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的利与弊

《婚姻登记条例》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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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登记条例》的利与弊 婚姻登记是作为行政主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应欲缔结或解除夫妻关系的婚姻登记当事人(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男女双方当事人的申请登记在案,并依法通过签发婚姻登记证书的法定形式正式确认当事人缔结或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行政确认行为。  我国1950年第一部婚姻法就规定并确立了新中国婚姻登记制度,要求结婚、自愿离婚、重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所在地(区、乡)人民政府登记。1980年的婚姻法以及2001年4月28日修订的新婚姻法继续确立并执行婚姻登记制度。为保证婚姻登记制度的实施,1955年5月,1980年10月和1986年3月我国先后颁布了三部《婚姻登记办法》,1994年

2、2月1日颁布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目前正在施行的是2003年10月1日生效的《婚姻登记条例》。纵观我国婚姻登记制度建设的过程,也就是我国有关婚姻登记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断更新发布及施行的过程,也是关系公民人身权利的婚姻登记行政执法工作的不断完善和进步的过程。  现行的新条例是政府转变职能、服务群众的需要。新条例和原条例相比,条例作了很多原则性修订,如制定条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取代了原来的“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条例名称去掉了原条例名称中的“管理”字样以及原条例中“监督管理”一章的内容,删除了原条例中关于“依法处理违法婚姻行为”的提法;制定条例的依据,除了婚姻法以外,没

3、有提及其他“有关法律”。新条例取消了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离婚登记需要由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规定,没有任何条文再涉及婚前医学检查。要求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当场予以办理,这些改革都充分体现了政府转变职能,弱化对结婚、离婚这类民事行为的行政管理色彩,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执政为民的宗旨;修改原条例也是为了保障2001年4月通过的新婚姻法贯彻实施的需要。新婚姻法增加了补办结婚登记、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等内容,这就要求作为配套的行政法规必须补充上述内容并从程序上加以规范,使新婚姻法贯彻实施更具有可操作性。新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开始施行至今,取得的积极社会反响是有目共睹的。但在实际

4、从事婚姻登记工作中,新条例还是存在一些缺失,就此本人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一、新条例未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交本人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与现行相关法律未衔接和配套好。众所周知,新条例出台时对于取消强制婚检,实行自愿婚检的举措成为了当时舆论的焦点。所谓自愿婚检产生的社会影响从相关新闻报导中可见一斑。对于自愿婚检的利弊在此不作论述,只是从法律的角度对新条例不涉及婚前医学检查这一点是否合法谈谈自己的一点见解:  首先,新条例没要求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交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产生冲突。母婴保健法第十二条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

5、明。theprovisionsof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engineeringqualitysupervisionandquality...2.4.1.1theunitworksacceptancerateof100%,thequalityevaluationofatotalscoreof95orabove;2.4.1.2regulatedWeldingNDTinspection100%,regulatedweldingapassingrateof>99%,andweldbeadappearance;2.4.1.3boilerhydraulic”第四条规定:“国务

6、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母婴保健工作。”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在实行婚前医学检查的地区,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查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母婴保健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医学鉴定证明。”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公安、民政、教育、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母婴保健工作。”而民政部门在自己职责范围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母婴保健工作唯一且最有效的措施就是规定所属婚姻登记机关在结婚登记时查验当事人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可见新条例在结婚登记时没要求当事人提交本人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与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7、不符。二、由于新条例削除了婚姻登记机关管理职能,使婚姻登记机关几乎完全缺失对违法结婚登记的撤销依据,进而可能造成“法律盲点”。  由于立法工作本着新条例要“更好地突现出婚姻登记完全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应尽量减少、淡化行政管理的色彩”这一立法宗旨来制定新条例,并且把“结婚和离婚属于民事行为,登记机关除了依法履行登记职责外,不存在对婚姻当事人及其婚姻关系进行行政管理的问题”作为修改原条例的指导思想,而完全取消了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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