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服务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福建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服务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ID:17039834

大小:22.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8-27

福建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服务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_第1页
福建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服务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_第2页
福建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服务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_第3页
福建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服务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_第4页
资源描述:

《福建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服务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福建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服务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福建沿海及港口水域船舶交通服务与安全监督管理,维护辖区通航秩序,提高船舶交通效率,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福建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福建VTS)区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设施(以下简称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是实施本细则的主管机关。主管机关内设福建VTS协调中心负责福建VTS日常

2、运行业务的监督与协调;福州VTS中心、泉州VTS中心和厦门VTS中心依据本细则具体组织实施船舶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与服务。第四条福建VTS由福建沿海VTS(以下简称沿海VTS)和福建港口VTS(以下简称港口VTS)构成。沿海VTS与港口VTS区域划分、船舶报告线(点)设置以及各VTS中心管理区域与呼叫频道的具体内容见附件。第二章船舶报告第五条下列船舶在沿海VTS区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应当向所在区域VTS中心报告:(一)客船(渡船除外);(二)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三)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四)3000总吨及以上的其他船舶。第六条下列船舶在港口VTS区域

3、内航行、停泊和作业,应当向所在区域VTS中心报告:(一)国际航行船舶;(二)乘客定额超过50客位的客船(渡船除外);(三)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四)从事拖带的船舶;(五)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六)300总吨及以上的其他船舶。第七条船舶驶抵福建VTS区域应当向所在区域VTS中心报告下列内容:(一)船名、国籍、呼号、总吨、总长、船舶种类;(二)船位、上一港名称、下一港名称;(三)载货(客)情况、吃水;(四)所在区域VTS中心要求报告的其他情况。配备有AIS设备并正确设置船舶与航次信息的船舶,报告时可仅报告船名和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第八条船舶在福建VTS区

4、域内航经报告线(点)应当向驶入区域VTS中心报告船名、船位、所在报告线(点)名称和动态。第九条船舶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向所在区域VTS中心报告船名、船位(或泊位、锚位)和动态:(一)停泊或锚泊后;(二)开航前;(三)移泊前。在港口VTS区域内的船舶开航前还应当报告吃水、载客(货)情况、驶往港以及所在区域VTS中心要求的其他情况。第十条forthequalityofreviewsandreview.Article26threview(a)theCCRAcompliance,whethercopiesofchecks;(B)whetherdoubleinves

5、tigation;(C)submissionofprogramcompliance,investigationorexaminationofwhetherviewsareclear;(D)theborrower,guarantorloans船舶发生或者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所在区域VTS中心报告船名、国籍、时间、地点、事件经过(或紧急、异常情况)、请求以及所在区域VTS中心要求的其他情况:(一)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机损事故、人员意外、保安事件以及其他影响航行安全的紧急情况;(二)助航标志或者导航设施移位、灭失、损坏、异常;(三)有碍航行安全的障碍物、漂

6、浮物以及其他妨碍航行安全的异常情况。第十一条船舶在港口VTS区域内进行下列作业,除遵守主管机关的相关规定外,还应当在作业开始与结束时向所在区域VTS中心报告船名、船位和作业类型:(一)拆修主机、锅炉、锚机、舵机以及其他影响船舶操纵性能的设备;(二)试航、试车;(三)校正罗经;(四)释放救生艇筏;(五)其他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第十二条引航员引领船舶时,应当向所在区域VTS中心报告船名、登离船时间、地点和引航员编号。第十三条在港口VTS区域内进出港口的船舶(或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应当提前向VTS中心报告船舶进出港、移泊和引航计划。第十四条除本细则第五条

7、、第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船舶,可自愿参照本章规定向VTS中心报告。第三章船舶交通服务第十五条VTS中心通过VHF播发船舶动态、助航标志状况、水文气象、航行通(警)告、打捞、清污、救助以及其他海上航行安全信息。第十六条VTS中心为避免船舶发生紧迫局面或者海上交通事故,可向其管理区域内的船舶提出建议、劝告或警告。第十七条应港口VTS区域内船舶的请求,VTS中心可提供必要的助航服务和有关安全航行的建议。船舶不再需要服务时,应当及时报告VTS中心。第四章船舶交通管理第十八条船舶在福建VTS区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时,应当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以及所在水域

8、有关航行、避让的特别规定。第十九条船舶在福建VTS区域内遇有下列情形时,VTS中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