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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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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快乐司考——名师点睛司考方法(一) 第一章成功与失败 没有人不渴望成功,没有人不拒绝失败,然而冠军只有一个。成功总是少数,失败才是多数,任何人都不能超越这个竞争的法则。2002年首届司法考试,共有36万人报考,通过率只有7%,2003年为10.18%,2004年为11.22%,三年平均通过率仅为9.47%,失败率则为90.53%.面对如此悬殊的成败率,人们不禁会想,这9%的人真是太了不起了,他们有什么绝招?他们成功的经验是什么?当然,我们不应该怀疑成功经验的导向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但是,“成功的理由可有千条
2、,失败的理由则只要一条!”因此,我们说:了解失败的原因,比学习成功的经验更重要。 一、落榜考生的困惑 笔者遇到许多落榜的考生,他们都提出了一些相同的问题:我“科班”四年,自以为法学基础不错,为什么败走麦城?我的朋友是某高校法学副教授为什么也通不过?而某甲是学中文的非法律生,为什么只突击几个月就考出了高分?我已不折不扣地考了三次,不仅信心不减而且勤奋刻苦,但分数为什么还是相去甚远?难道法学“科班”甚至法学教授还不如从未学过法学的非法律专业考生?难道“天道酬勤”不灵了?…… 司考无情的现实告诉我们:“科班”+自信≠成功
3、;勤奋+信心也≠马上成功! 二、是哪块石头绊了他们的脚? 出于研究和写作的需要,笔者曾就部分考生失败的原因进行过一个粗略的统计,虽不是十分准确完整,但多少可给大家一些启示,如各位能引以为鉴、莫重蹈旧辙,则我等心已足矣。现将其排列如下: 司考失败主要因素排列图 表中所列七种因素表明: (1)八成以上的考生未作必胜的打算,没有势在必得的决心。有相当一部分应届法律专业的毕业生过于自信,对司考的艰巨与困难估计不足,自以为基础不错,问题不大,结果大意失荆州。 (2)近八成的考生未精读教材,不少人甚至一遍都没有读完。他们
4、或者认为教材只不过是法条的诠释,故“钟爱法条不爱教材”,或者认为教材内容自己早已学过,没必要细读。20currencydeposit,weprescribeapassonaregularbasis,qilucardaccountonaregularbasis),certificatebondsandsavingsbonds(electronic);3.notdrawnonabanksavingscertificate,certificatebondsapplyformortgageloans,acceptingonlyt
5、helenderwww.chinalawedu.com法律教育网 (3)有七成多的考生不知道如何对付那浩如烟海的法条,只好走马观花或囫囵吞枣,对法条理解不透,领会不深。 (4)有将近七成的考生做题练习不得法。他们做题没有针对性,或者把做题当成单纯的复习测试手段,不懂得进行考题分析和总结,也很少对做题效果进行小结或评价,做题几乎成了可有可无的环节,更谈不上达到实战训练与体会的层次。 (5)有六成多的考生未安排时间专门记忆,只在平时复习时下意识地记忆。 (6)有5成以上的考生反映,由于缺乏经验,对司考这种高强度的考试
6、不适应,临场发挥不好。有的表现为题速感差,答题时间不够,或时间紧未检查导致漏了题未做;有的则表现为不适应量大活细的涂卡作业,犯了自己都不可原谅的低级错误;还有的由于考前心身调整不到位,在考场上体力不支,等等。 (7)还有一半左右的考生复习没有计划,完全是跟着感觉走。有的至今自己都不知道这几个月干了些什么?本来应该干什么?哪种做法的效果更好?等等。 以上种种失败的因素,若究其根源,除考生的动因和信心之外,最终均可归结为对司考的特点认识不深,对司考的规律知之甚少,学习和应试方法不对路。“走错了路的人,是无法到达目的地的”
7、,方法决定一切! 达尔文说:“最有价值的知识是关于方法的知识。” 第二章把握司考的命题规律 一、司考是什么? 1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检验应试人员是否具备担任法官、检察官和执业律师,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定义和规定,国家司法考试包含三个主要特点: 第一,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级”的考试。与其他行业协会、地方资质或认证
8、考试不同,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全国性的考试之一,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司法行政机关考试机构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因此它又叫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第二,司法考试是“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目前国家司法考试所涵盖的法律职业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四个大类,其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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