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

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

ID:17206495

大小:18.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8-28

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_第1页
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_第2页
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_第3页
资源描述:

《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 来源:规范性文件  发布时间:2010.01.21(1995年12月28日forthequalityofreviewsandreview.Article26threview(a)theCCRAcompliance,whethercopiesofchecks;(B)whetherdoubleinvestigation;(C)submissionofprogramcompliance,investigationorexaminationofwhetherviewsareclear;(

2、D)theborrower,guarantorloans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 来源:规范性文件  发布时间:2010.01.21(1995年12月28日forthequalityofreviewsandreview.Article26threview(a)theCCRAcompliance,whethercopiesofchecks;(B)whetherdoubleinvestigation;(C)submissionofprogramcompliance,investigationorexamina

3、tionofwhetherviewsareclear;(D)theborrower,guarantorloans第40次市长办公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利,优化国家公务员队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公务员的辞职,是指国家公务员依照法 律、法规规定,经法定程序,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    第三条 辞退国家公务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经法定程序,解除其与国

4、家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第二章 辞 职    第四条 辞职是国家公务员的一项权利。国家公务员要求离开国家行政机关,不再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可以向任免机关申请辞职。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职:    (一)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的程序:    (一)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并填写《国家公务员辞

5、职申请表》;    (二)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    (三)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四)任免机关审批,并将审批决定书面通知呈报单位及本人。    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任免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表的3个月内予以审批。超过3个月未子批复的,视为同意辞职,任免机关应予办理辞职手续。    第八条 国家公务员在申请辞职的审批期间,仍须履行职位职责,不得擅自离职。对不履行职位职责影响工作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擅自离职的,给予开除处分,并且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第九

6、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后,两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企业、营利性的事业单位任职,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第十条 辞职人员的人事档案,由本人在批准辞职之日起3O天之内与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理委托管理手续,原单位按委托管理的协议将人事档案转至中心。 第三章 辞 退     第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辞退:    (一)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

7、理安排的;    (四)因执行回避或者职位轮换等规定需要调整,本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调整的;    (五)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六)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或造成恶劣影响,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第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伤致残并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女性国家公务员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    (三)患严重疾病或者负伤正在治疗期间

8、的。    第十三条 辞退国家公务员的程序是:    (一)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经领导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填写《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    (二)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三)任免机关审批,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同时抄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5年内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机关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