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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27
《为改善农村住房条件,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民转移集聚,提升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水平》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城乡统筹发展农民异地转移集聚的有关政策为改善农村住房条件,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民转移集聚,提升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县委〔2010〕65号)的有关要求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导、农民自愿、循序渐进”loanapprovalandpostcreditapprovalofficer/atalllevelsinaccordancewithcreditapprovalrules,licensingandeventualexerciseofcreditde
2、cisionpowerofpersonsorinstitutions.Reviewfindingsandreviewcomments,accordingtotheBank'scredit城乡统筹发展农民异地转移集聚的有关政策为改善农村住房条件,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民转移集聚,提升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县委〔2010〕65号)的有关要求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导、农民自愿、循序渐进”loanapprovalandpostcreditapproval
3、officer/atalllevelsinaccordancewithcreditapprovalrules,licensingandeventualexerciseofcreditdecisionpowerofpersonsorinstitutions.Reviewfindingsandreviewcomments,accordingtotheBank'scredit的原则要求,鼓励农民放弃现有全部农村宅基地、住房及附属设施置换安置房,向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及乡镇政府所在地村转移集聚。到2015年,县城集聚人口累计达4万人以上,中心镇集聚人口累计达3万人以上,每
4、个中心村常住人口达1500人以上。 二、规划建设 (一)编制规划。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农民居住集中、土地集约节约、产业集聚发展、居住环境改善的要求,在2011年4月底前编制完成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及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农民集聚安置区五年规划,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实施。 (二)供地方式。农民集聚安置区建设可采取土地出让、行政划拨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三种方式灵活供地,多模式探索和多途径推进农民转移集聚。县城原则上采取出让和行政划拨两种方式供地,中心镇采用出让、行政划拨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三种方式供地,中心村及乡镇政府所在地村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方式供地为主。对出让或行政划
5、拨方式供地的安置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的安置房上市交易,按交易时成交价的(成交价低于评估价的,按评估价执行)2%补交土地出让金,补办土地出让手续。 (三)开发建设。农民转移集聚安置区由政府负责组织新农村建设开发公司实施,鼓励其他国有公司参与开发建设。县城规划安置区建造公寓房,由政府实行统建;中心镇规划安置区以建造公寓房为主,适当建造联排式住宅,由政府实行统建;中心村及乡镇政府所在地村规划安置区以建造联排式住宅为主,实行政府统建与农户自建相结合,严格控制建造独立式住宅。 三、人员确定 (一)对象确定。本县范围内自愿永久放弃现有全部农村宅基地、住房和
6、其他附属设施实施异地转移集聚的在册农户。 (二)人口认定。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农民异地转移人口: (1)在册农业人口; (2)户口外迁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凭学校证明); (3)在部队服役未提干的现役军人(凭部队证明); (4)服刑及劳教人员(凭司法机关证明)。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住房置换优惠政策,不享受转移安置补助资金: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人口,且已按规定处理完毕的(凭所在地乡镇政府证明); (2)独生子女家庭且子女未婚嫁的或已婚未育夫妇增计1人。 四、转移安置 (一)安置方式。异地转移农户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安
7、置是指在统一规划的农民集聚安置区置换或自建安置房的;分散安置是指在县内自购商品房安置的。 (二)安置房类型。安置房分公寓房和联排式住宅两种类型,公寓房户型按建筑面积分为70㎡、90㎡、110㎡、130㎡四种;联排式住宅按占地面积分为70㎡、90㎡、110㎡三种。 (三)置换标准。置换县城公寓房建筑面积标准为每户基数40㎡,再加每人15㎡,超面积部分不得超过20㎡,每户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60㎡;置换中心镇、中心村及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公寓房建筑面积标准为每户基数40㎡,再加每人30㎡,超面积部分不得超过30㎡,每户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60㎡;置换中心镇联排式住宅的必须
8、为3人(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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