mm的扁钢,或直径不小于12mm的圆钢。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干线的连接线(采用电缆芯线接地的除外)、电缆接线盒两头的电缆金属连接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48mm2、厚度不小于4mm的扁钢或直径不小于8mm的圆钢。 8)接地装置所用的钢材,应镀锌或镀锡。接地装置的连接线应采取防腐措施。9)当任一主接地极断开时,在其余主接地极连成的接地网上任一点测得的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Ω。每台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与接地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线,其电阻值应不大于lΩ。高压系统的单相接地电流大于20A时,接地装置的最大接触电压应不大于40v。接地线及其连接部位,应设在便于检查和试验的地方。7.检查和维修1)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等,应建立表9所列的主要检查制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应及时将检查结果记录存档。2)变压器等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应每年进行一次理化性能及耐压试验;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应每半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理化性能试验或耐压试验不合格的,应更换。补充到电气设备中的绝缘油,应与原用油的性质相同,并事先经过耐压试验。应定期检查油浸泡电气设备的绝缘油量,并保持规定的油量。3)矿井电气工作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对重要线路和重要工作场所的停电和送电,以及对700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检修,应持有主管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签发的工作票,方准进行作业;——不应带电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动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 ——停电检修时,所有已切断的开关把手均应加锁,应验电、放电和将线路接地,并且悬挂“有人作业,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警示牌并送电;——不应单人作业。电气设备主要检查制度检查项目检查时间井下自动保护装置检查每季一次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测定每季一次井下全部接地网和总接地网电阻测定每季一次高压电缆耐压试验、橡套电缆检查每季一次新安装和长期没运行的电气设备,合闸前应测量绝缘和接地电阻投入运行前4)供给移动式机械(装岩机、电钻)电源的橡套电缆,靠近机械的部分可沿地面敷设,但其长度应不大于45m,中间不应有接头,电缆应安放适当,以免被运转机械损坏。5)移动式机械工作结束后,司机离开机械时,应切断机械的工作电源。6)橡套电缆的接头,其芯线应焊接或熔焊,接头的外层胶应用硫化热补法进行补接;或采用矿山专用插接件连接。8.3.2井下防排水及水仓管理制度1.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矿厂井下排水系统及水仓管理。2.职责1)公司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防排水系统的设计。2)采矿厂机电车间负责日常井下防排水及水仓管理工作。3.管理要求 1)总要求要切实加强对水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要保证水害防治的资金、工程、设备仪器落实到位;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对矿井水害防治负技术责任;采矿厂机电车间负责日常井下防排水及水仓管理工作。2)防排水系统设计总体防排水系统由有资质的设计院进行设计,每分段的排水设计由采矿厂在开拓设计时统一设计。3)采矿厂每季度开展一次排水设施的排查,并有隐患排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水害防治工程应编制设计、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验收总结。4)每年汛期提前做好地表的排水工作,清理各处的排水渠沟,保证地表的水能及时的排走,主井、副井、882平硐入口、斜坡道入口做好防水工作。5)水仓运行管理制度A.水仓口必须设置照明B.必须悬挂水仓标志及安全警示标志。C.水仓口应设置坚固的防护网、防护链。D.水仓应定期检查、清理。E.通向水仓的水沟应及时清理。4.记录1.日常检查记录2)水仓运行记录 8.3.3通风防尘管理制度矿井通风是矿山企业持续、安全、正常、高效生产的先决条件。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是采用安全、经济、有效的通风方法,供给井下足够的新鲜空气;稀释和排除有害气体和矿尘;调节井下气候条件,造成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以保证井下职工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因此,特制定通风防尘管理制度。1.一般规定1)本矿必须采取综合的通风防尘措施,使作业点的粉尘、有害有毒物质含量、温度、风速符合国家有关规程的规定。2)井下作业地点和人员通行的井巷,必须进行通风。3)公司的通风设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4)公司应该设置通风防尘机构,其人员编制不得小于接触粉尘人数的5%。5)公司在编制年度采掘技术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时,必须编制通风防尘计划和规划。6)矿井通风的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60%,并严格按各需风点所需风量分风。7)采掘工作面和人员通行巷道进风流中,按体积计算,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高于0.5%;作业地点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8℃,超过时,应采取降温或其它防护措施。8)作业地点粉尘和有害、有毒物质的容许浓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粉尘和有害、有毒物质种类最大容许浓度(毫克/米3)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2 一氧化碳30氧化氮(换算成二氧化氮)5二氧化硫15硫化氢10﹡含8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不宜超过1毫克/米3。9)进风井巷和各需风作业场所的风源含尘量不得大于0.5毫克/米3。10)进风井与废石场、主要公路和其他影响风源质量的场所的距离不得小于200米,并应将进风井设于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其周围应进行绿化。11)出风井应设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其与居住区的距离,不应小于500米。特殊情况达不到规定距离时,应采取净化措施,使出风井的粉尘排出浓度不大于2毫克/米3,或高空排放,其与居住区的距离可降至不小于200米。12)在矿井进风口100米范围内,不许存放容易引起火灾的物料。13)井巷最高风速不得超过下列规定:井巷名称最高风速(米/秒)专用风井、风峒15专用物料提升井12风桥10提升人员和物料的井筒、主要进风道、回风道、修理中的井筒8运输巷道、采场进风道6采矿场、采准巷道4 14)禁止将运输平巷和人行道作为回风道。15)主扇风机房与风井、风峒、反风装置等相连的建、构筑物和空气预热的井口建筑物,均应构筑十分严密,其总漏风量不超过主扇风量的10—15%。16)专用通风井的井口和平峒口必须设有符合消防要求的密闭设施(井盖门、闸门等),同时通风井口还应安设栅盖,如无井上建筑物,则应围以高度不小于2米的结实围墙。17)通风井筒与通风平巷的交叉处,应安设能经常处于关闭状态的栅门。18)禁止采用箕斗井作为进风井;混合井作为进风井时,务使风源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程的有关规定。19)人员进入废弃的或临时封闭的和不通风的井巷时,必须事先进行空气测定,并需取得公司安环科的批准。20)拆除通风设施(如风墙、风门、密闭等),需事先征得公司安环科的批准,并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2.矿井通风1)本矿应采用机械通风,并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2)矿井通风系统应严格遵守安全可靠、便于管理、通风基费和经营费最低的原则,经设计确定。3)本矿应根据矿体赋存和开采技术条件、采矿方法、开拓方式和矿岩自燃性,可采用集中、分区或多级机站压抽式通风系统。多级机站压抽通风系统主要适用于采用大风量、低负压、分区通风系统。4)本矿应根据生产的变化和发展,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和风量分配。5)本矿(坑口)应有通风系统立体图。图中应标志主扇位置、风流方向、风量、风速及井下主要通风设施;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预以修正。 6)矿井所需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进行计算:A.按同时爆破的最大炸药消耗量计算:使其所产生的有毒气体折合为一氧化碳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取30—40分钟)稀释到浓度不超过30毫克/米3所需风量;B.按排尘所需风速计算:峒室型采场风速不小于0.15米/秒,巷道型采场和掘进巷道风速不小于2.25米/秒,爆破频繁和经常产尘地点(二次破碎巷道、电耙巷道和溜井装卸矿口)不得小于0.5米/秒;C.高温矿井,按最高气温不超过28℃所需风量进行计算;D.采用柴油设备的矿井,按同时作业最多机台数计算:每千瓦供风量不小于4米3/分;7)井下各种峒室所需风量应按下列规定确定:A大型变电峒室、水泵峒室、空气压缩机峒室、卷扬机峒室,应按变压器额定容量,电机额定功率计算所需风量;B.机修峒室、派班室:取80—160米3/分;C.充电变电峒室:充电组在4组以上取200—300米3/分,四组以下取100—150米3/分,但氢的含量不得超过0.5%,并应有独立的排风道;D.电机车库:应保持60—90米3/分的通过风量;E.炸药库:按每小时4倍于爆破器材库总体积的风量计算,但氢的含量不得超过0.5%,并应有独立的排风道;F.破碎峒室:按每小时换气4—6次计算所需风量;G.装卸矿峒室:按90—120米3/分的风量计算。8)各采掘工作面之间,应避免串联风流,否则需采取净化措施,以保证风源质量符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9)采空区、废旧或暂时不用的井巷,应及时封闭。10)公司安环科对通风系统的全部巷道应经常进行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两次;发现塌陷或堵塞,应立即要求有关单位予以清除。11)公司安环科对总入风巷道和排风巷道以及主风流分支巷道,必须立固定测风站。测风每月不得少于两次,风速仪表每年至少要校正一次。12)在坑外气温最高和最低以及坑内外气温平衡的季节,公司应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测定计算。13)公司安环科应按下列规定的时间对作业环境危害因素进行检测:A.粉尘作业点,每月至少检测二次;B.放射性物质作业点,每月至少三次;C.其他有害有毒物质作业点,每月至少检测一次;D.噪声、振动、温度、湿度,每三个月至少检测一次。检测资料应按规定期间保存,并呈报有关部门。14)在一个井筒中,一般应采用单一风机工作制。如因风机规格限制而采用并联运转时,并联运转的风机一般应为同型号、同规格,且需作并联运转曲线和校验风机运转的稳定性。15)采用的主通风机,应符合下列规定:A.轴流式风机的最大风压不应超过性能曲线最高点的0.9倍,且应位于最高点的右方;B.离心式风机周速不得大于最大周速的80%;C.轴流式风机叶片安装角一般为15°—30°;D.风机效率,不应低于70%;E.高硫或有腐蚀性气体的矿山,应采用耐腐蚀风机; F.风机应能在较大的范围内工作,经调整后能适应开采不同时期的最大、最小风量及其负压的要求。16)一般矿床开采的全矿负压不应大于4.5千帕,高硫矿床不应大于2.5千帕。17)采用对角双翼式通风时,两台风机公共进风段的压差不得超过25%。18)离心式风机应关闸门起动,该闸门应装在风机进风道一侧。19)主扇应设有风量、风压、电流、电压和轴承温度等测量仪表。每班应对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运转记录。自动监控和测试的主扇,每周应对自控系统进行一次检查。20)主扇必须连续运转,当发现故障或需要停机检查时,应立即报告采矿厂和公司总调度室。21)每台主扇必须配有相同型号和规格的备用电机,并设有能迅速调换电机的装置。22)主扇距居民点较近时,应采取消声措施。23)主扇应安设能在10分钟内使风流反向的反风装置,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反风试验,并应测定反风后主要风路的风量。24)冬季进风井巷的空气温度应在2℃以上,空气预热应采用预热装置,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空气。25)采用多级机站抽压式通风系统时,应设置集中遥控装置。风机要求风压小、风量大、噪声低、效率高和防潮,其特性曲线为单调下降,无明显的马鞍形,以保证并联风机运转的稳定性,同一机站的风机和电机应为同一号规格。3.局部通风 1)凡不能利用主扇总负压进行通风或由于总负压通风风量不足的作业地点,必须实行局部通风。2)局扇通风的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压入式通风不得超过10米;抽出式通风不得超过5米;混合式通风,压入风筒不得超过10米,抽出风筒应滞后压入风筒5米以上。3)采用压入式通风的局扇应安装在有贯通风流的巷道中,并应距巷道口靠风流上侧10米以上。4)采用抽出式通风的局扇,其出风口应安装在有贯通风流的巷道中,并应距巷道口靠下风侧10米以上。5)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之前,必须先开动局扇。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必须连续运转。6)采矿工作面的通风。一般应采用贯穿风流通风,但进路式采矿的采场,应采用局扇进行混合式通风。4.防尘要求1)井下产尘点,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从抑制尘源开始,使作业点的粉尘浓度达到国家有关规程的规定。2)工程公司必须采用湿式作业,缺水地区或湿式作业对开采不利的情况下,必须采用干式捕尘装置和加强个人防护措施。3)工程公司装卸矿时和爆破后,必须进行喷雾洒水。4)工程公司凿岩或装矿岩之前,必须清洗距工作面至少10米内的两帮和顶板。5)工程公司在主要进风井巷、运输巷道以及人行平巷,每季至少清洗一次。 6)公司安环科要对防尘用水水质进行检测,防尘用水水质应符合卫生标准:水中固体悬浮物不得大于150毫克/升,pH值为6.5—8.5,大肠杆菌含量不超过3个/升,总硬度不得大于20度。7)井下人员必须戴阻尘率为I级的防尘口罩。8)溜井装卸矿口应设置喷雾装置,卸矿口应安设自动防尘门。9)工程公司利用进风井巷运送水泥等物料时,应采取防止粉尘飞扬的措施,以免污染风源。10)公司安环科应对矿井的主进风巷道、排风巷道、人行运输平巷、井底车场,各采掘区的进风流中,应建立固定测尘点,每季至少检测一次粉尘浓度。8.3.4消防制度1.为了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保障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遵守国家、自治区的消防法律和法规,认真学习安全防火知识,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重视安全防火工作。3.爱护消防设施、爱护消防器材,使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定期检查,发现灭火器过期要立即更换。4.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人员),要求组织健全,人员落实,有培训、有演练,重点防火部位工作人员要掌握防火知识,能熟练使用各类灭火器。5.消防制度健全,消防标志醒目。6.消防器材、设施放在指定地点,严禁挪做它用。7.