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海关联网监管操作规程(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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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州海关联网监管操作规程(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关区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的发展形势,规程关区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署令150号),结合关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海关与企业实施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以下简称联网监管)是指加工贸易企业通过数据交换平台或者其他计算机网络方式向海关报送能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的物流、生产经营等数据,海关对数据进行核对、核算,并结合实物进行核查的一种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方式。与海关实行联网监管的企业称为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以下简称联网企业)。第三

2、条联网企业应根据海关监管需要,通过网络动态地向海关如实报送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物流、库存、生产管理以及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的其他动态数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责任。第四条联网企业应按照海关要求,对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实行单独存放,按照有关会计制度进行帐务管理。第五条联网企业的电子帐册只用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的进出口管理,一般贸易货物不得进入电子帐册,用于加工贸易的不作价设备仍采用加工贸易设备手册(D手册)管理。第六条联网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实行电子帐册管理,全额保税,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22-第一章联网企业的准入审批第七条对于申请联网

3、监管的企业,企业主管海关应审核企业是否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加工贸易经营资格;(二)在海关注册;(三)属于生产型企业。第八条拟申请联网监管的企业,应向海关提交如下单证:(一)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二)商务部门签发的加工生产能力证明;(三)《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申请表》(附件⑴);(四)包括企业性质、资本构成和近3年来进出口金额、备案手册数量等基本情况的书面说明;(五)海关按规定需要收取的其他证件和材料。第九条主管海关对企业进行考察,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规定条

4、件并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以书面形式上报总关。第十条关领导审核同意后,正式对申请企业实施联网监管。总关与联网企业签订《联网监管责任担保书》,签发《海关加工贸易联网监管通知书》(附件⑵)并正式建立联网企业档案,留存其准入审批各种资料和单证以及归并关系等前期审批资料。第十一条-22-对联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可视情节征收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由银行提供担保:(一)企业管理类别下调的;(二)未如实向海关报送数据的;(三)海关核查时拒不提供相关帐册、单证、数据的;(四)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海关办理报核手续的;(五)未按照海关要求设立帐册

5、、帐册管理混乱或者账目不清的。第十二条对联网企业有下列情形的,海关可将电子底账模式调整为电子手册模式或暂停、注销其电子底账:(一)联网企业属本规范第十一条(一)所列情形且不能缴纳风险保证金或不能提供银行担保的,主管海关应将其电子帐册调整为电子手册模式;(二)联网企业属本规范第十一条所列其他情形或涉嫌走失违规已立案调查的,企业不能缴纳风险担保金或提供银行担保的,主管海关对其电子底账设置为停帐状态,待联网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或按要求整改后予以恢复;(三)对企业由于身份识卡丢失而申请停帐的,海关可为其办理停帐手续;(四)对已不具备加工

6、贸易经营资格的联网企业,主管海关相应注销其电子底账。第三章电子帐册备案与变更第一节归并关系的确定-22-第十三条商品归并关系,是指海关与联网企业根据监管的需要,按照中文品名、HS编码、价格、贸易管制等条件,将联网企业内部管理的料号级商品与电子帐册备案的项号级商品进行归并或拆分,建立一对多或多对一的对应关系。第十四条联网企业应根据生产实际对本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商品预先按照货号进行归类、归并,确定单耗,并向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主管海关负责审核单耗、商品归类并以归并关系原则为基础结合监管实际指导企业建立归并关系。第十五条建立归

7、并关系基本原则:(一)10位HS编码相同、申报计量单位相同,且在生产实际中具备一定程度可替代性的料件原则上进行归并处理;(二)主管海关从单耗、规格型号、单价、税率等方面考虑认为需重点监管的商品,可不作归并处理;(三)因管理需要,企业提出需单列的,可不作归并处理;(四)根据监管实际需进行特殊归并的其他情况。第十六条归并关系审批采用三级审批制度,经办关员初步审定的归并关系通过《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业务呈批表》(附件⑶),经科长复审后,报主管处(关)长审批。第十七条企业在经营范围帐册审批通过后,将主管海关确定后的归并关系(包括归并前料

8、件、成品,归并后料件、成品,以及对应单损耗关系)通过网络进行申报,经办关员登陆电子口岸进行审核确认。归并关系的变更(包括增加新的备案归并关系)按上述程序和要求办理。-22-第二节经营范围电子帐册备案与变更第十八条企业根据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证件所列商品范围通过网络向海关办理经营范围电子账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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