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真正公正和自由的社会制度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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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追寻真正公正和自由的社会制度自历史法学派奠基人古斯塔夫·胡果于1797年出版《作为实在法,特别是私法哲学的自然法教程》以降,德国的法哲学分两个阵营交替发展:一个是“哲学家的法哲学”;另一个就是“法学家的法哲学”。后者从19世纪中后期以来人才辈出、著述洋洋大观,逐渐形成强势。其中,萨维尼、普赫塔、耶林、柯勒、埃利希、赫克等人相继独创法哲学体系,获得国际范围的学术影响力;1949年去世的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是具有此种影响力的最后一位代表。其后,德国法哲学失去了昔日的辉煌,将强势地位揖手让位于英美法理学,以至于当代的法学者们普遍地不大重视、甚至根本不了解德国二

2、战以后法哲学的进展。我国大陆及台湾地区至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陆续介译德国法哲学家们的作品:例如,米健教授主持的《当代德国法学名著译丛》以及我与许章润教授主编的《西方法哲学文库》已将数种德国战后的法哲学名著纳入翻译计划。在此方面,林荣远教授单人独骑,近年翻译多种人文社科及法学作品,功不可没。他于XX年12月又将赫尔穆特·科殷的《法哲学》译成汉本,实属法学界的一件幸事,可喜可贺。客观地说,科殷并非战后德国法哲学界的领军人物,其《法哲学》一书在学术上的贡献也不是最为突出。这本书的价值乃在于它是一本优秀的权威的法哲学教科书。若论权威的法哲学教材,除这本书外,德

3、国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出版的还有数种,比如海因里希·亨克尔的《法哲学导论》、沃尔夫冈·瑙克的《法哲学的基本概念》、莱因霍尔德·齐佩利乌斯的《法哲学》以及阿图尔·考夫曼与温弗里德·哈斯默尔主编的《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等。比较而言,科殷的《法哲学》以高屋建瓴的理论概括、学说理路的清晰梳理、学术争论的敏锐辨析、翔实的材料论证和简洁平实的语言表述而独树一帜,故而长期享誉学界。本书于1950年由柏林瓦尔特·德·格鲁伊特出版公司出初版,至1993年已出第5版。1969年第2版大体确定了现行版本的内容框架,以后版次的修订多集中在材料的增补。本书共6章,分别讨论

4、了历史上的主要法哲学学说、本书所持立场的基础、法律的文化考察、法的原理、实在法及其效力、法律思维方法等等。这里不可能对该书的内容一一进行评点,故择其要端而述之,以与方家商榷。1.科殷法哲学思想的特征。美国法理学家埃德加·博登海默在其名著《法理学》中将赫尔穆特·科殷的思想归为战后德国“价值定向的法理学”,认为科殷的法哲学在方法论上明显地受到了哲学家埃德蒙·胡塞尔、马克斯·舍勒和尼科拉·哈特曼等人所倡导的现象学的影响。其内容乃是对古典的个人自由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哲学的一种重述与修正。.科殷法哲学思想的出发点。像一切在传统上注重实体法哲学的学者一样,科殷也把自

5、己理论的出发点限定在法的根本问题上。在主张实体法哲学的学者们看来,法哲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而不是法学的子学科。它应以哲学的方式去反映、讨论法的原理、法的基本问题,并尽可能给出答案。通俗地说,法哲学是法学家提问,哲学家回答。它关涉“究竟”的问题。科殷在《法哲学》绪论中也开宗明义地指出:法哲学不应放弃法学在其他领域已经获得的认识,但却必然超出这些认识的界限;它把法的文化现象所提供的一些特殊的难题与哲学的普遍的、原则的问题结合起来。其所探讨的根本问题在于:法应该是什么?什么是正义?正义的内容是否可以界定?或者按照阿图尔·考夫曼的观点,法哲学的题目是“正确法”和

6、“正义”。法哲学的任务就是要研究:什么是正确法?我们如何认识及实现正确法?在这一点上,科殷与考夫曼的见解是完全一致的。.科殷法哲学理论讨论的难点。通过对历史上各主要法哲学学说的梳理及对法哲学学科分支之认识价值的分析,科殷发现:法哲学的难题实际上是对不同的价值评判、不同的价值观的处理。在对法的认识上,价值观的差异和冲突难以找到某种正确评断的标准。尽管如此,科殷仍然对此提出了一些理性的“弱命题”:各种价值判断与实际的相互关系的判断密切相关;作为价值判断的道德学说应具有内在的一贯性;作为价值判断的道德应具有普遍性;法律制度不得违背人性。基此,科殷坚持哈特曼、舍

7、勒、齐美尔等人的哲学人类学立场,确信人类既有客观求实接受和研究世界的能力,也有把握和实现精神价值的能力,人类能够把自己的生机勃勃的毅力旨在针对这种价值的实现,并且既在主观上也有客观上找到其生活的意义。同样,由人类所创造的法律尽管其形态多种多样,但并非是杂乱无章的,也绝不是某种僵化的东西,而是处于发展、适应生活的种种要求的持久过程之中。根据这个立场,科殷主张把自然法与实在法结合起来。他指出:将自然法和实在法彻底分隔开来原则上是错误的。自然法恰恰存在于实在法之中。后者正是吸收了正义的原则而引申出自己内在的权威和效力,自然法成为评判实在法的尺度,实在法依赖自然

8、法生存。科殷在《法哲学》中以下列充满理想的句子作结:“法对社会道德的伟大王国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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