在有可燃物、可燃气体的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8.严禁在工作场所堆放易燃、可燃物质。9.库房、油库重地,严禁放烟火、爆竹。10.定期检查、维修电器设备,电路严禁超负荷运转,超负荷用电。11.“谁主管、谁负责”,有火灾隐患,及时整改。12.接到公安保卫部门火灾、隐患整改的通知书或口头建议时,要立即按规定进行整改,不得拖延。8.4变化管理制度为了对地下开采系统生产工艺发生的变化进行控制,保证因变化产生的风险得到分析控制,顺利实现安全标准化管理,特制定下列制度:一、职责1.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工艺变化的审批;2.生产技术部负责工艺变化管理,包括:技术论证、委托设计、资质审查、工程验收等过程的管理;3.地测部负责地质勘测方面的工作,提供基础资料;4.安环部负责对变化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5.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变化管理人员的培训;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严格执行公司“三同时”管理制度。二、标准程序1.变化前的策划应包括下列内容(变化输入)1)变化产生的因素A.内部人员;B.外部人员; C.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D.机构;E.相关方。安环部负责对上述因素的跟踪识别。2)变化管理应充分考虑下列事项:A.流程要求;B.机械和电气设备C.监测设备;D.整体结构安全;E.应急要求;F.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期限;G.人机功效因素。3)风险管理步骤:A.风险识别;B.风险评价;C.风险控制;2.变化产生的风险评价输出:A.危险源;B.风险及其分级;C.风险减少措施;D.风险监测措施;E.风险控制措施。3.检查验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检查;2)适当的安全健康控制措施;3)更新了应急处理程序;4)更新了培训要求;5)对受影响的员工进行了针对性的培训;6)制定或更新了作业指导书、程序、规定;7)必要时,有计划进行跟踪回顾;8)满足了强制性要求;9)所有的风险回顾已闭环。4、检查验收根据情况成立有外部专家参加的专家组,并根据要求进行验收评价。三、标准记录变化管理过程产生的记录、图纸、资料等在结束后执行公司《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 9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所有设备运行中的各项管理制度,提出了设备操作、检修、维护保养等各方面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2.职责各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此管理制度进行实施和管理,公司选矿厂负责对各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考核。3.条款3.1总则3.1.1为加强全公司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使公司设备安全、长期稳定的运行,为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目标提供可靠设备保障,对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采购、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整个寿命周期进行全过程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3.1.2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设备管理;设备标的包括机械、电气、仪表、计量、消防、环保、给排水、通讯、交通、工程机械等专业。3.2设备的前期管理设备的前期管理又称设备的规划工程,是指设备从规划到投产使用这一段的管理。主要内容包括:设备规划方案的调研、制定、论证和决策;设备市场货源调查和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设备投资计划的编制、费用预算、实施程序;设备采购、订货、合同管理、到货设备验收、安装调试、试运行、交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分析,评论和信 息反馈等管理工作。3.2.1设备投资规划设备投资规划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方针、目标,考虑到生产发展、新产品开发、节能、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需要而制定的。3.2.1.1设备投资的原因a)满足生产经营计划目标;b)产品更新换代和新产品试制;c)工艺技术改进;d)科学研究的需要;e)节约能源和原材料;f)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g)旧设备更新;3.2.1.2设备投资规划工作范围(单项设备投资规划工作范围)a)设备规划的调研方案分析;b)计划编制、费用预算实施程序;c)设备安装工程的预算、实施和验收;d)对设备规划及工程的经济效果进行预测;3.2.1.3对于建设项目的设备投资规划,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动力设备部门编制设备投资规划的委托书和提供基本数据。3.2.2设备的选型与购置3.2.2.1设备选型应遵循的原则:设备的选型,是指通过技术上与经济上的分析、评价和比较,从可 以满足相同需要的多种型号、规格的设备中选购最佳者的决策。设备选型应遵循的原则是:a)生产上适用;b)技术上先进;c)经济上合理;3.2.2.2设备选型应考虑的问题a)生产率:设备的生产率必须满足生产指标的要求;b)工艺性:设备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能力;c)可靠性:d)维修性e)经济性f)安全性g)环境保护性3.2.2.3设备选型(选择厂家或供应商)的步骤设备的选型(包括选择厂家或供应商)要注意调查研究,采取“三次选择”的方法;a)第一次预选:在广泛收集设备市场货源情报的基础进行的。设备货源情报的来源包括产品样本、产品目录、电视、报刊、互联网广告等,制造厂家或销售商推销提供的情报等,从这些情报资料分类汇集,从中选出一些可供选择的机型和厂家,做为设备选型提供信息的预选过程;b)第二次细选:在第一次预选的基础上,首先对预选的机型和厂 家进行调查、联系和询问,详细了解设备的各种参数、效率、精度、性能、制造厂的服务质量和信誉,使用单位对其设备的反映评价,货源及供货时间,订货渠道、价格及随机附件等情况,做好调查记录,填写设备货源调查表(表3-1)。然后进行分析、比较、从中再选出几个认为最有希望的机型和厂家。c)第三次选择:在第二次细选的基础上与选出的机型和厂家进一步联系接洽,必要时做专题调查和了解。对需要进一步落实的关键设备,要到制造厂和这种设备的使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针对有关问题(如附件、工具、图纸资料、备件供应、设备的结构和精度、性能改善的可能性、价格优惠、付款方式、交货期等)同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进行商谈,并做好详细记录,也可与制造厂或代理商草签会议备忘录或协议等。然后由动力设备部、市场部、动力设备部、财务部、监察室、使用部门共同评价,选出最理想的机型和厂家,由公司主管设备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决策批准。3.2.2.4设备的订货设备的订货就是根据公司设备投资规划中最后决策所列出的外购设备明细表,按质量、数量、交货期的要求,向供方进行招投标、询价、报价、磋商、签约和按约收货。3.2.2.4.1设备定货合同注意事项和主要内容:a)设备定货合同的签订以往来函电的洽商结果为依据;b)合同必须明确表达供需双方的意见c)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令、政策的规定;d) 合同必须考虑可能发生的各种变动因素,并列入防止和解决的方法;e)合同必须手续完备、填写清楚;3.2.2.4.2设备定货合同的主要内容:a)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等;b)数量和质量:计算单位和数量、设备技术标准和包装标准等;c)贷款:结算方法、结算银行、帐号等;d)履行和期限、地点和方式:交货期、运输方式、交货单位、收货单位、到货地点、交(提)货日期和检验方法等;e)违约责任;f)其它;3.2.2.4.3设备订货合同管理设备定货合同及协议书(包括附件和补充材料),订货过程中的往返电函和订货凭证都应由市场部妥善管理,以便订货过程中查询和执行同时备查,并做为解决供需双方可能发生矛盾的依据。3.3安装、试车、验收管理制度3.3.1设备安装工程管理按照设备工艺平面布置图及有关安装技术要求,将已到货并经开箱检查的外购设备或大修、改造、自制设备安装在规定的基础上进行找平、找正、稳固、达到安装规范的要求,并通过调试、运转、验收使之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的过程称为设备的安装。3.3.1.1设备安装应该包括以下内容:a)设备开箱检查 b)设备的安装c)设备的试运转d)设备空负荷联动试运转e)设备的负荷联动试运转3.3.1.2设备的空负荷联动试车完成后,由公司动力设备部组织生产使用单位、设计、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带负荷联动试车验收,对设备负荷联动试车情况做出综合评价,提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以及建设单位移交给使用单位投入试生产阶段.。3.3.2设备安装工程的管理3.3.2.1设备安装工程管理范围:a)在设备计划内经验收入库的外购设备;b)经验收合格的自制设备和经过大修或技改设备;c)根据公司计划列入工艺布置调整的设备移装;3.3.2.2安装工程计划的编制依据:a)公司设备规划;b)安装人员数量、技术等及实际水平;c)安装材料的消耗、定额、储备及订货情况;d)安装费用标准、安装工时定额;3.3.2.3安装工程计划编制程序及安装费预算a)根据公司的设备规划、设备的订货情况、编制设备安装计划;b)根据安装计划、估计概算工时,人员需用量和安装材料需用量,并做出费用预算; c)根据安装计划与使用部门和有关部门协调工程进度;d)根据安装计划,提出工程的发包项目、技术要求和费用预算;e)根据设备库存和到货情况按年、季、月编制安装工程进度表、人员、器具、材料及费用预算。3.3.3设备使用初期的管理:设备使用初期的管理,是指设备安装投产运转后初期使用阶段的管理,包括从安装试运转到稳定生产这一观察时期内的设备调整试车、使用、维护、状态监测、故障诊断、操作人员的培训,维修与改造技术信息的收信与处理等全部工作;3.3.3.1设备使用初期管理的主要内容:a)设备初期使用中的调整试车,使其达到原设计预期的功能;b)操作人员使用、维护的技术培训工作;c)对设备使用初期的运转状态进行观察、记录和分析处理;d)稳定生产、提高设备生产效率方面的改进措施;e)开展使用初期的信息管理工作,制定信息收集程序,做好初期故障的原始记录,填写设备初期使用认定书、调试记录等;f)使用部门要提供各项原始记录,包括实际开动台时,使用条件、使用范围、零部件损伤和失效记录,早期故障记录及其它原始记录;g)对典型故障的零、部件失效情况进行研究,提出改善措施和对策;h)对设备原设计或制造缺陷,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采取改善性维修和措施;i)对使用初期的费用与效果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并做出评价; 3.4设备的资产管理制度3.4.1设备资产管理设备资产是企业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生产的技术物资基础。设备的资产管理,就是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对属于固定资产的机械、动力设备进行的资产管理,要做好设备资产管理工作,需动力设备部和财务部互相配合。动力设备部负责设备资产的验收、编号、维修、改造、移装、调拨、出租、清查盘点、报废清理、更新等管理工作;使用单位负责设备资产的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和精心维护,保持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财务部负责组织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和相应的凭证审查手续,协助各部门、各单位做设备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3.4.2设备资产管理的内容3.4.2.1设备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的分类与资产编号,重点设备的划分与管理,设备资产管理基础资料的管理、设备资产动态的管理及设备的库存管理等;3.4.2.2设备固定资产的划分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械、电气、动力设备、运输工具等;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超过两年以上的其它辅助设备均列入设备固定资产管理范围;3.4.2.3设备固定资产的计价a)以货币为计算单位来计算设备固定资产的价值,称为设备固定资产的计价;b) 设备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重置完全价值、净值、增值、残值与净残值;c)设备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一般包括设备的购买价、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费等;设备的原始价值=购买价+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d)设备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重置完全价值是企业在目前生产条件和价格水平条件下,重新购建设备所需的全部支出,企业在接受设备固定资产馈赠或设备固定资产盘盈时无法确定原值,可采用重置完全价值计价;e)净值:又称为折余价值,是设备固定资产原值减去其累计折旧的差额;净值=设备原始价值-累计折旧f)增值:指在设备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或技术改造后增加的设备固定资产价值。增值额为由于改造、扩建或技术改造而支付的费用减去过程中的变价收入。设备固定资产大修理不增加价值,但如果在大修理的同时进行技术改造,则进行技术改造的投资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增值。g)残值与净残值:残值是设备固定资产报废时的残余价值;净残值为残值减去清理费用后的余额;3.4.3设备固定资产的折旧3.4.3.1设备固定资产折旧,是指设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中的那部分价值。3.4.3.2提设备固定资产折旧的意义 a)折旧定为了补偿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折旧基金为设备固定资产的适时更新和加速企业的技术改造,促进技术进步提供了奖金保证;b)折旧费是公司产品成本的组成部分,正确计算提取折旧才能真实反映产品成本和企业利润;c)折旧是社会补偿基金的组成部分;3.4.3.3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确定:确定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原则(具体由财务部按照有关法律确定):3.4.3.4设备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根据折旧的依据不同,折旧费可以分为按效用计算和按时间计算两种。鉴于我公司的设备是矿山企业采矿等各项生产指标都比较容易统计和计算,可采用按效用计算、设备折旧的方法,这样计算的折旧费既可以真实反映设备实际有形损耗程度,又可以比较平均地摊消设备折旧在生产中所占的成本。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应由动力设备部、财务部、采矿厂厂及辅助生产单位在总结一段试生产阶段的经验和数据再具体制定;3.5设备报废、封存、转移管理制度此制度用于设备闲置封存、移装调拔、借用租赁、报废处理等情况引起设备资产的变动,需要处理和掌握而进行的管理;3.5.1闲置设备的封存与处理 闲置设备是指在过去已安装验收、投产使用而目前生产和工艺上暂时不需要用的设备。设备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可以进行封存,封存分为原地封存和退库封存,一般以原地封存为主。