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诉讼时效(共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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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抵押合同诉讼时效(共10篇)  抵押权是否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摘要:我国《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讼诉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从此条文来看,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与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民法规定不。它将抵押担保的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于抵押权,而诉讼时效一般是适用于债权请求权的,这不仅违背了抵押权的物权属性,使物权和债权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相混同,也造成了诉讼时效适用范围的混乱。这值得我们思考、研究。  关键词:抵押权;诉讼时效;除斥期间  一、问题的提出  关于抵押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

2、限制,我国《担保法》并没有规定,但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2款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而根据上述我国《物权法》202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得知,我国物权法采取了和《担保法解释》第12条不同的立场。由此,在我国民法学界,围绕抵押权是否受诉讼时效期间限制的问题,形成了肯定与否定两种不同的观点。抵押合同诉讼时效(共10篇)  抵押权是否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摘要:我国《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

3、在主债权讼诉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从此条文来看,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与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民法规定不。它将抵押担保的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于抵押权,而诉讼时效一般是适用于债权请求权的,这不仅违背了抵押权的物权属性,使物权和债权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相混同,也造成了诉讼时效适用范围的混乱。这值得我们思考、研究。  关键词:抵押权;诉讼时效;除斥期间  一、问题的提出  关于抵押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我国《担保法》并没有规定,但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2款规定

4、:“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而根据上述我国《物权法》202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得知,我国物权法采取了和《担保法解释》第12条不同的立场。由此,在我国民法学界,围绕抵押权是否受诉讼时效期间限制的问题,形成了肯定与否定两种不同的观点。  二、两个概念的界定  1.两个概念  在法律上,存续期间指的是合同或者权利的有效期间就是在这个期限之内法定有效或者约定有效。一般区分为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诉讼时效是指债权请求权能够行使而没有行使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期间即发生一

5、定的法律后果的立法制度。而除斥期间是指形成权能够行使而没有行使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期间即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的立法制度。  2.二者的主要区别  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对象是请求权;除斥期间的对象是形成权。  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不消灭实体权利;而除斥期间经过则消灭实体权利。  期间的弹性不同。诉讼时效期间为可变期间,可以适用中断、中止、延长的规定;而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一旦时间经过,就发生实体权利消灭的后果。  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抵押权问题的思考  我国民法对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后如何处置抵押物未作规定,实务中做法也不相一致。债

6、权人对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后的抵押物仍然将相关证件进行留置,不作处置,如果抵押物归债权人,财产所有权又未发生转移,但债权人扣着相关证件不放,使抵押物上的其他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限制了物的流通和使用,对抵押物的社会经济价值的充分实现也十分不利。对此笔者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以对我国立法有所裨益。  一、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后抵押权是否有效  我国《担保法》对抵押的概念作了明确的界定,该法规定,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

7、偿。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消灭胜诉权的期限,即公民或法人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期限。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债权的存续期间是一致的。只要债权不消灭,抵押权就一直存在。然而,为了改变抵押权行使期间的无限制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抵押权的行使期间作出了限制。该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如果担保权人超过上述期限行使担保物权,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也就是说抵押权的

8、行使期间是法定的,如果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不存在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情形,担保物权的行使期间应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的四年内,超过这个期限,担保权人将丧失抵押权。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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