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业综合执法 深化农业执法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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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深化农业执法机制改革农业执法体制改革是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农业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要求。长期以来,农业行政管理存在“缺位”现象,就是该管的管少了,不该管的管多了,偏重于技术推广,忽视了行业管理职能。如何把农业行政管理职能转到加强公共服务,搞好执法监管上来,是新形势下农业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的课题。依法治国已成为我国的治国方略,依法行政已成为行政机关的首要原则。截止目前,作为规范农业的国家法律法规28部,农业行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其首要的职能就是通过依法实施农业法律法规来促进和保障农业发

2、展。一、现行农业执法模式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农业行政执法是依法治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一直没有摆上应有的位置,认为农业法律是“软法”。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先后颁布了《农业法》、《种子法》等70多部以农业部门为主管部门的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基本解决了农业无法可依的局面。这些法律、法规、规章仅涉及的处罚条款就有数百条,对农业生产的种子、农药、兽药、肥料、饲料、植物检疫、动物防疫、农机、农民负担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但从农业执法的现行模式看,其“分散”特点与依法行政、依法治农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一)执法机构设置混乱

3、。我国的农业执法主体受制于农业行政和事业单位机构的构筑框架。农业执法主体分散于多个部门或一个部门的多个机构,形成了多元的执法主体。执法权力也都分散在各部门手中,造成执法队伍过多过滥,出现了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现象。据农资企业反映,有时一个农资户在同一段时间要分别接受几批农业部门的不同执法人员的检查,苦不堪言。(二)执法体制不顺。由于农业行政执法的各项职能基本上是分散执行的,所以执法机构既从事技术推广服务甚至经营,又。履行执法职能;执法人员既从事生产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经营活动,又要从事执法工作,难免会显失公正。这种政事

4、、政企不分,执法人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体制,导致了农业执法主体的不明确以至“错位”,削弱了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能;也容易导致把执法工作作为创收和弥补事业经费不足的一种手段,产生不正当竞争,从而影响了农业执法的公正性、权威性,也损害了农业行政执法的形象。(三)执法力量过于分散,难以形成合力。纵观农业执法队伍原来的组织机构状况,基本上是按照“一事一法一机构”的方式开展执法的,这种设置延伸到基层,又往往演变为“一法一站一人”,导致执法机构各自为政、互相扯皮,执法力量过于分散,难以形成合力。执法机构很难开展经常性

5、执法,只能搞一些突击性的检查、整治,这种方式的执法,使大量违法行为逃脱了法律制裁。(四)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执法水平低。以往农业执法人员大多是农业技术干部,缺乏从事执法工作经验,再加上是兼职承担执法任务,主要精力集中在技术推广,难以全身心投入到执法工作上来。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执法水平低主要表现在“二多二少”,即低学历的多,高学历的少;非法律专业的多,法律专业的少。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

6、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五)执法监督力度不足。各执法主体对农业执法的监督责任模糊,目标不明,没有严格的制度规定和责任划分,在具体实施中难免出现盲目从事,应付了事,农业行政管理上“缺位”、“错位”现象普遍,有的执法也存在行为不

7、规范,定性不准确的现象。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相对集中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培育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业执法专职队伍。这支队伍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精简、统一、效能”为原则,以实现行政执法与技术推广特别是经营服务相分离为前提,以强化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农,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为目的,尽快建立起机构设置合理、运行高效便捷、行为规范公正、队伍勤政廉洁的综合性农业行政执法体系。二、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是深化农业执法体制创新的必然要求相对集中农业行政部门执法权,改变以往多头、分散执法为专业

8、执法。它是规范农业执法主体的一个重要内容,使农业执法得到体制上、组织上的保障。(一)有利于规范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实行综合执法,将执法职能从技术推广、经营服务机构中剥离出来,有效地克服了政事特别是政企不分的状况。一方面,由综合执法机构专门负责执法,符合了《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增强了农业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也使农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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