设备的封存与启用,均需由使用单位向动力设备部提出申请,填写封存申请,动力设备部审核,主管设备副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封存一年以上的设备,应作闲置设备处理。公司闲置设备一般分为可供外调与留用两种,由动力设备部定期向公司报闲置设备明细表,封存设备必须做妥善保管,原地封存设备由原单位负责保管。退库封存设备由动力设备部设备管理和库房共同管理。3.5.2设备的移装设备移装是指设备在公司内部的调动或安装位置的移动。设备的移装必须由工艺部门,原使用单位、调入单位及动力设备部会签的设备移装调动审定单和平面布置图,并经分管设备的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设备管理部门在每季或每年编制设备变动情况报表,分送财务部和动力设备部及公司主管设备副总经理,作为资产卡片和台帐调整的依据。3.5.3设备的借用与租赁公司内部单位之间设备的借出与借入称为设备的借用。对于借用的设备,要在设备科备案,借出设备折旧由借入单位按月向借出单位代缴纳。借用设备的日常维修、预防性修理及有关考核由借入单位负责。设备租赁是指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设备租入与租出。对于设备出租,应由公司动力设备部统一管理。对于公司闲置或利用率很低的设备,由设备所属部门提出申请,报动力设备部审核,公司主管副总批准后可以出租。租金应包括设备折旧和财务部门制定的其它费用等;3.5.4设备的报废设备由于严重的有形或无形损耗,不能继续使用而退役,称为设备的报废。 3.5.4.1设备报废的条件设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设备使用单位可申请报废:a)已经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化旧设备,主要结构和零部件已严重磨损,设备效能达不到工艺最低要求,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b)因意外灾害或重大事故受到严重损坏的设备,无法修复使用;c)严重影响环保安全,继续使用将会污染环境,引发安全事故,进行修复改造不经济;d)技术改造和更新替换出的旧设备不能利用或调出;e)国家能源政策规定应予淘汰的高能耗设备;3.5.4.2设备报废应按以下程序进行:a)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符合五个条件之一);b)动力设备部及有关部门鉴定;c)公司动力设备部或主管设备副总经理审核批准;d)动力设备部注销台帐,清理卡片档案;e)财务部清理拆旧收回残值,注销固定资产帐;3.6设备档案管理制度3.6.1设备资产管理的基础资料动力设备部和财务部设备管理会计应根据自身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设备卡片、统一设备编号、台帐、设备清查登记、设备档案等;a)设备资产卡片设备资产卡片是设备资产的凭证。在设备验收移交生产时,动力设备部和财务部设备资产管理会计均应建立单台设备的固定资产卡片。 b)设备台帐设备台帐是掌握公司设备资产状况,反映公司各种类型设备的拥有量,设备分布及其变动情况的主要依据,设备台帐由动力设备部编制。公司每年年底应由动力设备部、财务部设备管理人员和使用单位在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动力设备部的组织领导下对设备进行一次现场清点,要求做到帐、物、资金相符,对于不符,应查明原因,提出盈亏报告,进行财务处理。清点后填写设备清点登记表。附:设备清点登记表和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会计台帐一致。3.6.2设备档案设备档案是指设备从规划、制造、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图纸设计说明、凭证和记录等文件资料,设备档案的资料主要有以下内容:a)设备计划阶段的调研、经济技术分析、审批文件和资料;b)设备选型的依据;c)设备出厂合格证和检验单;d)设备装箱单;e)设备入库验收单,领用设备单和开箱验收记录;f)设备安装质量检验单、试车记录、安装移交验收单及有关记录;g)设备调动、借用、租赁等申请单和有关记录;h)设备检修试验记录;i)设备大修理记录及完工验收单;j)设备故障记录;k)设备事故报告及事故修理完工单; l)设备维修费用记录;m)设备封存和启用记录;n)设备改造、改装申请及设计任务通知书。设备档案资料应由动力设备部管理。3.7设备的使用管理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是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包括:制定设备技术状态的完好标准,提出设备使用基本要求,制定设备操作维护的规程,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与定期维护、设备点检、设备润滑、设备的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开展设备维护竞赛和评比活动,对设备故障和事故进行处理等。3.7.1设备的技术状态设备技术状态是指设备所具有的工作能力。包括性能、精度、效率、运动参数、安全、环境保护、能源消耗等所处的状态及其变化情况;7.1.1设备技术状态完好标准设备完好是指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完好设备标准有三条要求:a)设备性能良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动力设备的功能达到原设备或规定标准,运转时无超温、超压和异常响声;b)设备运转正常,零、部件齐全,安全防护装置良好,磨损、腐蚀程度不超过规定的技术标准,控制系统、计量仪器、仪表和液压润滑系统工作正常,安全可靠;c) 原材料、燃料、动能、润滑油料等消耗正常,基本无漏电、漏水(汽)现象,外表清洁、整齐。设备技术状态的完好标准,应尽可能以确切的数据表示,才具有可比价值和便于评定。公司采矿厂和选矿厂的主要大型设备的完好标准应根据各设备特点以及公司生产工艺的要求由动力设备部和采厂共同制订报公司动力设备部批准后做为主要设备管理的标准。3.7.1.2主要生产设备的完好:公司各单位设备的完好程度,由公司动力设备部以“设备完好率”指标进行考核。其目的在于促进公司加强设备管理,经常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证生产正常进行。设备完好率的计算如下:主要生产设备的完好率=(主要生产设备完好台数/主要生产设备总台数)*100%。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备用、封存、在修的主要生产设备。但不包括尚未投入生产,由基建部门或供应科库房代管的设备。完好台数是指经检查符合完好标准的主要生产设备台数。3.7.1.3设备的使用管理:设备在负荷下运转并发挥其规定功能的过程即为使用过程。正确使用设备是控制设备技术状态、变化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大修理周期的重要保证。保证设备正确使用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a)制定设备使用程序b)制定设备操作维护规程c)建立设备使用责任制d)建立设备维护制度,开展设备维护竞赛评比活动。3.7.1.3.1设备的使用程序: a)新工人独立操作设备前必须进行技术、安全培训,经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获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使用设备。公司的锅炉、压力容器、总降变及各厂、车间主要电力设备,电梯、起重运输机械等特种设备、须持有政府有关部门签发的许可证才能操作。凭证操作设备是保证正确使用的基本要求。b)使用设备应严格岗位责任,实行定人定机制,以确保正确使用设备和落实日常维护工作。3.7.1.3.2对设备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的“三好”“四会”要求:1)对设备使用单位的“三好”要求:a)管好设备:操作者应负责保管好自己使用的设备,未经领导批准,不准他人操作使用。b)用好设备:严格贯彻操作维护规程和工艺规程不超负荷使用设备。c)修好设备:设备操作人员要配合维修人员修理设备及时排除设备故障,按计划交修设备。2)对操作人员的基本功的“四会”要求:a)会使用:操作人员应学习设备操作维护规程熟悉设备性能结构、工作原理等,正确使用设备。b)会维护:执行设备维护保养润滑规定,经常保持设备和周围环境清洁干净。c)会检查:了解自己所用设备的结构、性能、易损零部件部位,熟悉日常点检检查的项目、标准和方法,并按规定要求进行日常检查。d) 会排除故障:熟悉所用设备的特点,懂得拆装注意事项及鉴别设备异常现象,会做一般的调整和简单故障的排除,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协同维修人员排除。3)设备操作人员的“五项纪律”:a)实行定人定机,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b)经常保持设备清洁,按规定加油,保证合理润滑。c)遵守交接班制度。d)管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e)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紧急情况可立即停车。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的使用程序应由公司动力设备部和采矿厂厂主管设备人员共同制定报公司动力设备部批准后实施,一般设备的使用程序由各厂或车间制定报动力设备部审核批准后可实施。3.7.1.3.3设备操作维护规程设备操作维护规程是设备操作人员正确掌握设备操作技能与维护的技术性规范,它是根据设备的结构和运转特点以及安全运行的要求,规定设备操作人员在其全部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事项、程序及动作等基本规则。公司采矿厂厂的设备操作维护规程由两厂自行编制,公司控制设备的操作维护规程需报公司动力设备部审核批准,动力设备部备案。一般设备的操作维护规程报动力设备部审批备案。其它部门大型设备和特种设备的操作维护规程,由动力设备部协助编制。一般设备和专用设备的操作维护规程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编制报动力设备部审批并备案。3.7.1.3.4设备操作岗位责任制 为加强设备操作人员的责任心,避免发生设备事故,必须建立设备使用者的岗位责任制,主要内容如下:a)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定人定机”“凭证操作”制度,正确使用与精心维护设备;b)要对设备进行日常和定期“点检”,并做记录,定时定点加油,交接班前及时清扫、擦拭设备,保持设备和周围环境干净、清洁;c)积极参加“三好”“四会”活动,搞好日常维护,配合维修人员检查和修理好自己所操作的设备;d)管好设备附件,不丢失、损坏;e)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写交接班记录;f)参加所操作设备的修理和验收工作;g)有权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h)发生设备事故时,应按操作规程的规定采取措施,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分析事故时应如实说明经过。对违反操作维护规程等主观原因所造成的事故,应负直接责任;3.7.1.3.5交接班制度公司的生产设备和辅助生产设备多为连续生产运转,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在下班前除完成日常维护作业外,必须将本班设备运转情况,运行中发现的问题、故障维修情况等详细记录在“交接班记录簿”上,并应主动向接班人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双方当面检查、交接完毕后在记录簿上签字。 接班人员如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记录不清情况和设备未清扫时可以拒绝接班。如因交接不清的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公司在用所有生产和辅助生产设备均需设备交接班,记录薄应保持清洁、完整、不准撕毁、涂改与丢失。设备维修人员和主管设备的领导应随时查看交接班记录薄,从中分析设备技术状态,为状态管理和维护提供信息。对于不需交接班的主要设备(如工程机械等),也应该由操作人员按时填写运行记录和故障处理维修记录,以掌握技术状态信息,为检查提供依据。3.8设备维护保养操作制度3.8.1设备的维护是指操作人员为了保持设备的技术状态,延长使用寿命所必须进行的日常工作,是操作人员的主要责任之一。3.8.1.1设备维护的“四项要求”设备维护的“四项要求”必须达到的四项要求是:a)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设备零部件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b)清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污、无碰伤、各部件不漏油、水、电、气等;c)润滑系统:按时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嘴、油杯齐全,油毡、油线清洁,油标、油尺明亮,油路畅通;d)安全:实行定人定机和交接班制度,熟悉设备结构,遵守操作维护规程,合理使用,精心维护,无事故。3.8.1.2设备维护的类别及内容设备的维护工作分为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两类:a) 设备的日常维护主要由每班维护和每周维护,由操作人员负责进行。操作人员在每班生产中必须做到:班前对设备各部分进行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加润滑油,对规定的点检项目应在检查后记到点检卡上。设备运行中要严格按操作维护的规程正确使用设备,注意观察其运行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操作人员能排除的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并在故障维修单上做好检修记录。每周维护主要在每周末、节假日前和其他各种原因停机后的维护,按设备维护的“四项要求”进行检查和维护。日常维护是设备维护的基础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b)设备的定期维护:设备的定期维护是在各单位维修人员的辅导配合下,由操作者进行的定期维护工作,是由公司动力设备部和各厂根据设备运行时间和技术状态以计划形式下达、执行的工作。我公司采矿厂厂的主要生产设备根据各设备的特点及运行情况,可在3个月至一年内定期检查维护一次。辅助生产设备锅炉、起重运输机械等特种设备每年检查维护一次。自检查合格后,报阿勒泰地区特检所检查验收合格后,发给特种设备许可证,才可继续使用。对于总降变和各厂、车间的电力设备也应在每年利用停产、停电和节假日期间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工程机械按各自产品操作使用维护要求进行,由动力设备部动力科提出维护修理计划,报公司动力设备部,经公司批准后实施。c)设备通过定期维护后必须达到:内外清洁,呈现本色,油路畅通,操作灵活,运转正常,各项性能技术指标达到规范要求。满足生产和工艺要求。具体各类设备维护标准可参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以及设备技术要求制定。3.8.1.3设备使用维护的检查评比 3.8.1.4公司设备使用维护工作应结合生产上的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公司设备使用维护的检查评比,应在主管设备的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由动力设备部制定具体的检查评分标准,定期组织检查评比活动。每次检查结果要在全公司内公布,并与奖惩挂钩;3.8.1.4设备使用维护检查评比的组织形式a)公司动力设备部负责设备使用维护情况的检查评比工作,由公司主管设备副总经理领导,动力设备部、各部门、厂负责设备的主任或厂长及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工程师)组成,负责组织全公司设备使用维护情况的检查与评定工作;b)各部门和厂设备使用维护状况检查评比小组,由部门或厂主管设备的领导负责组织各科室、车间、班组内技术人员和设备操作维护人员,对本单位的设备使用维护情况进行检查评比;3.8.1.5检查评比的内容(1)各厂部的检查评比内容,主要是对设备操作者的合理使用及日常维护情况进行评定,具体检查项目和评分标准由各部门和厂根据各设备特点,生产中使用情况及有关标准具体制定,并报动力设备部设备管理科审核备案;(2)公司各厂部的检查评比以设备管理、计划检修、合理使用、正确润滑、认真维护等项目作为主要内容,具体检查内容如下:a) 检查设备管理工作情况,包括设备台帐、各种报表、维修记录、交接班记录、设备操作证、设备操作维护规程以及各项设备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等;检查设备预防维修情况,包括设备点检、定期检查、状态监测、计划修理的完成情况;b)检查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包括日常维护、定期维护、执行情况以及工作质量、各项维护记录、设备润滑及封存设备的保管情况;C)检查使用单位设备完好的合格率;D)检查设备故障率及事故情况;3.8.1.6检查评比的奖励检查评比以鼓励先进为主,推动设备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单台设备操作人员,主要以“四项要求”和“三好”“四会”的原则进行评比。