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争端解决实践司法经济原则适用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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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TO争端解决实践司法经济原则适用探析  WTO争端解决实践中经常运用司法经济原则,目的是为了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裁决效率。    “美国-羊毛衫和上衣”案是WTO争端解决实践运用司法经济原则的里程碑式案例。该案中,专家组对印度提出的一些请求适用了司法经济原则。专家组认为,印度虽有权使被申诉的措施得到专家组解决,但如果专家组通过审理,认为争议的特定事项仅通过解决申诉方提出的部分观点就能得以解决,专家组就能这么做。因此,为作出有助于DSB作出建议或裁决纠纷的裁决,专家组决定只解决那些其认为有必要解决的法律请求。上诉机构认可了专家组采用司法经济原则的做法。该原则经发展和完善

2、,形成一整套丰富完整的WTO司法原则。    司法经济原则的表现形式、适用主体    司法经济原则的表现形式  适用司法经济原则表现为只解决有必要解决的请求(Legalclaims)和只解决有必要解决的争点(Arguments)两种形式。  只解决有必要解决的请求是运用司法经济原则的常见形式。在“美国-面筋”案中,专家组运用司法经济原则,未对申诉方提出的与GATT1994第19条(不可预见的发展)和第1条以及《保障措施协定》第5条相关的请求作出裁决,上诉机构予以了维持。  只解决有必要解决的争点是运用司法经济原则的另一种方式。法律请求和争点存在根本区别:法律请求被明确

3、界定在设立专家组的请求中,它确立了专家组在DSU第7条下的职权范围。受证据规则的约束,没有列入设立专家组请求中的任何请求,不能在提交书面陈述以及设立专家组请求被接受以后的时间内提出。而争点用于支持法律请求,它体现在第一次书面陈述、反驳的陈述以及第一次和第二次专家组会议中。在“美国-羊毛衫和上衣”案中,上诉机构认为,DSU第11条或先前GATT实践并未要求专家组审查申诉方提出的所有请求,专家组只需解决那些为解决争端而必需的请求。正如专家组为解决纠纷而拥有只需解决那些有必要解决的请求的裁决权一样,专家组也有仅解决那些其认为有必要解决特定请求的那些争点的裁决权。只要专家组在

4、报告中合理地考虑了某一请求,就不能因支持某一请求的特定观点未在专家组报告得以解决的事实,得出专家组未按照DSU第11条对事项进行客观评估的结论。  司法经济原则的适用主体  专家组可以适用两种形式的司法经济原则,但上诉机构不宜适用该原则,理由如下:(1)DSU第17.6条规定:“上诉应限于专家组报告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及由该专家组所作的法律解释。”第17.12条规定:“上诉机构在上诉的工作过程中,应考虑按照第6款提出的每一个问题。”由此可知,司职法律审的上诉机构具有澄清WTO协议及涵盖协议条款的功能,有义务解决上诉方提出的每一问题。例如,上诉方在上诉中提出了5个争点,上诉

5、机构应全部审查和处理,不应只处理其中3个争点,而留下2个争点不审查和不处理。上诉机构可以对5个争点合并审查,也可分开单独审查,但不能审“一”而漏“其它”。(2)根据DSU第17.13条规定,上诉机构可以维持、修改或推翻专家组的法律发现和结论,但没有发回重审的权力。在对专家组基于司法经济原则未对申诉方部分请求作出裁决的上诉案件中,如果上诉机构仅推翻专家组错误的裁决,但争议未完全得到解决。为解决争议,如果专家组报告有足够的事实发现,或专家组记录有未被解决的事实,使得上诉机构能解决和裁决那些悬而未决的问题,上诉机构就能完成法律分析,尽管完成法律分析会造成争端方“审级利益”的

6、丧失。由此可见,上诉机构完成法律分析,能够解决专家组采用司法经济原则未对部分请求作出裁决、而争端方又不服该裁决提出上诉产生的遗留问题,上诉机构若再适用司法经济原则,留下部分请求不审查,将不利于纠纷的解决,也与其职能相悖。    司法经济原则的性质、基础、形式要求    司法经济原则的性质:裁量权  上诉机构通过“美国-铅铋钢”案和“阿根廷-鞋类”案确定了司法经济的裁量权性质,即专家组可以适用司法经济原则,但它没有义务一定要适用。  以“美国-铅铋钢”案为例,被申诉方美国认为,专家组必须运用司法经济原则,无需解决那些没有必要解决的问题。上诉机构拒绝了这一观点,认为运用司

7、法经济原则在专家组职权范围内,专家组从来没有被要求运用该原则。理由是:美国认为上诉机构在“美国-羊毛衫和上衣”案中设立了“专家组不应解决那些没有必要解决某些问题”的一般原则。上诉机构不同意美国的这一主张。在“美国-羊毛衫和上衣”案上诉中,印度认为其有权获得专家组针对其提出的每一法律请求作出的裁决,但上诉机构认为,司法经济原则允许专家组拒绝对某些请求作出裁决。为解决“美国-铅铋钢”案中申诉方欧共体的请求,专家组认为,它有必要解决支持这一请求的两个主要观点,专家组这样做是为了解决争议,因而也在DSU授权范围内。    司法经济原则的基础:专家组职能、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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