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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29
《关于劳动合同送达的法律风险》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劳动合同送达的法律风险 一、案例: 广州某某公司于XX年2月23日新招一名业务员李某,后派驻该司江西南昌办事处工作,因其长期在外,很少回公司总部,公司行政人员刘某一直未有督促该名业务员签署劳动合同,同年3月15日,刘某将两份未盖章的劳动合同交给李某签字,李某以时间紧迫为由,需要看后才签字,刘某同意李某将劳动合同带走,劳动合同送达书。后因李某出差在外,一直未将劳动合同签字后交回公司。XX年12月21日,李某不辞而别,后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双倍支付工资。由于公司无法提供劳动合同或者李某不愿意签署劳动
2、合同的证据材料,最终,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广州某某公司从李某上班之日满一个月起至离职之日支付李某双倍工资。 二、法律分析与风险预防: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很多中小企业都不愿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实施之后,在大量企业因未签劳动合同被裁定支付双倍工资后,大部分企业都积极地和新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和老员工补签劳动合同。但是仍有个别企业因种种原因未有签署劳动合同,或者补签劳动合同存在瑕疵。 目前存在的问题集中为:1.未经授权即找人代签;2.只签一份劳动合同,且有用人单位保管;3.已送达劳动合同但未办理签收手续,合同范本《劳动合同送达书》。
3、劳动合同应为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持一份,劳动者应由本人签名,找人代签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本案例中,虽然广州某某公司已经通知李某签署劳动合同,且把合同文本提供给李某查看,但是没有及时督促李某签署劳动合同,而且未要求李某办理签收手续,导致被裁定双倍支付工资。 其实公司完全可以规避此风险的,其一,在员工入职申请表里注明,自正式上班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不愿意签的,一个月期满时予以辞退;其二,要求员工在《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 序号员工姓名编号期限起止日期签名日期 三、法规链接 《
4、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5、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广东省劳动合同签收公示暂行办法》 第六条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并由劳动者本人在《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附后)上签名确认。 第七条用
6、人单位与劳动者应自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在便于职工阅览的场所公开《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同时通过单位内部信息网络、电视、厂报、墙报等形式公示。 第九条《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由用人单位保管,并在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至少保存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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