对于生产班组、机台、个人可采用周检同评,每周检查一次,每月进行评比,由公司对各部门、厂对成绩优良的班组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各部门、各厂的检查评比,由公司设备管理委员负责,采取季评比、年总结。对各部门、厂在设备管理、使用、维护、计划检修等方面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3.9设备的润滑管理制度设备的润滑管理是指对企业设备的润滑工作进行全面的组织和监督,按技术规范的要求,实现设备的合理润滑和节约用油,使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它包括:建立和健全润滑管理的组织,制定并贯彻各项润滑管理工作制度,实施润滑“五定”,开展润滑工作的计划与定额管理,强化润滑状态的技术检查以及认真做好废油的回收与再生利用等;3.9.1设备润滑管理的组织与任务3.9.1.1 公司设备润滑工作由动力设备部统一管理,有专人(兼职)负责,组织公司相关人员人员编制公司主要设备润滑卡和润滑表,部门、厂、科室和车间配备专职(可兼职)润滑人员,形成整体设备润滑管理网,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3.9.1.2设备润滑管理的任务动力设备部在润滑管理方面的基本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健全全公司润滑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称职的润滑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润滑工人,并行使其职责;(2)制定或审核各项润滑管理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并执行。如各级润滑人员工作职责、分工、润滑材料管理制度、消耗定额、废油回收和再生利用制度等;(3)编制润滑所需的各种技术资料和标准,如润滑表、卡片、换油周期和换油清洗工艺规程,油品代用或掺配的技术资料等;(4)编制公司主要设备的年、季清洗换油计划,实施按质换油或确定最佳换油周期;(5)做好公司主要设备润滑状态的检查和监测,及时解决和改进润滑系统存在的问题;(6)定期组织全公司的润滑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润滑新技术,收集和传达最近润滑新油脂、添加剂、新密封、耐磨材料、新方法和新装置等;(7)实行用油的定额管理,编制或审核润滑油料等材料计划,组织或指导废油回收和再利用工作;3.9.2润滑管理制度与职责 3.9.2.1润滑材料的管理制度(1)润滑材料的采购,由各部门、厂根据各自生产计划及油料消耗定额,提出年、季、月的润滑材料计划报动力设备部审核批准后(大量采购和年度计划需报公司主管设备的副总经理批准)报供应科统一采购;(2)市场部供应科必须按计划的牌号、数量和质量标准去采购,所采购的润滑材料必须有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明等;(3)润滑材料到货后,必须由使用单位(提计划单位)、动力设备部和供应科库房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4)库存润滑材料要严格防止杂质、水分混入,严格密封,避免高温及接近其他对油质有影响催化剂等,防止润滑材料氧化;9.2.2设备的加油换油制度合理安排各种设备的加油、换油周期,每次加油、换油都应做好记录,如果发现系统油中杂质含量超标应及时利用移动滤油机进行过滤。3.9.2.3设备润滑系统的清洗和净化制度公司各部、厂应根据生产情况和设备使用状况定期对设备及润滑系统进行清洗和净化。清洗和净化的周期,按设备的大小及重要程度、环境条件或者根据检查、试验分析的结果由动力设备部协同各部门、厂具体规定;3.9.2.4各种润滑材料及净化材料的安全技术制度润滑材料和净化剂往往是易燃易爆物品,动力设备部和供应科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制度;3.9.2.5润滑工作的岗位责任制度 润滑工作岗位责任主要有动力设备部、润滑技术人员、操作和维修人员的职责:3.9.2.5.1动力设备部润滑管理技术人员的职责:(1)负责全公司各种生产用设备的润滑工作;(2)负责制定润滑油品的消耗定额;(3)负责选择合适的润滑材料;(4)负责试验和用新型润滑材料;(5)负责开展设备润滑技术业务的培训工作;(6)负责开展设备润滑事故的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防止类似的事故发生;(7)从减少摩擦入手,研究节约能源;(8)负责设备润滑效果的评价和改善。3.9.2.5.2各部门、厂、科室、车间润滑技术人员职责(1)负责制度本单位设备润滑工作制度及设备正常润滑的措施和计划;(2)负责编制各种设备的润滑卡、润滑图表等;(3)负责编制本单位设备润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设备润滑情况的监测与控制;(4)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本单位润滑人员和操作与维护人员的日常润滑工作;3.9.2.5.3润滑工人(操作维护人员)的职责(1)熟悉所负责每台设备的润滑系统,所用油品及需用量; (2)贯彻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和“三过滤”(入库过滤、发放过滤、加油过滤)的规定;a)定点:确定每台设备的润滑部位和润滑点;b)定质:确定各个润滑点按指定的润滑油脂牌号进行加油;c)定量:确定各个润滑点按规定的油量进行填加;d)定期:确定各个润滑点按规定的时间取样化验、加油、换油和清洗油箱;e)定人:明确各个润滑点的检查和加、换油的责任者。(3)做好每日、每周的检查和加油工作,保持油位高度和油质;(4)实施设备定期清洗和换油计划;(5)按时填写每日检查记录,润滑表和换油、加油登记卡。回收废油,处理日常润滑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记录;(6)配合润滑管理技术人员,做好设备润滑状态的定期检查和监测工作,参加各种润滑新技术、新油料学习与试用工作。3.10设备的点检管理制度3.10.1设备点检的目的为加强设备点检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设备技术状况,迅速处理故障和异常现象,切合实际地提出修理计划和备件计划,为降低维修费用奠定基础。3.10.2设备点检分工及分类(根据点检周期和内容):a)日常点检:岗位操作工负责执行,维修工指导监督;b) 重点点检:主管设备主任(厂长)负责或者由主管设备主任(厂长)指定各车间主任落实操作工负责具体点检工作,维修工检查监督;c)解体点检和精密点检:由主管设备主任(厂长)或者由主管设备主任(厂长)指定机电车间主任、工程师负责,维修工具体执行;3.10.3设备点检项目:点检设备及检查点:凡属各车间生产在用或备用设备均属点检设备。检查点包括各润滑点、紧固螺栓、轴承温度、密封圈、仪表灵敏度、名牌和各表盘清晰度、设备卫生、旋转类设备的防护装置、动力联接部位、安全防护措施等。3.10.4点检方法:人的五官(视、听、嗅、味、触)感觉来进行检查设备的振动、异音、温度、压力、损伤、腐蚀、泄漏等。3.10.5点检分类:3.10.5.1按照点检周期分:(1)日常点检(每天必须进行)(2)重点点检(3)长期点检和精密点检(4)抽检:由动力设备部负责3.10.5.2按照点检种类分:(1)倾向性点检(2)良否点检3.10.5.3按照点检方法分:(1)解体点检(2)非解体点检 3.10.6点检标准:(1)制定设备点检标准的依据是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维修技术标准、设备三大规程、成熟的实践经验数据。(2)公司控设备由动力设备部负责制定设备点检卡片,非公司控设备点检卡片由技术人员负责制定。3.10.7点检工作的实施每台设备的岗位操作工必须在当班时间内按照日常点检作业卡的要求逐项进行点检,不得遗漏,并作好记录;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时立即向班长报告组织处理,处理结果记入作业卡,操作工在交接班时应将当班点检情况详细交接清楚。3.10.8设备点检工作的管理(1)动力设备部具体负责组织检查的设备点检工作,各部(厂)、车间主任和工程师对设备点检效果进行考核打分(制定表格)。(2)检查可以定期也可以不定期进行。检查结果和奖罚意见除上报动力设备部审批、生产部在月生产统计报表公布并存档外,也要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3)设备点检工作纳入、车间经济责任制考核内容,直接和部(厂)、车间,个人奖金利益挂钩。凡因点检原因造成设备事故,将按照设备事故直接损失的10%在效益奖金中全额扣回(可分为若干次)。(4)主管设备的主任(厂长)负责本部门设备点检工作的落实和督促岗位点检。(5)设备点检工作纳入评比红旗设备子项目之一。 3.11设备大修管理制度3.11.1大修理概念设备大修就是对达到大修周期的设备有形磨损、腐蚀、老化、变形进行实物补偿以恢复其出厂技术精度和性能的过程。3.11.2大修理计划的编制要求a)公司设备大修理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设备名称)、工作内容、工作量、检修方案、材料、备件、维修设备、工器具准备情况、资金估算、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工期、开竣工时间(初定)、安全措施、主要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b)设备大修理计划是公司生产计划的部分,编制时要严谨、科学、合理。3.11.3设备大修理的范围3.11.3.1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入大修理范围:a)已达到大修周期,设备技术状况差,主要生产设备参考设备使用说明书、《有色金属矿山主要机械设备检修规程》其他辅助设备参考国家或行业标准;b)在停产时已达到大修周期且技术状况差需安排大修的停产设备;c)没有条件按时大修的单机或辅助设备等必须在主机大修的同时进行检查和维护;3.11.3.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列为大修理工程或设备:a)新建、扩建、移建、新增、重建及技改工程;b) 遭受非正常损失(如水、雷、风、电等自然灾害及事故)无法进行修复的设备;c)设备损坏残余价值很少、已接近报废程度,没有维修价值的;d)凡通过中修能消除或者恢复缺陷的设备;3.11.4设备大修理管理制度以及程序3.11.4.1公司设备实施计划大修管理制度。设备大修计划由设备使用部门(厂)提出申请并编制大修计划报动力设备部汇总、初审报公司动力设备部批准后由动力设备部组织使用部门(厂)或者外委有关部门实施。3.11.4.2动力设备部审核批准的设备大修计划后,再由动力设备部会同生产部总调度室根据生产实际安排大修时间并正式下达大修计划。3.11.4.3经过批准下发的大修理计划各部门(厂)根据生产情况允许提前准备完成,但是所列项目不能遗漏。3.11.4.4大修理计划的编制时间上报时间:a)每年11月20日上报第二年设备大修理计划;b)动力设备部在第二年1月25日之前下发经过动力设备部审批、生产部总调度室统一平衡大修时间的公司设备大修计划。3.11.4.5大修理工程管理:对于工程量大、投资高、技术复杂的设备,开工前动力设备部应成立大修理领导小组,组长由设管委副主任担任,动力设备部主任、主管设备的副主任(厂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动力设备部,全面负责设备大修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3.11.4.6设备大修理开工前要落实的工作 a)编制好大修理施工方案及施工图纸;b)设备备件及材料的准备;c)修理所用的设备、工器具的准备;d)开、竣工日期及大修理计划图;e)编制大修理预算;f)编制大修理质量及验收标准;g)施工组织及人员安排;h)安全防护措施;3.11.4.7设备大修理外委的项目由动力设备部或设备使用部门(厂)按具体情况进行外委大修理管理。3.11.4.8在大修理过程中,各个环节工序严把质量关,建立健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按设备检修规程所规定的标准施工和验收,认真填写大修理记录。设备经过大修理,应当全面恢复原出厂精度,技术性能和工作能力,并应配备齐全安全防护装置和附件。3.11.4.9设备大修理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填写大修理竣工报告,并整理好设备大修理各种资料,报动力设备部审核。动力设备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验收工作必须按照修理施工方案中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验收,编写修理后总结及验收报告等有关技术资料,送动力设备部统一归档。3.11.4.10设备大修资料整理及归档内容:a)开、竣工报告及施工进行记录、施工日志;b)大修前的技术状况、拆除、安装记录; c)修理技术任务书;d)修理更换零部件明细表、材料明细表;e)修理工艺;f)工程量及大修理预、决算;g)修理过程中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改造性;3.11.4.11质量评定与奖罚)设备大修决算费用作为公司设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控制。b)每台设备大修理后,动力设备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设备技术状态完好标准对修理质量进行评定,评定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种,被评为优良的给予大修人员(1000—2000)元奖励,评为不合格除返工外处大修人员以(500—1000)元罚款。3.11.4.12每年12月25日之前由动力设备部对各部门(厂)设备大修理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大修费用的使用情况)。设备大修理完成率=设备大修实际完成台(项)数/设备大修理下发计划台(项)数×100%。3.12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3.12.1设备检修的目的 设备检修是为了保持或恢复设备完成规定功能而采取的技术活动,包括维护和修理。设备修理包括计划修理,计划外的故障修理和事故修理。计划检修是设备维修的根本制度。在编制和执行检修计划时要与生产紧密结合,计划检修与维护相结合,修理还要与改造、更新相结合。设备管理人员要超前、主动、细致、务实地行使设备管理职能,从而达到安装好设备、使用好设备、管理好设备,充分提高设备运转率,减少停机检修次数,减少备品备件更换数量,节约检修成本为生产服好务的目的。3.12.2设备计划检修过程程序3.12.2.1设备检修计划由设备管理部门提出,设备检修计划包括:a)设备计划检修表(包括费用估算构成);b)设备计划检修备品备件表;c)设备计划检修材料计划表;3.12.2.2设备管理部门将设备检修计划上报动力设备部。3.12.2.3设备检修计划由动力设备部统一汇总、制表、审核、报批,并报送生产部根据生产实际计划设备检修时间。3.12.2.4设备检修期间动力设备部会同有关部门行使监督和管理权,从检修进度、材料备件使用情况、检修质量、费用消耗等多方面进行控制和管理。3.12.2.5设备检修试运转合格后,要填写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检修情况统计报表(要注明遗留问题)、实际费用消耗构成表,并报送动力设备部;3.12.2.6动力设备部统一汇总、制表、审核、存档,并将检修情况报送主管领导和生产部、财务部;3.12.2.7由生产部汇编月生产检修统计报表;由财务部统计设备检修费用使用情况。3.12.3设备计划检修程序有关时间规定 3.12.3.1于每月20日前报送下月设备检修计划(需要协调事项、费用估算构成)表、备品备件计划表、材料计划表,同时报送上月计划检修和本月非计划检修情况统计报表;3.12.3.2在每季度第三个月20日前报送下一季度设备检修计划;3.12.3.3在每年11月20日前报送下一年度设备检修计划(含大修理计划)。3.12.3.4其它规定a)设备检修必须厉行节约,剩余材料、备件必须整理、归类存放;b)杜绝野蛮检修,不能以破坏其它设备的方式来达到检修目的;c)设备检修更换另部件必须作好检修更换记录;d)设备检修执行检修、使用、管理三方验收制度;e)设备检修执行挂牌制度,确定检修已经完成、工具已经移开才允许试车;3.12.4动力设备部每月30日组织召开一次公司设备检修会。