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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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问答(2011版)一、我国关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2、。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都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实际差额人数和上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规定,从2006年起,各用人单位每年都应当向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

3、构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由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其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二、我市哪些单位应当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三、安排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

4、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四、我市对用人单位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时间、方式是怎样规定的?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如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每年以《通告》的形式公布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时间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间。2011年,用人单位应在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到其税务登记地的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二)用人单位应持《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可从北

5、京市残疾人联合会www.bdpf.org.cn、市地税局www.tax861.gov.cn网站下载或到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地方税务机关领取)和2010年单位职工总数的证明,到其税务登记地的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三)上年度已进行过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的用人单位在2011年的审核期间内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申报。方法:登陆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www.bdpf.org.cn、市地税局www.tax861.gov.cn网站或《首都之窗》-北京市政务门户网站的www.b

6、eijing.gov.cnloanapprovalandpostcreditapprovalofficer/atalllevelsinaccordancewithcreditapprovalrules,licensingandeventualexerciseofcreditdecisionpowerofpersonsorinstitutions.Reviewfindingsandreviewcomments,accordingtotheBank'scredit3的《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及征缴

7、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指南》专题栏目,通过链接进入《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四)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根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的金额由缴费单位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用的《一般缴款书》到开户银行缴费,(《一般缴款书》可以由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打印或用人单位自行在《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网上报税的单位可以通过市地税局纳税网络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开户银行缴款。)    五、用人单位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时应该携带什么材料?   

8、 用人单位申报时应持《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和本单位上年职工总数的证明,到税务登记地的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还应持残疾人职工的以下材料:     1、《北京市在职残疾人员登记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合同原件(本市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由同级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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