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刑法毕业论文 罚金刑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运用及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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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法学刑法论文题目:罚金刑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运用及探讨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2002年我院刑事审判庭受理325件各类刑事案件,共有各种刑事被告人472人。其中,对227件329名犯罪分子及4个法人单位判处罚金刑,共判处罚金总数121.35万元,已执行21.15万元,占17.43%.  2003年上半年,我庭受理150件各类刑事案件,共有各种刑事被告人208人。其中,对105件137名犯罪分子及1个法人单位判处罚金刑,共判处罚金总数36.

2、35万元,已执行14.10万元,占39.61%.  一、罚金刑适用以并科使用为主,极少单独适用  我国当前的刑事法律更加倾向于把罚金刑视为财产刑中的轻刑,注重罚金刑所具有的剥夺利欲型犯罪者的再犯罪能力,抑制其犯罪动机,没收其违法所得等特殊预防功能。这体现了现行刑事政策在刑事审判中对犯罪人量刑可能产生的影响。在刑事案件的审判中,考虑到罚金刑与犯罪类型关系,正确、适度的适用罚金刑,对每一个法官都会存在和产生对罚金刑特性、功能的认识与定位的理解和掌握问题。  从我院审判实践的具体情况看,适用罚金刑,基本上为“并处”,很少“

3、单处”,几乎全部是并科适用。这是目前我们适用罚金刑的一大特点。在并处罚金的司法实践中,主审法官首先要明白以下几个问题:  1.正确理解罚金刑的立法意义和审判功效。  我国现行刑法典分则中共有条文350个,其中有169个罪名涉及罚金刑,主要罚金刑罪名都集中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这两章中。而这一类罪名所规定的并处罚金的立法意义很大是出于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给予经济上的制裁,使犯罪人对犯罪行为既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也同时付出经济损失代价的双重后果。对于这两类犯罪罪名来说,犯罪人实施犯罪的主要目的和动机

4、就是要通过其不法行为谋取高额利润,其主观上的犯罪故意通常是为“钱”而去。为“钱”而犯罪,就必须为犯罪付出“钱”的代价。通俗地说,罚金刑就是把其因实施犯罪行为而获得的任何利益“变本加利”的吐出来,使犯罪人增大其实施犯罪的可能风险和削弱其犯罪后可能再犯罪的经济能力,这就是我们的立法本意。对此,审判法官要注意掌握运用,把罚金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一种有利武器使用,决不能让犯罪人(包括单位犯罪或法人犯罪)出现“牺牲我一人,幸福全家人或全单位”的结局。  2、正确理解罚金刑与自由刑的关系,既不能以罚代刑,也不可只

5、刑不罚。  掌握罚金刑与自由刑的易科制度关系是一件不易的事情。主办法官一般都会面对两个不同的层面,或受到来自两个层面的相互对立的指责,一种是“以罚代刑”,另一种是“只刑不罚”。解决这个问题,除了有赖于立法上的完善,更多详尽司法规定的出台,以及专家、学者理论上的指导之外,更多的是依靠办案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和公正,对国家利益至高无上的服从和责任心,以及对案件的吃深摸透,灵活、巧妙地逐案适用和各案掌握。  我们的体会和想法是:  1.以罚代刑不可虑。罚、刑之间就是要综合平衡,在判并处罚金刑的犯罪案件时,可以根据犯罪人交纳罚金

6、的额度和态度,适当予以从轻对自由刑的量刑幅度,让犯罪分子“有所得有所失”。但这个罚、刑互减的平衡量要掌握好,不能显失平衡。合议庭、主审法官在考虑量刑时,首先要明白理解“罚”亦是刑,罚是惩治犯罪,并不是放纵犯罪,罚是为国家所罚,为法律公正所罚。  2.只刑不罚不可取。严格地说,只刑不罚,是对法律的一种曲解,也是人民法官责任心不强的一种表现。有时,一些法官为了省去麻烦,减少工作量,避免非议和怀疑,只对犯罪人判自由刑。而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对犯罪人实施犯罪后所谋取到的暴利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7、。认为犯罪人判刑入狱,失去自由,就是法律的胜利和公正了。这不但是一种错误的观点更是一种对犯罪的潜在放纵,是要防止发生,认真对待和必须努力改进的问题。  3.罚、刑并举双达标。针对不同犯罪人,运用罚金刑减轻自由刑,争取犯罪人主动配合执行。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必须使用或大胆单独使用罚金刑,使犯罪人“人财两空”受重创,并坚决执行罚金缴纳,执行到账。  二、罚金刑的判决生效与执行到账存在这较大的“流失和空判”现象  从目前现行生效的各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其他有关的法律条文规定来看,因为立法对罚金刑强制并处没有具体的操作细

8、则和实施办法,刑法只规定了关于罚金刑的强制适用,而没有考虑到判处罚金刑后的执行问题,这都为判决后的生效执行留下了后患。在我院通常适用并处罚金的案件中,能够执行的大多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罪名,因为这些犯罪人相对其他罪名的犯罪人而言,具有一定的财产受罚能力。而在司法实践中占刑事案件绝大多数的盗窃、诈骗、抢劫等侵犯财产犯罪,虽然法律同样规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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