3.12.4.1会议内容:a)上午组织检查五部两厂设备维护、保养、使用情况(可分组);b)下午主要就设备检修、使用、保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协商解决;c)汇报本月设备计划检修情况、下月计划检修项目内容、材料备件准备情况和需要设备科协助解决的问题;d)其它关于设备管理制度所列的有关问题。3.12.4.2参加人员: a)主管设备副厂长(主任)、机电车间主任(副主任)、机械、电气、仪表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b)动力设备部有关领导、动力设备部主管设备副主任、动力科负责人。3.12.4.3会议由动力设备部主持并当场提出处理意见,有关领导作总结。3.13设备事故管理制度3.13.1设备的事故管理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停机时间和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者为设备事故。设备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和停产停电时间长短可分为三类:(1)一般事故:一般设备修复费用500—10000元,主要大型设备修复费用1000—30000元;设备事故造成全公司停产、停电10—30分钟;(2)重大事故:对于一般设备修复费在10000元以上,主要大型设备修复费在30000以上;设备事故造成全公司停产、停电30分钟以上;(3)特大事故:修复费用在50万元以上;设备事故造成厂停产、停电一周以上;全公司停产、停电2天以上。3.13.1.1设备事故的分析 (1)设备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按设备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上报,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严肃处理,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各部门、厂级单位主管设备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在动力设备部参加下分析设备事故原因和处理方案,报公司动力设备部备案。如事故性质具有典型的教育意义,由动力设备部组织全公司设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员和有关人员共同参加的现场分析会,使大家共受教育。重大及特大事故由公司主管设备的副总经理组织设备、安全技术部门和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分析。进行设备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a)要重视并及时进行分析,保存好原始证据和资料;b)保护好设备事故发生现场;c)认真检查事故的现场,进行详细记录和拍照;d)当处理事故现场时,要采取措施,保证设备清理或拆卸时不发生新的损坏;e)分析事故时,要作全面的调查了解,除注意事故发生的本身外,还要详细了解周围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影响;f)分析事故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全面准确作出分析与判断;(2)发生设备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向上级单位报告,并在事故后48小时内写出设备事故报告,报送动力设备部。一般设备事故报告单由动力设备部审核并签署处理意见。重大及特大事故由公司主管设备副总经理审核批示;(3)设备事故经过分析、处理并修复后,应按规定填写修复记录,由各部门、厂计算实际损失,记入设备事故报告中,报送动力设备部;(4)公司发生的各种设备事故,均由动力设备部设备管理部每季度统计上报,并记入设备事故登记表。 3.13.1.2设备事故的原始记录(1)设备编号、名称、型号、规格及事故概况;(2)事故发生的过程及责任者;(3)设备损坏情况及发生原因、分析处理结果,重大、特大事故应有现场照片;(4)发生事故的设备在进行修复的原始记录和有关资料均应存入设备档案,对于属于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的质量问题,均应将出现的问题反馈到原责任单位,并由其承担责任;3.13.1.3设备事故的处理(1)设备事故按其发生的性质可分为三类:a)责任事故:凡属人为原因,因违反操作规程,没有按期进行保养维护,离岗、超负荷运转等,致使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b)质量事故:凡因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等原因致使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者;c)自然事故:凡因遭受自然实害,致使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者;(2)设备事故的处理设备事故要查清原因和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按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认错态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要依法制裁。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a)每发生一起人为设备、设施事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对责任人按10-50%进行罚款; b)未及时发现隐患险情而造成设备、设施事故者,每发生一次,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对责任人按5-10%进行罚款;c)发现隐患缺陷,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而造成设备、设施事故者,根据经济损失程度对责任人3-5%进行罚款;d)凡隐瞒或虚报设备、设施事故的,对责任人进行直接经济损失的10%处理。3.13.1.4设备事故损失的计算a)停产和修理时间的计算停产时间:从设备损坏停工时起,到修复后投入使用时为止。修理时间:从动工修理起,到全部修复完交付生产使用为止。b)修理费的计算修理费(元)=修理材料费(元)+备件费(元)+工具辅材费(元)+工时费(元)c)停产损失费的计算停产损失=停机时间(h)*每小时生产成本费用(元/h)d)事故损失费用的计算事故损失费(元)=停产损失费(元)+修理费(元)3.14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制度设备备品备件管理是指备件的计划、生产、订货、供应、储备的组织与管理,它是设备维修资源管理的主要内容。备品备件管理的目标是:用最少的资金占用量、合理的库存储备,保证设备维修的需要,提高设备的使用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 3.14.1备品备件管理的主要内容任务是:a)及时、有效地向维修人员提供合格的备品备件;b)重点做好关键主要设备所需备品备件的供应工作;c)做好备品备件使用情况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d)在保证备件供应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备件的资金占用量;3.14.2备品备件计划,由各部门(厂)按月、季、年度编制,报动力设备部审核汇总。月、季、年备品备件计划包括生产经营备件,大修(技改)备件,事故备件和其它备件。月、季、年度备件计划汇总平衡采购由动力设备部统一管理。3.14.3编制备品备件计划应全面了解掌握设备生产运行的实际情况,对备件的使用寿命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进行必要的调整,使计划尽量达到合理的数值。3.14.4备品备件到货后,市场部仓库应和动力设备部、备件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一起,按装箱单、托收凭证和质量合格证、相关标准及图纸进行详细检查验收;对备品备件名称、图号、规格、数量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发现有质量、规格、数量等问题及时反馈给供应商或制造单位解决;有图纸等资料交动力设备部存档。3.14.5备品备件入库,按各部门、厂和工程、机械、电气、液压润滑、仪表、轴承、阀门等标准件及其他分类入库存放,由市场部仓库统一管理。3.14.6各部门、厂、车间应严格执行备品备件消耗定额,储备定额和资金定额。 3.14.7库存备品备件应由库房管理员进行维护保养,做到防潮、防锈、防变形,确保备品备件完好。3.14.8备件管理人员对收、发备品备件一律办理正常进出库手续,及时登帐或消帐;并认真做好库存备件的清点工作,作到帐、物、卡一致;每季度对库存备品备件清点情况报送动力设备部进行平衡。3.14.9备件的加工、订货,要严格校对图纸资料,对未经审核或有疑问的备件、图纸、资料,一律不准加工订货。3.14.10修旧利废是备品备件管理制度和维修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凡有可修复利用价值的旧件均回收加以修复利用。3.14.11对于设备改进、更新、品种规格变动以及设备图纸错误等原因造成不能使用的备件,可申请做残值处理,外调或修改它用。3.14.12对于劣质、残缺不全、淘汰、无修复使用价值的备件,可申请报废.但需动力设备部和设备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批准。3.14.13为了便于修配使用,对部分备品备件(如轴承、有色金属配件、阀门、工具等)实行交旧领新制度。3.14.14备件计划管理制度备件计划管理是指备件计划人员通过对备件需求量的预测,结合公司生产计划、设备维修计划、市场供应情况来来编制的备件、生产、订货、储备和供应计划等工作,同时要求做好各项计划的组织、实施和检查工作,以保证企业的生产和设备维修及备件管理的经济性。3.14.14.1备件计划的分:a) 按备件来源分类:自制备件和外购备件两类,目前公司不具备加工制做能力,所以公司备件主要以外购和委托加工为主;b)按时间分类:可分为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和临时性计划;3.14.14.2备件计划的编制:a)年度计划:备件的年度计划一般在每年的11月25日由各部门、厂编制本单位的下一年度备件计划,报动力设备部审核汇总,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b)每年6月份各部门、厂编制下半年的补充和修改备件计划,报动力设备部审核、汇总;c)季、月计划主要是根据年度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和在生产、维修方面实际情况而提出具体实施计划。季、月计划根据设备管理级别及数量的大小、分别由各部门、厂、科室、车间编制由动力设备部审核;d)临时计划:主要用事故或计划不周,消耗过大造成的储备殆尽,并临时增加备件计划;3.14.14.3备件计划的编制依据:a)种类设备台帐、卡片及设备技术档案;b)参照定额或同类型企业实际消耗水平、生产任务;c)各类备件统计汇总表:①备件库存量;②库存备件领用、入库动态表。备件达到规定的订货点和最小库量时库房提出的备件申请表;d)保证重点设备、关键设备的备件储备、了解主要备件磨损情况和更换周期;e)按照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核定需用量,按资金定额核定订货数量;f) 全公司年度、季、月备件计划编制工作由动力设备部负责组织,编制好的计划由分管设备的副总经理审批后,由市场部负责订货、采购。3.14.15备件定额管理制度:备件定额管理主要是备件的消耗定额、储备定额和资金定额的管理。备件定额管理的目的,是在满足设备生产与维修前所需要是小数量、最短库房存储周期所需备件定额,降低备件储备资金占用量和时间,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加速资金的周转。3.14.15.1备件储备定额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为确保生产顺利进行所必须的经济合理的备件储备数量标准。备件储备定额应考虑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a)储备形式:按成品、半成品、毛坯、配套件和套件以经常和间断性方式储备;b)备件制造周期、备件运输周期、单台设备拥有量、使用寿命以及现在储备情况;c)关键设备及进口设备所需的备件要优先储备;d)大修理及技改所需备件不能做储备定额,利用大修理费和技改费提前购置;3.14.15.2备件消耗定额:是指在一定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设备必须消耗的备件数量标准。a)制定备件消耗定额时要综合考虑公司拥有的设备台数、设备作业率及一定时期内的产量,同时参照同类矿山企业同类设备的备件消耗情况;b)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来提高备件质量; c)建立全经济责任制,将消耗指标层层分解到厂、车间、班组、个人、实行责任、权利明确;d)开展修旧利废活动。在保证生产和维修的前提下合理修复和利用旧备件材料等;3.14.15.3备件储备资金定额:备件资金定额是指保证正常备件储备所需的资金量,它是由公司计财部根据动力设备部提供备件储备计划而制订出备件库存资金限额。合理的资金定额可以控制备件的消耗和储备定额制度。资金定额应考虑的因素:a)公司动力设备部和财务部下达的本年度备件储备和消耗资金指标;b)库房现有存货情况及实际消耗指标;c)公司的生产计划:拥有设备总量和开动设备的总台数;d)备件组织、结构和价格等因素;备件定额的制订和修订工作由动力设备部组织。备件定额必须随具体情况变化来调整。3.14.15.4设备库存管理设备库存管理包括设备到货入库管理,闲置设备退库管理,设备出库管理及设备仓库管理等。(1)新设备到货入库管理新设备到货入库管理主要做以下工作:a) 开箱检查:新设备到货三天内(或一个星期内),设备仓库必须组织开箱检查,按照设备合同、以及装箱单检查设备规格型号、质量、主要备件、工具、资料是否完整齐全;b)登记入库,如实填写开箱检查记录;c)做好库存设备防水、防锈的措施;d)资料保管和及时发出到货通知;(2)闲置退库设备的管理:闲置设备退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a)属于公司不需要设备,而不是待报废设备;b)经过检修达到完好的设备;c)附件及档案资料完整并随机入库;(3)设备出库管理当设备安装或使用条件具备时,设备安装或使用单位应提出申请,填写出库申请单,经动力设备部审核批准后,即可办理出库手续。设备安装或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开箱检查入库单进行一次开箱检查,清点移交。(4)设备仓库管理a)设备仓库存放设备时要做到按类分区、摆放整齐、经常保持库容清洁、整齐;b)仓库要做好十防工作:防火种、防雨水、防潮湿、防锈蚀、防变质、防盗窃、防破坏、防人事事故、防设备损伤;c)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管理制,坚持三不收发即:设备质量有问题尚未查清且未请主管副总经理作出决定的暂不收发;票据与实物型号规格数量不符未经查明的暂不收发;设备出、入库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暂不收发。 3.15设备的更新改造管理制度采用新技术对现有设备进行改造、更新、是加速公司技术改造,提高公司整体工艺技术水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进行充分的技术经济分析,有针对性地用新技术改造和更新现有设备,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更新改造从广义上讲,应包括设备大修理、设备更换和设备现代化改装。在一般情况下,优先选用设备大修理和设备改造的方案,但对那些结构不合理、生产效率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量大、故障率高、安全环保方面存在隐患和问题的、无法维修和改造价值的设备应采用更换的方案。3.15.1设备更新改造的原则:3.15.1.1设备在使用期,其效能突然消失者。这些设备平时不必保养、无法修理;3.15.1.2设备在使用期间,其效能逐渐降低者;对于第一类设备更换。如:电动工具、低值简易设备;第二类设备更新主要是设备的经济寿命。是指给定的设备具有最低等值成本的时期。3.15.2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的编制:3.15.2.1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由各部门、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总目标、生产工艺要求、现有设备状况,在每年三季度底前编制计划草案报动力设备部审核、汇总;3.15.2.2经过审核的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报动力设备部批准后,由动力设备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厂实施; 3.15.2.3设备更新改造从规划到投产这一阶段的管理,参照设备前期管理的程序与方法来进行;3.15.2.4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完成后,由动力设备部组织设备使用单位、改造施工单位或生产厂家,按有关标准及更新改造计划进行验收。