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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26
《一`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政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灾后恢复重建相关政策摘要汇编一、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政策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国务院526号令)、《甘肃省震后受灾农民住房重建维修资金补助办法》(甘财政〔2008〕49号)等文件规定:1、对倒塌和严重受损(需拆除重建的)农村住房需要重建以及一般损坏住房需要维修的,均按每户三间补助。2、对倒塌和严重受损(需拆除重建的)需要重建住房的,按每户2万元补助(其中中央重建基金1万元,省财政补助1万元);房屋一般破坏需要维修的,按每户3000元补助。省财政依据上述标准和办法将补助资金下达市州,由市州包干使用并下达市县区。市州和县市区政府要通过预算安排、调整支出
2、结构、社会捐助等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配套用于灾区农民住房重建维修。具体到乡镇、村组和受灾户的补助办法,由县区政府根据房屋受损程度、家庭收入等因素确定。对家庭条件较好、有固定收入来源和积蓄的,可适当降低补助标准;对重灾乡、村以及优抚对象、低保对象、政策照顾对象等,要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给予重点扶持。五保户的住房重建维修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集中供养或分散安置的方式。各县(区)结合实际合理制定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具体办法,确保重建补助及时、准确发放,支持农村居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
3、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17民住房恢复重建健康有序推进。二、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贷款政策(一)受灾农户住房重建贷款政策根据甘肃省金融办《震后受灾农民住房重建住房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甘金办〔2008〕1号)、陇南市人民政府
4、办公室印发的《陇南市农村信用社“5.12地震”受灾农村居民住房重建贴息贷款管理办法》,农信社农户住房重建贴息贷款发放按以下规定执行:1、贷款性质 农村居民住房重建贷款不同于政府重建补助资金,依法按商业银行贷款进行管理。借款人必须按贷款合同约定做到“有借有还、到期归还”,依法履行相关贷款偿还责任。2、贷款原则 自愿申请、主体合法、按户发放、符合条件、风险可控、保证安全。3、贷款对象凡“5·12”地震中受灾的我市常住户口农民,对倒塌和严重受损(需拆除重建的,含维修)需要重建的农村住房,在享受2万元住房重建政府补助后按三间房建设仍有困难的,经村级民主评议、公示,乡政府审核
5、确认,农户可以联户担保或农信社认可的其他方式申请办理受灾农户住房贷款。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③在本地有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以及受灾重建证明;④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或比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归还本金的能力;⑤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
6、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17无不良信用记录;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⑦申请人住房已被当地政府摸底确认为需拆(迁)重建,已列入政府部门同意建房的相关表册,并经农村信用社调查认可;⑧自筹资金(不含政府支持其重建家园的补助资金)达到重建(含维修)总投资的30%以上;⑨担保机构或担保人愿意提供担保。4、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农户住房贷款额度每户控制在3万元以内(含3万元);农村信用社可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在
7、3万元以内合理掌握发放。期限最长为3年,农村信用社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在3年内合理确定期限。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贷款逾期按人民银行逾期加罚息的规定执行。5、贷款方式符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条件的,可采取信用贷款方式。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可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组合担保方式:①由有固定收入的农户、公职人员或同等条件的其他自然人提供贷款保证;②多户担保或联保(整体重建的不得交叉互保);③农村信用社认可的固定资产或所购商品住房作抵押(唯一的居住用房除外);④用存单、国库券等权利凭证作质押;⑤经农村信用社认可的,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的、长期保持一定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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