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对量争议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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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筋对量争议浅析  钢筋在现在的建筑工程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在钢筋算量时稍有偏差即会对工程总造价产生较大影响,因此钢筋工程量的后期审计已经引起了甲乙双方的共同重视,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使得审核双方经常存在较多争议,作为算量主体,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应对这些争议呢?首先我们看问题争议的原因:  一、算量主体不同1、算量主体不同直接导致立场不同,而立场不同又往往导致双方选用的根本计算规则不同;现在施工单位参与算量的一般多是施工现场的一线翻样人员,翻样时由于考虑到结构安全的问题所以一般倾向于取大,而咨询单位由于立场

2、原因则倾向于取小,比如a6钢筋按取值问题,是否扣除弯曲延长值问题,余数如何取整问题,又比如同一节点多种做法的选用的问题。2、算量主体不同,相对的知识结构储备不同,现场翻样人员的理论依据大部分局限在101和901系列图集上,甚至很多朋友没有见过《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更妄论与之相关的计算规则,根本不知箍筋调整值的理论依据,这样在对量时难免落于下风,而咨询人员在知识面宽度上一般要优于现场的翻样人员,在计算时除101和901以外会更多的考虑书面的理论依据,但由于缺乏实践很难联系实际。3、算量主体不同还

3、会导致双方采用的算量工具不同,比如常见的梁纵筋接头统计,咨询单位一般依据定额采用软件按8米或9米定尺统计,而现场钢筋翻样人员则多数一般采用手工算量,计算时一般会考虑在1/3位置搭接,这样结果必然不同,在对量时双方难免产生争议。  二、对图集规范和图纸本身的理解不同。我们可以先看一下指导钢筋算量的主要计算依据有哪些:  1、平法G101和G901系列及相关图集,另外还可以参考相关设计规范  2、《GB50500-XX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地方性法规,如《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4、 下面对此3点具体分析:  首先,101和901系列图集在目前还不够完善,自身存在相互矛盾或者某些细节不清。比如起步间距问题,比如梁绑扎区箍筋加密或者说绑扎区的界定问题,比如温度筋搭接取值问题,比如梁腹高大于450时腰筋问题,比如与剪力墙相交梁的构造节点问题,如果设计师的设计和结构说明不够详细,那么这些问题亦必然会造成争议。  其次,虽然国家与时俱进早已颁布了《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最新修订版,但是在钢筋计算上依然不够细化,没有明确的计算方法和公式,造成各地域间各为其政,计算规则亦各有不同,比如

5、箍筋的计算,某些地区按构件截面扣保护层+32d计算,而有些地区则要求直接按构件截面周长计算,这也给跨地域对量增加了难度。  最后,既然国家没有详细规定,那就应该有地方法规补充,但实际上类似的法规在全国各地区似乎并不健全,如上海等地定额中就缺少详细的钢筋计算规则;甚至其中的某些内容也值得商榷,比如《砼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中,在《梁、板、剪力墙箍筋弯钩构造》图中明示,其中如箍筋长度计算,当结构为抗震时,箍筋平直段长度应为max(10d,75㎜),这是常识,但江苏定额中则是10d,明

6、显有误。还有螺旋箍总长度计算亦不对,应增加其上下端圈水平段长度。,又比如基础中垫铁、马凳按《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应放在钢筋总量中调整,但江苏定额却把这部分措施用钢筋执行金属结构的钢托架制、安定额的定额,当然其规则中还有许多钢筋计算的细节没有涉及,如没有明确板马凳、梁垫铁等的计算方法。关于这一点我觉得浙江的相关规则可供参考:    浙江03定额里撑脚计算有如下说明:  1、双层钢筋撑脚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规定时,均按主筋规格计算。  2、基础底板每平方米1只,长度按板厚乘2加再1m计算;  3、

7、墙、板每平方米4只,长度按墙板厚度乘2再加计算。  4、双层钢筋的撑脚均按墙、板的净面积计算。    三、理论与实际的问题,目前国家可以为我们提供的理论依据还不够完善,这是争议的根源;同时平法也还不够平易近人,平法的受众整体文化水平偏低亦是目前不争的事实,这些都造成个人对平法理解不一,应用结果自然不一;另外咨询单位在计算时更多的考虑书面的理论依据,而翻样人员更多从实践中来,在理论指导的同时会更多的考虑施工实际,同时施工翻样自身就存在一定的变性,换句话说就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本身就是模糊控制的宏观问题,即便同

8、一个人做同一构件两次都会存在差异,其中包括个人理论素养差异以及施工方法和工艺不同造成的结果差异,比如柱纵筋接长位置是否宏观优化的差异,梁板的搭接位置,接长方法以及算法造成的差异。或者构件自身即存在变量,如梁上下部受力纵筋根数差异时内部箍筋的个人算法差异,在此前提下双方对量不可能不存在争议。  我们明白了问题存在的根源,那么如何解决这些争议:  一、完善,普及相关的法规依据,相关的法规依据应尽量的统一,细化;明确图集的适应范围,设计,施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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