对于更新改造达到质量标准并按期完成计划签发竣工验收单,并给予结算更新改造费用。对于完成项目改造优良给予一定奖励(奖金比例为改造费用的1—2%)。对于不合格限期返工处理,直至合格为止,并扣除部分更新改造费用,并对主要责任人和领导处以一定比例的罚款(100—300元)。3.16动力设备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动力设备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采取一系列技术和组织措施,做好保养修理,为实现公司安全、稳定生产、这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的总目标提供可靠的保障,特制定本制度。3.16.1动力设备和特种设备的管理范围:目前公司主要动力设备及特种设备主要有五种类型:3.16.1.1动力发生装置和变换装置:压缩空气站、泵站、总降变电所、自备发电站等;3.16.1.2传输和分配部分:高压输电线路,矿区综合管网(电、水、汽)等,厂、车间二次变电所设备;3.16.1.3用电气设备:各车间的设备、辅助生产设备等;3.16.1.4各种工程机械; 3.16.1.5特种设备:国务院2003年第373号国务院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设备;主要有压缩空气储罐、各种桥式单梁起重机及电动悬挂起重机、电动葫芦等。3.16.2动力设备、特种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3.16.2.1保证设备可靠供应动力能力和安全运行可靠性;3.16.2.2节约燃料和能源、提高能源的利用率;3.16.2.3充分利用设备的容量及网络输送能力;3.16.2.4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高安全性、防止和杜绝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3.16.2.5每年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3.16.2.6做好技术培训、技术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的水平;3.16.2.7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维修、改造等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3年2月第373号国务院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执行。3.16.3动力设备、特种设备的购置:3.16.3.1动力设备和特种设备的购置,由各部门、厂提出购置,报动力设备部审核,由公司动力设备部或主务设备的副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负责采购;3.16.3.2购置的动力设备必须取得省级以上技术监察部门颁发的安全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电气设备要获国家电气设备的3C认证“CCC”;3.16.4动力设备、特种设备的安装与维修: 3.16.4.1动力设备和特种设备的安装和维修,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来完成,并在开工前到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开工许可证;3.16.5动力设备、特种设备的使用:3.16.5.1动力设备、特种设备安装或修理改造完成后,必须及时报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取得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电气设备需获地区电力局的检查验收;3.16.5.2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动力设备、特种设备,必须每年检验一次,取得年检安全许可证;3.16.5.3启用闲置或封存的特种设备,也必须提前向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3.16.5.4加强动力设备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建立各种安全维护、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操作人员认真学好安全、维护、操作技术,做到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人员资格考试由生产部安环部具体负责。3.16.5.5动力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维护、保养,做到定人、定岗、不得随意更换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3.16.5.6起重机械严禁不按照正确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严禁斜拉歪吊;起重机械的使用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起重工有拒绝违章指挥的权利;但也不能将起重机交由没有操作证的其他人员操作。3.16.5.7起重机械钢丝绳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断丝在一个捻距长度范围内超过钢丝总数的5%,磨损超过原直径的10%或者有一股断裂,必须更换。 3.16.5.8特种设备每年的定期维修和报检工作由动力设备部统一组织安排。3.17检测、检验管理制度1.保障部负责公司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并保存相应的检测检验报告。2.生产技术部负责各种仪器、仪表和器材的内检和外检工作,并做好相应的送检记录。和检测设备台帐。附地下矿山需监测与检测的设备设施序号监测与检测项目频率方法责任部门1主要提升装置,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按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每年委托资质单位2水泵每年委托资质单位3通风机运行前,以后五年一次委托资质单位4空气压缩机每年委托资质单位5厂内机动车辆每年委托资质单位 6反风试验,并测定主要风路反风后的风量每年至少进行一次7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测定每季一次8井下全部接地网和总接地网电阻测定每季一次9地压管理,及时进行现场监测不定期 10作业现场安全管理10.1作业环境管理10.1.1紧急撤离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地下开采系统的安全出口与人行通道,积极防范井下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有效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及损失,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矿井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采矿工区井下人员应急救援撤离制度。1.采矿区现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两个安全出口相距大于30米,当发生安全事故时,井下工作人员可安全出口撤离至地表。2.矿井每个生产中段都有两个以上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安全出口设有安全标示。3.井巷的分道口设有路标,标注了所在的地点及通往地面的方向。4.员工下井前应进行紧急撤离的培训,并熟悉各安全出口和安全撤离通道路线图。5.在矿井各中段明显位置贴放紧急撤离路线图,井下工作人员应根据自己所处的位置按照应急救援撤离路线图中箭头所指方向实施撤离。6.发生紧急情况时,井下工作人员应在班组长的组织下有秩序地按安全撤离通道撤离。 7.紧急撤离相关知识列入新员工入矿培训的一项内容,通过培训使员工掌握基本的应急逃生知识和逃生技能,员工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10.1.2顶板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冶金矿山安全规程第66条规定和有色金属矿山采场技术管理规定第36条的要求,为了有效地防止采场冒顶片邦事故发生,特建立本采空区处理和顶板管理制度。一、顶板分级及其划分的标准条件采场顶板根据地质构造和揭露的顶板稳定程度,采场跨度大小,透水性能以及回采安全程度,划分为一、二、三级。1.一级顶板:凡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列为一级顶板:1)顶板矿岩特别松软,层节理发达;2)有较大断层或较多的中、小型断层,互相交错而形成较大的三角锥体滑面,并有渗水现象;3)采场的采掘面接近顶柱、采空区、旧巷、地表者;4)有陷落危险;5)矿体虽属中等稳固,但有假顶;6)矿柱回采。2.二级顶板:凡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划为二级顶板:1)顶板、矿岩比较松软,层节理比较发达;2)断层不多,但顶板出现中、小型三角锥体滑面,局部有渗水现象。 3.三级顶板:矿岩比较稳固,层节理不发达,断层不明显,渗水现象不明显。二、顶板等级的鉴定1.每个采场的采切工作完成后,在开始回采之前,必须由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组织生产技术部、安环部等有关部门对采场进行鉴定,划分等级,作记录存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2.在回采中若有异常变化,应根据现场变化情况重新划定。3.地质人员要对采场地质情况进行素描和编录,在相应图纸上标明断层、岩、脉及大的层节理部位、方向。4.顶板鉴定,应明确顶板级别,开采顺序,支护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5.采场停止作业超过三个月以上时,均应对采场顶板等级重新复查一次。三、顶板管理的组织检查措施1.鉴定为一、二级顶板的采场,必须加强公司、工程队、中段、班组四级管理1)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对一、二级顶板采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生产技术部经理、采矿技术员、安环部经理及安全技术员对一级顶板采场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对二级顶板采场至少每两周检查一次,顶板变化较大时,应随时检查,检查后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公司、工程队负责和现场作业者交代,并负责及时处理各自职责范围应解决的问题。 2)生产技术部、安环部经理及其采矿技术员、安全员,对一级顶板采场,每周至少检查二次;对二级顶板采场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并同时提出安全措施,做好检查记录,对顶板变化大的要随时检查并组织专人处理。3)中队长、班长应对本班作业的一、二级顶板采场,每天检查一次,并向作业人员交代安全措施。4)在一、二级顶板采场作业的人员由班长负责做好班前、班中、班后三次检查并及时处理不安全问题,做好顶板交接班记录。2.鉴定划为三级顶板采场的应加强三级管理1)采矿部经理、采矿技术员、安全员要会同工程公司负责人选中队长至少每周到采场检查一次,并向班组长提出安全措施意见。2)中队长、班长每班进采场检查一次,并负责处理有关安全问题。3)当班作业人员,每班由班组长负责进三次(班前、班中、班后),对不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四、技术管理措施1.每个采场(含矿柱回采),均须有单位设计,该设计应由相关部门负责签字和公司主管领导签字。2.采场施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技术规程。3.采场必须有两个安全出口和良好的照明。4.用充填采矿法,对一、二级顶板采场要严格按设计分层采矿,不得随意往上挑;采用留矿采矿法时,一个分层的回采周期不得超过 设计要求,采矿放矿过程中,矿堆面距顶板的高度应为1.8m~2.0m。5.尽量缩短采场暴露时间,快采、快出、快充。6.回采顺序,只能从一个方向推进。7.采用合理爆破参数,使采场顶板平整,或尽力打成拱形,严禁打成倒拱形。五、安全处理措施1.进入采场作业时,应按操作规程处理浮石。2.采场掌子工应有一定工作经验,新员工必须由熟练工带领,人员要相对稳定。3.对采空区应及时充填,采空区进口必须封闭,并悬挂“禁止人员入内”的警示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10.1.3井巷、硐室维护与报废管理制度在原岩体内开挖井巷后,打破了原岩体内的应力平衡,导致井巷围岩的应力重新分布,致使井巷围岩某些部位的应力升高,当应力升高到一定值时,就会产生非弹性变形和破坏,使井巷失去稳定性,出现一系列的地压现象。当井下又受到地下水及动载荷的作用时,地压现象就会更为严重。井筒、巷道和硐室是矿井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的通道,也是人们进行井下生产活动的空间,为了使井巷有一定的形状和断面,防止围岩发生危险的变形和垮落,在开挖井巷之后,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必要的维护。1.井巷维护要充分考虑利用围岩自身的强度来保持井巷的稳定 性、选择合理的井巷位置、井巷断面形状、大小,避免应力过高和叠加;2.采用光面爆破、微差爆破以及合理控制爆源与井巷的相对位置,降低爆破对井巷围岩的破坏;3.快速掘进,减少围岩暴露时间,采用喷锚支护、注浆加固等方式,来提高围岩强度,架设支架阻止围岩继续变形和破坏;4.对竖井、天井、溜井及平巷的支护应经常检查,及时更换朽木和歪斜者。如有压裂、顶梁压折者应及时更换加固、查明原因,并做好记录。5.主要提升井筒、运输大巷和大型硐室的维修,应事先编制详细维护作业计划,并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6.维修斜井和平巷,应遵守下列规定:A.平巷修理或扩大断面,应首先加固工作地点附近的支架,然后拆除工作地点的支架,并做好临时支护工作的准备;B.每次拆除的支架数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密集支架的拆除,一次应不超过两架;C.撤换松软地点的支架,或维修巷道交叉处、严重冒顶片帮区,应在支架之间加拉杆支撑或架设临时支架;D.清理浮石时,应在安全地点操纵工具;E.维修斜井时,应停止车辆运行,并设警戒和明显标志;F.撤换独头巷道支架时,里边不应有人。 7.维修竖井,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遵守下列规定:A.应在坚固的平台上作业,平台上应有保护设施和联络信号,工作平台与中段平巷之间应有可靠的通讯联络方式。B.各中段马头门应有专人看管,并设有明显的警戒栏杆和警示标志;C.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D.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并将各中段马头门及井框上的浮石清理干净;8.报废的井巷和硐室的入口,应及时封闭。封闭之前,入口处应设有明显标志,禁止人员人内。报废的竖井、斜井和平巷,地面入口周围还应设有高度不低于1.5m的栅栏,并标明原来井巷的名称。9.废竖井和倾角30°以上的废斜井,其支护材料不应回收,如必须回收,应有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倾角30°以下的废斜井或废平巷的支护材料回收,应由里向外进行。10.修复废旧井巷,应首先了解井巷本身的稳定情况及周围构筑物、井巷、采空区等的分布情况,废旧井巷内的空气成分,确认安全方司施工。11.修复被水淹没的井巷时,对陆续露出的部分,应及时检查支护,并采取措施防止有害气体和积水突然涌出。10.1.4采空区管理制度为了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严格封堵各采空区与外界的联系,并满足强度的要求。2.对地下、地表地区及位移地段,进行地压活动监测。3.及时加装锚杆加强支撑,必要时留下部分矿石不采以支撑顶板。4.矿房回采顺序要合理,采场回采完毕后要及时处理采空区,以防止地压传到相邻的采区。10.1.5地表塌陷区管理制度为了保障矿区作业人员及相关方人员的安全,确保生产的正常运行,制定以下规定:1.地表塌陷区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栅栏,安环部安全员每星期定期检查一次,发现破损后要求施工单位及时维护。