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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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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 鄂劳[1999]389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劳社部发[1999]14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关联法规:第二条定点医疗机构指: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并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第三条定点医疗机构审查和确定的原则是: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并便于管理;兼顾专科与综合、中医与西医,注重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
2、,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第二章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第四条定点医疗机构的申报范围是: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和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资格对外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 (二)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院(所); (三)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四)诊所、中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五)专科疾病防治院(站、所)
3、; (六)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第五条下列机构不属于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范围: (一)各种疗养虎、康复医院、护理院、戒毒所; (二)外资、合资办的医疗机构; (三)个体医疗机构(院、所、站); (四)计划生育医疗指导站。第六条愿意承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医疗机构,应按照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填报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执业许可证副本; (二)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三级医院5万元以上,二级医院3万元以上,一级医院1万元以
4、上的设备); (三)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及医院会计年报表; (四)上一年度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 (五)医疗机构等级标准评审的证明材料(等级证书); (六)各类诊所、医务室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附执业医师证书或职称证书、执业护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theprovisionsofelectricpowerconstructionengineeringqualitysupervisionandquality...2.4.1.1theunitworksacceptancerateof100%,thequality
5、evaluationofatotalscoreof95orabove;2.4.1.2regulatedWeldingNDTinspection100%,regulatedweldingapassingrateof>99%,andweldbeadappearance;2.4.1.3boilerhydraulic (七)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八)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第七条申报定点的医疗机构必须全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第三章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查及认定第八条定点医疗机构
6、的审查和资格认定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第九条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医疗机构的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对医疗机构进行认真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选择。第十条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的年度审核制度,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审核。第十一条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的选择意向统筹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并发放标牌。定点医疗机构的标牌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制作并编号登记。第十二条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
7、办机构要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包括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医疗费用结算办法与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以及医疗费用的审核与控制等内容的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关联法规:第十三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按时足额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第十四条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履行协议所规定条款。协议双方发生争执时,应首先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解。协议有效期为1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对方有权解除协议,但需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和有关参保人,并报统筹地区劳动保
8、障行政部门备案。第四章参保人员对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第十五条参保人员可在本统筹地区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由选择已公布的定点机构就医。第十六条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对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意向、造册登记,统一汇总后报送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尽量不违背参保人员意向的基础上统筹决定参保者定点医疗机构。第十七条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数量原则上为2-4家。具体数量由各统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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