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7320147
大小:50.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8-30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8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2005年3月国家教育部21号令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有关文件、法规,结合学院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职专科学生的管理。第三条学校的基本职能和根本
2、任务是培养人才,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院实行院长负责、教务处牵头、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教学管理组织体系。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组织和学籍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做到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合格人才。第四条学校对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实行学年学分制。一学年分两个学期,每个学期约为20周,其中18周(含公共假期1周)为教学时间,2周为期末集中复习考试时间。每学年寒暑假约12周。学生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及自身能力,可以按学校规定的基本
3、学制年限毕业或延迟毕业。第五条 高职(专科)生基本学制年限三年。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五年。第二章学生学籍管理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六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在报到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道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存在问题者,区别情况,
4、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教务处应及时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在学校网站公布已注册新生学籍信息,供学生个人查询。theprovisionsof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engineeringqualitysupervisionandquality...2.4.1.1theunitworksacceptancerateof100%,thequalityevaluationofatotalscoreof95orabove;2.4.1.2regulatedWeldingNDTinsp
5、ection100%,regulatedweldingapassingrateof>99%,andweldbeadappearance;2.4.1.3boilerhydraulic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由有关部门查究。取得学籍者,学院发给其学生证和校徽。若遗失,由本人写出申请,所在系签署意见,再到教务处补办(每年两次:6月15日和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学生证仅作为学生在校身份的证明,不得私自涂改和转借他人,不得一人持有两证。违者,学校视其情节
6、严重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第八条学生必须如实填写健康状况。在体检复查中查出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二甲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认为短期治疗可以达到健康标准者,由本人申请,院卫生所提出意见,经学院批准,可以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原籍治疗,医疗费自理。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自通知办理离校手续之日起,两周内不办理者,取消保留入学的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新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病情确已痊愈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院教务处申请入学,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二甲以上医院)诊
7、断,校医务部门复查合格,符合学校的入学体检要求,按当年新生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九条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办理交费手续,每学期必须持学生证按时到所在系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交费、注册者,必须履行暂缓交费、注册手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不符合学校注册条件或未经学校批准而不交纳学费的不予注册,未经准假逾期两周或未予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各班辅导员应在每学期开学上课第一天下午下班前向学籍管理科报告学生到校、
8、注册情况。各系需对迟到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对连续两个学期或累计三个学期不按规定报到注册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第十条凡由于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其他原因离校的学生,未经批准复学者,不予注册。第二节请假与考勤第十一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上课时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假满后办理销假手续。延长请假时间,须在假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学生因病请假应附二甲以上医院(含二甲医院)证明,并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