2.存在塌陷区的井巷设置栅栏封闭,设置安全标识,严禁进入。3.作业场所存在坠落危险的钻孔、井巷、溶洞、陷坑、泥浆池和水仓等,进行加盖或设栅栏,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采矿车间安全员与施工队安全员每天进行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应人员限时整改,安全员负责跟踪验证。4.地表移动范围内,禁止建新的建(构)筑物。5./在地表移动区外,修筑防洪沟,防止大量地表水通过塌陷区进入井下。6.地测部负责岩体移动检测,检测塌陷区上部围岩的变形与移动。 10.1.6照明管理制度照明系统是矿山企业建设的基础设施之一。矿山井下的环境与地表完全不同,若无照明设施将是漆黑一片。作业人员在此环境条件下行走或工作,必须保证照明,井下作业面及相关通道、常设的功能性硐室和机电硐室等,必须设置照明设施系统,才能确保人身与井下生产作业的安全。必须配有人工采光设施,作为对已有照明设施的临时补充措施。井下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1.下放的电缆在井筒中不能有接头。2.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安装有保护接地线。3.保护接地线必须与井下主接地网作可靠连接。4.井下照明线使用2×42橡套电缆。采场照明电压为36V。井下巷道照明电压为127V。5.井下巷道平均每5米接灯一个。6.每个溜井口、漏斗口、拐弯处及道岔必须有照明灯泡。7.照明电缆与照明灯头接口必须用防水胶带包扎,严禁有裸露线头。8.照明变压器要放在支架上,严禁摆放在地下。9.照明灯头必须使用防水灯头。10.1.7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1.职责1)安环部负责公司各单位安全标识的设置、安全标识的完好性检查、安全标识的监督管理。 2)各公司厂、区、车间负责本单位安全标识的安装、维护、修理等工作的监督落实。3)各厂、区、车间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标识的监督管理;负责本部门管辖区域安全标识的完好性检查、日常维护和配置计划等工作。2.管理内容与要求1)安全标识的设置、检查与维修;A.安全标识的安装设置应牢固,内容清晰准确,应设在醒目的位置,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视读的障碍物。安全标识不宜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B.安全标识使用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的产品。自行设计制作的安全标识,其尺寸、形状、颜色必须符合GB14161-93《矿山安全标志》的有关规定。C.安全标识完好性检查记录在各级安全检查表中,如发现有变形、破损或变色、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报安环部、保卫部更换。2)配电室、机泵房进出门显要位置、重要岗位、装置进出口处、上下楼梯口、爬梯口等应设置明确的安全标志。3)地下消防栓、移动式消防器材摆入处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4)临时性安全标志是指警戒绳(带)、警戒灯、防护栏等。A.临时性安全标志使用场所: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泄漏场所;动土施工作业场所;起重作业场所、及其他有危险性作业的场所。B.临时性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3.安全标志标准安全标志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的,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记。安全标志的作用是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发生事故。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国家标准GB14161-93《矿山安全标志》对安全标志的尺寸、衬底色、制作、设置位置、检查、维修以及各类安全标志的几何图形、标志数目、图形颜色及其补充标志等都作了具体规定:禁止标志的几何图形是带斜杠的圆环,图形背景为白色,圆环和斜杠为红色,图形符号为黑色。禁止标志有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用水灭火、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带火种、禁止启动、修理时禁止转动、运转时禁止加油、禁止跨越、禁止乘车、禁止攀登、禁止饮用、禁止架梯、禁止入内、禁止停留等。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是三角形,图形背景是黄色,三角形边框及图形符号均为黑色。警告标志有:注意安全、当心火灾、当心爆炸、当心腐蚀、当心有毒、当心触电、当心机械伤人、当心伤手、当心吊物、当心扎脚、当心落物、当心坠落、当心车辆、当心弧光、当心冒 顶、当心瓦斯、当心塌方、当心坑洞、当心电高辐射、当心裂变物质、当心激光。当心微波、当心滑跌等。指令标志是提醒人们必须要遵守的一种标志。几何图形是圆形,背景为蓝色,图形符号为白色。指令标志有: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防毒面具、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戴护耳器、必须戴防护手套、必须穿防护靴、必须系安全带、必须穿防护服等。提示标志是指示目标方向的安全标志。几何图形是长方形,按长短边的比例不同,分一般提示标志和消防设备提示标志两类。提示标志图形背景为绿色,图形符号及文字为白色。一般提示标志有太平门、安全通道,消防提示标志有消防警铃、火警电话、地下消火栓、地上消火栓、消防水带、灭火器、消防水泵接合器等。基本图例如下:10.2作业过程控制10.2.1出入井管理制度?1.下井参观实习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专人带领。2.严禁酒后或带病下井,下井时必须携带照明灯具,穿戴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3.下井人员必须听从信号工的指挥,没有信号工的允许不得随意上下罐笼。4.每层乘员十人,严禁超员。5.乘罐时必须关好关好安全门,并将罐笼内扶手抓牢,在罐外侧的人员须面朝外。 6.上下罐时须等罐停稳并放下摇台按次序上下罐,不得拥挤。7.省罐时不得在罐内吸烟、嬉笑打闹,不得将头手或者将身体的其他部位伸出罐外。8.检修井筒,须在罐顶上工作时,必须佩带安全带,牢固绑在提升钢绳上,井口设人警戒。9.用罐笼运送材料时,须有专人指挥,装卸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材料设备必须绑扎牢靠,其长宽不得超过罐笼的3/4。10.严禁人员与材料或设备和乘坐罐内矿车同罐上下井。11.运送伤员时须和井口信号工联系,有专人护送到井口。12.当罐笼在非正常位置停止时,爬出罐外须和信号工取得联系,并经允许。13、天井上下时,检查梯子悬挂情况,携带物品的人员应在其他人的下方,以防物品掉落伤人,同一节梯子上不得超过两人。14.井下工作面作业时得少于两人,严禁单人作业。15.禁止进入危险区域,遵守要害岗位及重要设备的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出入。16.严禁在非自己的工作面乱串。10.2.2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工作必须按时在现场进行。接班人必须按照检查制度规定的内容先行检查,查阅有关记录薄的记录事项,观察当班运行情况认真填写记录,打扫卫生。2.交班人必须将当班的运行情况、设备状态、存在问题、下一 班应注意的事项,工具、材料和配件存放情况等,向接班人交代清楚。3.交接班规定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交班人不得交班A.按照检查制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本班没有认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各种记录薄没有按规定填写;B.本班发生的故障未弄清楚情况,能处理而未处理的问题,又未得到有关负责人允许离开时;C.不是本岗位的,又未得到有关负责人的同意而来接班的;D.发现接班人有病;醉酒或精神不正常时应拒绝交班,并即使向有关负责人汇报。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接班人应拒绝接班A.发现有第(3)项中a、b、c任一者;B.设备状态及运行情况不明;C.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或损坏;D.工具、材料、配件无辜丢失或损坏;E.各种记录和技术资料不全或有丢失现象;F.工作场所不整洁卫生。3)交接班工作必须由交班人和接班人共同进行。双方按检查规定进行检查,作好交接记录。并均应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方为有效。未经签名,交班人不得下岗,接班人不得上岗。4)当接班人缺勤时,交班人不得擅自离岗,必须经有关负责人 同意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5)双方交接班后,交班人应在现场观看接班人操作,无问题后方可离开。10.2.3凿岩安全管理制度矿井下凿岩活动主要有二种形式,分别是浅孔凿岩、中深孔凿岩,为了确保各种凿岩活动安全顺利实施,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一般规定1)操作人员均应是接受过特种作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作业证;2)进入作业现场须首先确保作业区域内的照明充分,按照“从外到里,先顶后帮”的原则对作业区域内的浮石进行彻底清理,否则不得开工作业;3)作业区域内的风水管和电缆线应分开悬挂,并固定牢靠。不准用动力电源接照明线,操作把手应安设在无淋水的地方,防止触电;4)打眼前检查风、水管联接是否紧密,防止脱落伤人;5)不准打干眼,开机前先开水,后开风,停机时先关风后关水,防止粉尘危害。6)开机前要做到“三紧”(即衣服、袖口、裤脚要扎紧)防止机器转动时发生事故;7)开机时要精力集中,细心操作,班中不准打磕睡,注意钻机运转及钻进情况;8)不准从人行道、天井往下丢钎杆、钎头及工具。从人行道、 天井上提(或下放)设备及其它物品时,绳子捆紧绑牢,信号要清楚,向上拉(或往下放)时,天井下口不准有人站在井口的正下方;9)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2浅孔凿岩管理制度1)不准打残眼,防止伤人;2)不准骑在气腿上打眼,打眼时两脚稍分开、站稳、防止断钎伤人。3)不准盲目进入工作面,作业前处理好顶、帮浮石,防止垮帮、冒顶伤人。4)不准超高采矿,防止顶板过高无法按要求检查并处理顶板。5)发现大断层、流沙层、破碎带、溶洞、涌水量大的区域,必须汇报并采取相关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准凿岩。6)注意炮眼的方向角度,采场压最后一次顶要成拱形“光面”,平巷要注意设计断面、规格、方向、坡度、水沟,看准中线和腰线,每隔一定距离要打安装管子、风筒的眼。7)相向贯通只剩15m时,要加强联系,只准一头作业,放炮时两头都要警戒,背向掘进200m以内一头放炮另一头要撤人。8)上下天井时要检查平台是否牢靠。9)注意爱护设备,打眼前机子要加油,严禁投干黄油,打完眼将机子、风、水管挂好,放在安全地点。10)打眼时注意盲炮,发现盲炮时按《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执行。11)在独头掘进时,进入工作面前应开风开水冲洗好工作面,防止 二次烟尘危害。12)打眼时应随时注意顶、帮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机3中深孔凿岩管理制度1)作业前先检查顶、帮岩石的稳固情况和工作平台、立柱、臂架各部螺丝是否牢固可靠;2)移机、装机要动作协调,配合一致;3)靠近采空区凿岩,装机前应视情况打顶柱、设防护板,防止人员坠入采空区;4)水管接头要上紧、接牢。开风、开水、送电要先打招呼,操作台与电动闸刀开关要保持一定距离;5)凿岩时必须撑起立柱,禁止不撑立柱就凿岩;6)凿岩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立柱和机器各部位螺丝是否松动,防止立柱倒下伤人;7)打扇形孔时,必须确保凿岩机处于巷道正中央,打立槽孔时,必须确保每个孔位与测量所放的点一样;8)凿岩机圆盘必须与排线平行,量角器必须贴紧导轨,凿岩进尺5m时复测孔角一次,以后定时复测孔角;9)应定期加油,卡钎器要保证处于完好状态,确保换钎安全;10)确保孔深误差不超过20cm;11)硐室内所有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凿岩机。10.2.4爆破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严格管理井下爆破作业,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爆炸物品进行破坏活动,保障矿山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爆破总要求所有爆破设计及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民爆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3.爆破工作程序1)爆破作业程序设计→设计审核→火工材料的计划审批、领用→装药→联线→撤离→警戒→起爆。爆破设计,采场爆破作业必须进行爆破设计,根据工程性质所要求的内容与深度编写文字说明和附上必需的图纸资料,以保证爆破设计在技术上可行,安全上可靠和经济上合理。采场爆破安全要求:最大单响药量不得超过400kg,冲击波安全半径80m~100m,地震波半径为30m~50m。日常采场爆破设计由项目管理员、安环科领导批准。某些局部的爆破可以不编写爆破说明书,如掘进、消除局部悬顶,平整工作面,巷道局部刷帮与窝底,处理盲炮等情况而进行的浅孔爆破,但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的要求。大爆破及特殊爆破的爆破设计书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2)凿岩作业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凿岩,并严格执行《凿岩安全管理制度》 3)炮孔验收炮孔施工完毕后,要按布孔设计的要求进行测量验收,对不合格的炮孔,及时进行补孔。形成《炮孔验收记录》。4)装药、堵塞、联线A.各施工单位每次采场爆破作业须由专人指挥。在装药连线前,应派专人对危险区域内顶底板、两帮进行细致的检查,及时敲帮问顶,保证作业现场照明良好、通风良好,火工材料应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装药连线后,应对爆破网络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起爆作业;B.有关装药、堵塞的作业见《装药与堵塞作业规程》。5)警戒点火前务必把警戒工作做严、做细、做实,爆破员、监炮员必须在工作面等待命令。清场完毕现场指挥人员及时向铜业公司调度汇报,现场指挥人员在得到调度同意起爆的指令后,向爆破员下达起爆指令。爆破员接到起爆指令后进行起爆作业,然后迅速撤离到事先选定的避炮位置。6)爆破后A.通风。新鲜风流由中段石门进入装矿巷道,清洗工作面,或经采准斜坡道进入分段凿岩工作面,污风经采空区、上中段回风道由风井排出地面;采场爆破后,启动南风井或北风井风机中的两台电机,加强通风两小时(即风机的两台电机同时开动两小时)。 B.爆破效果查看。施爆单位在爆破后半小时且确认无炮烟危害时派专人对爆破地点及其周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知电工送电及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爆破后对通往空场的各通道口,应设置路障,并挂上“禁止入内”的标志。C.拒爆、悬顶的处理。采场如有拒爆、悬顶现象,应立即报告施工项目部、采矿厂、调度室、安环科,以便共同制定处理方案,4.爆破过程其他安全注意事项1)用电雷管起爆时,只准用爆破专用检测仪表逐个检查每次爆破所使用电雷管的电阻值及工作面杂散电流,用于同一爆破网络的电雷管为同厂同型号产品。起爆时用起爆器起爆。2)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准进行爆破作业:——岩体有冒顶危险的;——地下爆破作业区的炮烟浓度超过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6.8.1.3规定时的;——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硐室、炮孔温度异常的;——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距工作面20m以内的风流中易燃易爆气体含量超标或有突出症兆的;——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光线不足、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 ——未按本规程的要求作好准备工作的。