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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证券金融公司研究论文题目:公司治理结构与跨国并购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一、国有企业“市场导向与行政监督相结合”治理模式评析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特征。这里所指的所有权包括资本所有权和企业所有权。前者指经济主体对投入资本的初始所有权,包括股权、债权和人力资本所有权,以股权结构为制度体现,具体表现为对投入资本的剩余控制权(投票权)和剩余索取权(收益权);后者指企业权利主体对投入资本的运营决策权,具体表现为决策控制(董事层)和决策经营(经
2、营层)[1],以公司的治理结构为制度体现,不仅受股权结构的制约,还要受到宏观环境的影响。在此意义上,有研究者认为,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governance)是企业为维护所有者权益而实施的,关于规范所有者(股东)、生产者(员工)、经营者(经理人)、支配者(董事会)等各相关利益主体(法人、信贷者、供应商)间的权、责、利相互制衡关系的制度安排,应从公司委托代理结构、股东治理结构和经营者治理结构等方面审视评估[2].各国的经济、政治、市场、法律、文化、资源不同,公司治理模式也千差万别。只要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相容,并与外部环境相匹配,
3、就能实现财富增长。 公司治理结构应适应环境而动态调整、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应遵循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3].确定公司治理模式,就是要明确公司经营目标、经营方向和经营模式。在“兜售公司制”的改革背景下,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一直采用“市场导向与行政监督相结合”的模式,其实质是基于传统的“管理型”公司治理模式:高层经理负责领导和决策,董事会负责聘用、监督经理层的工作。由于缺乏高层经理与管理层在决策上的合作机制,公司治理结构普遍存在国有产权“一股独大”、“产权不明晰”、“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等问题:(1)从经营者治理结构看
4、,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不统一。主要表现为经济契约不完善,或权利、利益大于责任,或缺乏合理的激励机制,使经营者的报酬与其贡献严重脱节。有时即使经济契约内容近似完善,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经营者受外部不道德行为的影响,经营行为偏离所有者意志。加上不同部门经营者的权责不明晰,业务交叉严重,出现多头指令,形成权利斗争。这是中国许多公司都存在的问题。(2)从委托代理结构看,各代理主体之间责权利关系模糊,不仅代理成本高昂,且存在代理人欺诈、工作懈怠的事实。我国国有资产属全民(委托人)所有,由国务院属下的政府机构(被代理人)授权企业法人(
5、代理人)经营。这种授权投资人制度导致资产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缺乏直接的利益关系,代理人约束软化,政府系统非企业化的运作模式最终导致行政性的、多层次的、多头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结果命令代替管理、行政罔顾市场,使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或无效率运营。(3)从股东治理结构看存在失衡。由于国有股“一股独大”,“母子公司体制”下的“政府-独资公司-上市公司”结构一度被宣传成了中国企业集团的典型模式。国有企业以控股公司名义将所持的部分国有股产权包装上市,形式上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实质上为“自己人持股的子公司上市”,结果上市公司与控股母体“名分实合”,
6、关联交易盛行,无法形成正常的股东行为。控股母体剥离市场资金用于生产改造,却将冗员、非经营资产等包袱转嫁给上市公司,牺牲广大股东的利益。 综上可见,我国现有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难以适应资本市场国际化运作的需要,也不利于资本市场的规范运作。在开放市场条件下,代理风险问题、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问题日益突出。 二、跨国并购与公司治理结构 长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一直将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作为营造“后发优势”的重要途径之一,其目的就是要明晰产权,从根本上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晰产权不仅要调整产权结构,更应重视产权的市场化。产权
7、市场化,意即产权开放,将产权向所有愿意投资的人开放,以实现资本主体多元化。股东(出资人)作为企业的主人,必须在内部制度上与高级要素(技术要素和管理要素)的所有者达成利益上的平衡,通过产品周转的增值和资本、产权的流动增值实现其利润最大化目标。国有资本通过海外上市、跨国并购与国际资本融合就是重要的市场化途径,其实质是将国有产权和国有资本作为交易对象,通过市场纽带转化为自然人资本或法人资本,以吸纳机构投资者的理性资金投入,真正实现财富的资本化进程。 跨国并购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途径。近年来,跨国并购占据了跨国投资80%以上的份额,成为
8、国际投资最重要的方式。在跨国收购或跨国合并这两种并购形式中,以跨国收购最为常见,即外商或购买境内企业的股权、认购公司的增资或增发的股份,或购买境内企业的资产,掌握境内企业的控制权。改革开放以来,外商在华投资经历了一个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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