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内部岗位津贴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学院内部岗位津贴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ID:17451279

大小:92.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8-31

学院内部岗位津贴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_第1页
学院内部岗位津贴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_第2页
学院内部岗位津贴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_第3页
学院内部岗位津贴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_第4页
学院内部岗位津贴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学院内部岗位津贴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学院内部岗位津贴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岗位津贴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已经学院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2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内部岗位津贴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随着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为进一步深化学院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发挥学院岗位津贴的激励功能,实施教职工的收入与其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联系的分配办法,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院办学质量与效益,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改革院内岗位津贴分配制度。一、分配原则1、建立有效的激励竞争机制

2、,吸引和稳定高层次拔尖人才。2、向教学一线和重点岗位倾斜,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3、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4、淡化身份管理,强化岗位管理。5、体现管理重心下移和学院宏观管理与监督。二、发放范围在学院编制内、聘任上岗并经核准备案的教职工,按所聘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并完成岗位任务,年终考核达到称职及以上的人员,享受相应的院内岗位津贴。三、岗位津贴构成1、院内岗位津贴是指学院自行发放的岗位津贴。其中教师岗位津贴中还包括超工作量津贴、行政兼课教师课时津贴和外聘教师课时津贴。2、8岗位津贴分为管理岗位、

3、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津贴四类。3、超工作量津贴是指教师完成基本工作量并有超额部分,其中超过基本教学工作量部分按外聘教师的对应课时津贴标准测算超额工作量津贴。4、学院内部岗位津贴按上级政策逐步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四、岗位津贴标准院内岗位津贴标准包括管理岗位津贴标准、教师岗位津贴标准、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津贴标准、工勤技能岗位津贴标准,各岗位津贴标准如下:管理岗位津贴标准岗位名称对应职务岗位分类津贴标准(元/年)四级职员副厅级领导岗位80000五级职员正处级院领导(副院级)64000党委委员/院长助理5600

4、0五级领导岗位50000五级职员待遇45000六级职员副处级六级职员(领导职务)39000六级职员待遇33000七级职员正科级七级职员27000七级职员待遇25000八级职员副科级八级职员23000八级职员待遇21000九级职员科员九级职员18000十级职员办事员十级职员16000 见习人员 80008教师岗位津贴标准岗位名称岗位分类津贴标准(元/年)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二级岗80000三级岗60000四级岗50000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五级岗42000六级岗39000七级岗36000专业技术中级岗八级岗30000九级岗270

5、00十级岗24000专业技术初级岗十一级岗20000十二级岗18000 见习岗位8000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津贴标准岗位名称岗位分类津贴标准(元/年)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三级岗50000四级岗42000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五级岗39000六级岗36000七级岗330008专业技术中级岗八级岗27000九级岗24000十级岗21000专业技术初级岗十一级岗19000十二级岗18000见习岗位8000工勤技能岗位津贴标准岗位名称岗位分类津贴标准(元/年)高级技师一级工27000技师二级工22000高级工三级工20000中级工四级工18

6、000初级工五级工16000普通工 16000五、教师基本工作量标准教师额定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和业务工作量两部分:1、教学基本工作量(单位:学时/学年)正高副高中级初级2703303603302、业务工作量由教务处、科技处等部门统一规定工作内容和工作量标准。8六、行政兼课教师和外聘教师课时津贴标准(一)行政兼课教师课时津贴标准正高级职称:50元/学时;副高级职称:35元/学时;中级职称:25元/学时;初级职称:15元/学时。(二)外聘教师课时津贴标准正高级职称:60元/学时;副高级职称:50元/学时;中级职称:40元

7、/学时。七、岗位津贴发放及管理院内岗位津贴的发放以岗位聘任为依据,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教职工考勤、进修学习等相关规定进行院内岗位津贴管理。1、岗位津贴每学年按12个月计发,对不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人员,扣除相应的岗位津贴。相应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称职等级的,扣发2个月岗位津贴。相应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称职的,扣发全年岗位津贴。2、教师工作量由教务处、科技处进行统计。超工作量课时津贴、行政兼课教师课时津贴、外聘教师课时津贴由教务处统计测算。3、对不能完成基本8工作量的教师

8、,要按未完成工作量核减岗位津贴。①完成工作量少于应完成工作量的80%,不享受院内岗位津贴。②完成工作量达到或超过应完成工作量的80%,按如下比例核减岗位津贴金额:80%≤完成工作量<90%时:核减岗位津贴金额=学年岗位津贴×(1-实际完成工作量/岗位额定工作量)×1.5;90%≤完成工作量<100%时:核减岗位津贴金额=学年岗位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