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博弈分析兼论调审分离的应用

我国法院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博弈分析兼论调审分离的应用

ID:17429550

大小:71.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8-31

我国法院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博弈分析兼论调审分离的应用_第1页
我国法院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博弈分析兼论调审分离的应用_第2页
我国法院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博弈分析兼论调审分离的应用_第3页
我国法院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博弈分析兼论调审分离的应用_第4页
我国法院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博弈分析兼论调审分离的应用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法院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博弈分析兼论调审分离的应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AthesissubmittedtoXXXinpartialfulfillmentoftherequirementforthedegreeofMasterofEngineering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博弈分析兼论调审分离  张辉张德锋  摘要:法院调解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讨价还价过程可以被模型化为一个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运用博弈理论分别考察在调审分离与调审合一两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的和解情况,可以得出调审分离更有利于提高调解的成功率的结论。此外,要提高和解的成功率,不但相关事实的查明是必要的,而且法院也不应该按同一个标准收费。  随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发展,人们对我国法院调解

2、制度的改革也提出了不同看法,有主张进行改造的,有主张以国外的诉讼和解制度加以取代的,还有主张废除的等等,但主流的观点似乎是主张对现行的调解制度进行完善,调审分离即是其中一种很重要的观点。有的学者从调审合一所产生的种种弊端出发来论证要实行调审分离;还有的学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了调审分离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提出了具体的建构措施,对调审分离、调解前置的观点及其理由笔者也是赞同的,在此无意进行深入讨论。实际上从提高调解成功率的角度看调审分离是可取的,笔者试用博弈理论对调审分离与调审合一进行考察来表明这种可取性,并分析一些相关的问题。  一、法院调解与博弈分析  博弈论,英文为ga

3、metheory,直译为游戏理论,因为这种原理最初被用来预测游戏特别是赌博。后来这种理论又被引入进经济学中。“近几十年来,经济学一直在为其他学科提供武器,但恐怕没有任何其他工具比博弈论更有力了”。博弈即“一些个人、队组或其他组织,面对一定的环境条件,在一定规则下,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允许选择的行为或策略中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各自取得相应结果的过程”,而博弈论就是研究充分或有限理性的决策者之间的冲突与合作,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即他考虑到他的决策行为对其他人的可能影响以及其他人的行为对他的可能影响,通过选择最佳的行动计划来

4、寻求收益或效用的最大化。  (一)博弈的构成。  一般来说,一个博弈由四个方面构成:1.博弈的参与者(players),又称局中人或参加者,是博弈的决策主体。某人能否成为博弈的参加者取决于我们分析的需要,他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队组,还可以是国家或国际组织,比如在对法院调解制度的分析中,就可取双方当事人为博弈的参与者。2.各博弈方各自选择的全部策略(strategies)或行动(action),即规定每个博弈方在进行决策时可以选择的方法、做法等。比如在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博弈中,当事人是选择与对方和解还是选择法院判决,和解时是出一个什么价等即是策略或行动。3.收益(pay

5、offs),是指在一个特定的策略组合下,博弈者所得到或预期得到的效用水平,可以是正值也可以是负值。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博弈中,无论是哪一项讨价之后或者在和解协议最终达成时,双方都会有一个得益。4.进行博弈的次序(orders),当博弈方同时行动时就没有次序之分,这种例子如赛跑者之间的博弈。但在许多情况下博弈方行动是有先后次序的。前者被称为静态博弈,后者称之为动态博弈。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博弈即是一个动态博弈,比如一方出价后,另一方作接受与否的表示。确定了上述四个方面就确定了一个博弈。  (二)博弈发生的条件。  “由于现实生活中人们的利益冲突与一致具有普遍性,因此,几乎所有的决策

6、问题都可以认为是博弈”,可见,博弈的发生存在于具有利益对抗与合作的场合。利益的对抗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赌博者之间存在、国家之间存在,同样诉讼双方当事人之间也存在。然而,光有利益的对抗并不必然导致博弈发生,还必须存在合作的可能。合作首先是指博弈参与者之间能够通过行使策略行为使利益发生流转。否则,博弈就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此外,合作还指博弈者愿意进行博弈,此即为一个机会成本的衡量问题。比如人们一般不愿意与上级或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进行对抗,就是因为这种对抗可能意味着未来利益的永久丧失。只要机会成本足够小,参与者就愿意博弈。对法院调解的双方当事人来说,当纠纷系属于诉讼后,一般不存

7、在机会成本(对抗与否)衡量的问题了;而通过讨价还价中的策略的行使,当事人能使利益在他们之间发生流转,如果不考虑各方的诉讼开支方面的费用差异等情况,当事人之间的博弈即为一个零和博弈。  (三)博弈分析的可行性。只要是一个博弈就可用博弈理论来分析。“事实上,作为一种关于决策和策略的理论,博弈论来源于一切通过策略进行对抗与合作的人类活动和行动,也适用于一切这样的活动和行动”,这对有关法律问题的博弈也是同样适用的。“博弈理论是法学重要的分析研究工具。正像博弈理论对经济学的全面改造一样,博弈理论也必将为法学的研究注入新的血液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