3)通讯联络爆破施工现场必须与铜业公司调度室、施工队调度室保持通讯联络。爆破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两个调度室汇报。爆破前必须征得铜业公司调度室同意。铜业公司调度在接到爆破请求后,立即通知主、副井值班室以及两个施工队调度室安排有关人员撤离,在确认有关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地点后,铜业公司调度室通知爆破现场进行起爆作业。4)掘进爆破作业点火前,必须事先通知相邻(包括纵向相邻)危险区域工作面作业人员撤离(尤其是天、溜井作业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告知天、溜井掘进作业人员做好避炮工作),用口哨、喇叭等做警戒信号,并在爆区各通道口悬挂“爆破作业,禁止通行”的警示牌,在确认安全后方准点火放炮,炮响15分钟,确认安全后,爆破工方准进入爆破工作面检查和撤销警戒,撤销警戒时务必将警示牌摘除。5)爆破时间A.掘进爆破作业时间统一在交接班时段集中爆破,破大块等裸露爆破只能在采场或穿脉巷内集中爆破,爆破时间定为:8:30-9:3016:30—17:300:00-1:00;采矿爆破时间原则上0:30-1:30(以审批的爆破通知书为准);B.处理溜井堵塞的爆破,原则上不受以上爆破时间的限制,但必须做好溜井上下及周边的警戒工作,并报铜业公司调度室。C.如有特殊爆破情况,应提前通知铜业公司调度室和采矿厂, 由采矿厂统一安排。5.爆破作业规程1)装药作业规程A.装药前必须用木质炮棍仔细检查每个钻孔,对倾斜孔、垂直孔应进行检查,以确定装药前钻孔状态是否正常。B.严禁用力将炸药顶进钻孔或使之穿过钻孔中的障碍,以防止引爆炸药;严禁剖切、抛落、捣压和滥用起爆药包。C.在已经装了药的钻孔附近,严禁进行钻孔作业。D.装药时,不得在作业场地附近堆放多余的炸药。2)堵塞作业规程A.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直接捣固起爆药包,不得使用任何种类的金属工具进行堵塞作业,包括头上包有金属皮的炮棍,采用的木炮棍不得暴露金属部分,但对连接各段炮棍的不产生火花的金属连接套除外。严禁用力捣击堵塞物。严禁捣击去掉包装皮的胶质炸药;B.必须采用砂子、土、粘土和其他不可燃的堵塞物来堵塞装药后的钻孔。严禁用废弃塑料袋和5cm以上石块堵塞炮孔;C.堵塞时必须避免弯折或损坏导火索、导爆索及电雷管的脚线。3)导火索起爆作业规程A.导爆索起爆时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单个点火时,一人连续点的根数(或分组一次点火组数)地下爆破不得超过5根(组),导火索长度不得短于1.2m;B.同一工作面由一人以上同时点火时,必须先点燃安全计时导火 索,安全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大于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三分之一;C.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严禁用火柴、烟火和灯火进行点火,严禁脚踩或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严禁在需借助于长梯子、绳索和台架才能点火且较难撤至安全地点的爆破及深孔爆破中采用导火索。4)导爆索起爆作业规程A.只准用快刀切割导爆索,但禁止切割已接上雷管或已插入炸药里的导爆索;B.导爆索起爆网路应采用搭接、水手接等方法联接。搭接时,两根导爆索重迭的长度不得小于15厘米,捆绑应牢固,支线与主线传播方向的夹角不得大于90度;C.导爆索网路除联接时水手结和双环结外,禁止打结或打圈。交错敷设导爆索时,应在两根导爆索之间放一厚度不小于10cm的垫块;D.起爆导爆索的雷管应绑在距导爆索端部15厘米处,雷管的聚能穴应朝向导爆索的传爆方向。5)导爆管起爆作业规程A.导爆管网路中不得有死结,装在孔内的导爆管不得接头,用于同一工作面的导爆管必须是同厂同批号产品;B.孔外传爆管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间隙。导爆管网路采用雷管起爆时,应防止雷管的聚能穴切断导爆管而引起拒爆,导爆管应均匀地 敷设在雷管周围,防止秒延期雷管的气孔烧坏导爆管。6)裸露药包爆破作业规程A.必须保证先爆的药包不致于破坏其他药包,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只准用瞬发起爆。禁止用石块覆盖药包。一般情况下,不宜将药包插入石缝中进行爆破;C.一次爆破的药量不得大于5kg。7)浅眼爆破作业规程A.浅眼爆破应符合爆破说明有关凿岩、装药、填塞起爆顺序等项规定;B.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为限;C.采用导火索点火起爆,应不少于二人进行爆破作业。8)深孔爆破作业规程A.深孔爆破应由具有资质的爆破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B.深孔周围(半径0.5m范围内)的碎石、杂物应清除干净,孔口岩石不稳固时,应进行维护;C.深孔爆破必须采用电力、导爆索或导爆管起爆;D.禁止用炮棍撞击阻塞在深孔内的起爆药包;填塞时,不得将雷管脚线,导爆索或导爆管拉得过紧。9)盲炮处理作业规程A.处理前,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派人员警戒,无关人员不得在场。盲炮处理方法如下: B.只有眼底留残药时,可以将药卷掏出或用水清洗;C.只有起爆药包拒爆时,可以用水清洗或重新装入起爆药包;D.当雷管和炸药全部拒爆时,可掏出炮泥后,再装入起爆药包。或在距原炮眼30cm(浅孔)或1.5m(深孔)以外打平行眼爆破。禁止从盲炮中掏出起爆药包、拉扯起爆药包或拉扯起爆药包的电雷管脚线,导爆索及导爆管。6.罚款与教育凡因违反上述规定(不在规定时间内爆破、警戒不到位、撤消警戒后不摘除警示牌的),出现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并对该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且责令该次爆破作业人员到安环部接受为期1天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7.记录1)爆破作业记录2)炮孔验收记录10.2.5出矿(溜井)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对进入矿石溜井的矿石提出了要求,施工单位在向矿石溜井卸矿时必须按本制度规定的要求实施。2.职责1)采矿厂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依照本制度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2)生产部计量人员在计量过程中要依照本制度进行监督。3.管理制度细则 1)总则为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生产计划及生产调度工作,加强对矿石溜井管理,充分体现制度执行的严肃性,确保矿山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A.矿石溜井是各中段倒入矿石的重要通道。严禁将废石卸入矿石溜井内。各采矿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调度下达出矿要求进行出矿,如发现将废石卸入矿石溜井内,该工作面的废石视为全部进入矿石溜井,施工单位承担进入选矿流程的废石选矿费用,扣出相应的提升费用和矿石量,并对施工单位给予1000—10000元处罚。B.严禁将不合格的大块、废旧钢材、钢丝绳、木材等杂物卸入溜井内、以防止发生堵塞事故和影响破碎机破碎。禁止将钢铁、铁板、铲牙(不管大小)及超过规定尺寸(800mm)的大块矿石抛卸到矿石溜井中,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如影响正常生产和造成重大破坏,视其程度,对施工单位给予1000—50000元处罚,并且另承担全部维修费及相应的误工补偿,并限期整改。C.大块必须在原工作面或搬运到相邻巷道进行二次破碎,严禁在溜井格筛上放炮爆破大块,如有大块应搬运到相邻巷道爆破。发现在溜井格筛上爆破大块,每次罚款2000元。溜井格筛采用谁使用谁管理,施工单位经常维护溜井格筛,保证格筛通过矿石能力达到10万吨以上。每达到10万吨,给予施工单位一套整个格筛造价费用。没有达到10万吨,格筛损毁的维修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D.格筛上和各中段运矿巷道中大块应及时搬运至不影响运矿的 巷道中,由于各中段运矿巷道清理不彻底或块度过大造成井下运矿中断,每月不得超过2次(影响2小时以上),累计限定影响时间12小时。若超过限次和限时,按其影响程度,每次对施工单位给予500—3000元处罚。E.矿石溜井严禁有水流入;严格控制矿石中的含水量;严禁将巷道中淤泥和垃圾倒入矿石溜井内。以上问题发现一次罚款1000-10000元。F.严格控制贮矿高度,贮矿高度应控制在贮矿段内。要经常放矿,以免溜井内矿石被压实,停产前应矿石溜井存矿不可过高,避免矿石溜久堵塞。G.在检查矿石溜井及处理堵塞时,必须有保证人员安全的措施,严禁人员从溜井下方进入检查和处理。禁止人员进入溜矿井与漏斗内处理堵塞,若采用特殊方法处理堵塞时,须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H.矿石溜井溜口处,必须设有标志、照明,并分别设置护栏及格筛。I.各施工组织单位都应自觉遵守和维护司生产秩序,严格执行现场管理人员(调度、地质和项目管理员)的生产指令,拒不执行的每次给予200-5000元罚款。J.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解释。2)500中段振动放矿机放矿管理3.2.1因450—500段矿石溜井内垮塌比较严重,为了确保生产安全、顺利的进行,矿石溜井450—500段内存矿高度不得低于25米,既 500水平向下空井高度不得超过20米,同时又不可以影响下采区正常出矿。要求500当班放矿工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勤测溜井,掌握好放矿时间,同时要与调度室保持联系。调度室当班人员要全面掌握矿石溜井内存矿情况,做好500放矿与450破碎的协调工作。3.2.25001#矿石溜井存矿最低高度不得低于振动放矿机眉线。如在开机过程中发现存矿高度低于振动放矿机眉线,应立即停机并通知调度室,安排人员到5501#矿石溜井观察溜井是否堵塞,并将观察到情况及时向调度室汇报。500放矿工在接班前要到550观察1#矿石溜井内存矿情况,估计溜井内存矿深度,尽量保持溜井内存矿高度在5001#溜井眉线以上2米,以确保振动放矿机的安全。3.2.3650计量人员每班上班前要测量溜井,并将测量结果反馈到调度室,当班调度员要做好记录,并根据溜井内存矿深度确定放矿时间,放矿要遵守增加放矿次数,减少每次放矿时间的原则。3.2.4当溜井内存矿充裕时,5001#溜井放矿工每隔2小时放矿1分钟,调度室不再另行通知,如溜井内存矿不多,出矿不正常时5001#放矿要等候调度的通知。3.2.5若因人为原因导致溜井内存矿过低,导致溜井堵塞将给予100-200元经济处罚。3)井下杂物管理A.井下生产、生活垃圾应用车拉至地表或倒入正在充填的采场中。严禁将生产、生活垃圾倒入矿石溜井;B.施工队在采场爆破前必须将采场内的废弃钢管、水管、铁器 等杂物清理干净,避免爆破后混入矿石中;C.施工队在采场爆破后必须对出矿点进行必要的清理,将能清理掉的杂物(如暴露在外的支护材料、导爆管脚线)清理掉,出矿时发现有杂物也必须停下来进行清理;D.工程公司爆破前,必须将装炸药使用的编制袋、纸盒箱子如数收回,收回后移交炸药库,由炸药库值班人员进行核对,领出数量必须与收回数量相等,每少一个编制带或纸盒箱子罚款100元。如全月保持领出数量与回收数量相等,每一个编制袋奖励1元。10.2.6支护根据本矿区围岩特点,宜采用柔性支护,并视围岩稳定情况分别采用素喷、锚喷和锚网喷等支护形式。1.喷射砼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喷射砼的原材料A.应优先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标号不得低于32.5Mpa,受潮和过期结块的水泥严禁使用。B.应采用坚硬干净的中砂或粗砂,细度模数宜大于2.5,含水率宜控制在5-7%。C.应采用坚硬耐久的卵石或碎石,其粒径不宜大于15mm。D.不得使用含有酸、碱或油的水。2)混合料的配合比应准确,应严格按配比单称量配料。水泥的偏差应为±2%,砂、石应为±3%。3)混合料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不宜小于2分钟。 4)混合料应随拌随用,不掺速凝剂时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掺速凝剂时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0分钟。5)喷射前应清洗岩面(软弱围岩不能用水洗,只可用风管吹),喷射作业中应严格控制水灰比(一般控制在0.4~0.45之间)。要求喷层表面应平整,湿润光泽,无干斑或滑移流消现象。如发现喷层表面干燥松散、下坠、滑移或裂纹时,应及时清除补喷。终凝2小时后应喷水养护。6)速凝剂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砼的初凝时间不应大于5分钟,终凝时间不应大于10分钟。7)当砼采取分层喷射时,第一层喷射厚度:墙70~100mm,拱30~60mm,下一层的喷射应在前一层砼终凝后进行。若终凝1小时后再进行喷射支护时,应先用水清洗喷层表面。8)喷射前应埋设控制喷厚标志。9)冬季施工喷射作业区的环境温度、混合料及水的温度均不得低于5℃。10)控制喷射砼回弹率,边墙不应大于15%,拱部不应大于25%。11)喷射作业应分段、分层依次进行,喷射顺序应自下而上。2.锚杆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般规定A.根据设计要求并结合现场情况,选定锚杆类型及规格,并定出锚杆的孔位和方向;B.锚杆的孔深和孔径应与锚杆类型、长度、直径相匹配,锚杆 的长度不得小于1.5米;C.孔内的积水及岩粉应吹洗干净;D.锚杆杆体应平直、无锈、无油;E.锚杆尾端的托板应紧贴壁面,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锚杆体露出岩面的长度不应大于喷砼的厚度;F.锚杆的抗拉力试验,巷道每30~50m,锚杆在300根以下,抽样不少于一组;300根以上每增加1~300根,相应多抽样一组。设计或材料变更时,应另抽一组,每组锚杆不得少于3根。2)管楔式锚杆A.必须制作管楔式锚杆安装专用钎杆1~2套,并将其中稍长于锚杆的钢钎的前段0.5m范围内磨细磨圆,以备施工之用;B.锚杆孔深度必须大于杆长5cm以上;C.安装方法:a.将套好垫板的锚杆上段圆管自由插入钻孔中;b.在锚杆尾部插入一根带小圆环的短钎,后将钎尾插入凿岩机卡套内,开动凿岩机,将锚杆下半段强行推入钻孔内,直至垫板紧压岩石表面为止;c.关闭凿岩机,换一根长度稍长于锚杆的钢钎(不带钎头,并且前段0.5米长度内车磨至圆形),将其插入锚杆管内和凿岩机卡套内;再开动凿岩机,先磨掉定位销(注意:此间勿使钢钎往前冲,只让钢钎旋转),然后再开足风力反复冲击下楔,直至冲不进为止;d.关闭凿岩机,取出钢钎,安装完毕。 3)水泥卷锚杆对于水泥卷锚杆必须先将整条锚杆孔完全用水泥卷塞满,然后再将螺纹钢锚杆强行推入孔底,并确保螺纹钢尾部弯钩紧卡岩壁为止(为方便检验锚杆安装质量,螺纹钢插入后未经同意禁止再用水泥卷堵塞孔口)。4)锚注式锚杆(锚索):A.浅孔锚注式锚杆:锚杆长度不小于2500mm,锚杆外露不得超过200mm,锚杆网度根据(设计)注浆半径确定;B.中孔砂浆锚杆:根据设计安装注浆管及排气管;C.中孔长锚索:根据设计安装钢丝绳(钢绞索)、注浆管及排气管。D.以上所有注浆管的安装和封口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注浆的将不予验收,造成漏浆的将扣除漏浆部分工程量,所有注浆的最终压力必须达到设计压力。3.钢筋网喷射砼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网应按设计要求选材和编网,使用前应除污、除锈。2)钢筋网与岩面的间隙不应小于30mm,钢筋网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20mm。3)钢筋网应与锚杆或其它锚定装置联结得牢靠稳固。4)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覆盖后铺设。 10.2.7提升与运输(无轨运输、绞车提升、机车运输)10.2.7.1绞车提升安全管理制度10.2.7.2电机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10.2.7.3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10.3、民爆物品管理制度九、各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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