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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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甲方:某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乙方:为做好广大城镇参保职工(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工作,按照劳动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安徽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某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及配套文件规定。第二条甲乙双方应要求参保

2、人员和医务工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第三条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甲方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

3、况。第二章就诊第五条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第六条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第七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乙方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甲方。乙方多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并造成恶劣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协议。第八条甲方应为参保人员提供专用就诊证历,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历识别。(一)乙方在参保人员办理住院登记等手续时应认真审查医疗保险证历,并暂时留置证历和IC卡,以便备查。(二)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进行身

4、份识别,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医疗保险证历身份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历,并及时通知甲方。第九条乙方应为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应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第十条乙方应使用由甲方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等。第十一条乙方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不得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入院。第十二条乙方应及时为符合出院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不得故意拖延住院时间,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第十三条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严格按有关规定为参保人员办

5、理转诊、转院手续。第十四条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的,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应签文字协议)。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第十五条乙方应严格执行诊疗项目管理方面的规定。第十六条参保人员在甲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第十七条医生为参保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收入不得与医生及医生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向卫生主管部门反映,或单方面中止协议。第四章药品管理第十八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规定。第十九条乙方应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最长不

6、超过2-4周量的原则给药。第二十条乙方应允许参保人员持本医疗机构医生处开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品,不得干涉参保人员的购药行为,外购药品的处方应书写规范,使用汉字,字迹工整,并加盖乙方门诊专用章。第二十一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应有小包装,符合医疗保险关于剂量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报销范围内同类药品(通用名相同,商品名不同)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如符合GTP标准)的情况下,乙方应选择疗效好、价格低的品种。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价格高于国家或省级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参保人员有权不予支付。第二十四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出现假药

7、、劣药时,甲方有权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第五章费用结算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协议规定的费用结算管理办法。乙方应在每月十日左右将参保人员上月住院医疗费用、刷卡费用、诊疗项目、药品清单等有关资料报甲方,甲方核清后于二十五日之前向乙方支付所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并按有关规定在支付的医疗费用中按月扣除10%的质量保证金,年底考核一并算清。第二十六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采取出据假处方、假单据、更改处方单据时间或将门诊费用转变为住院费用等手段,为参保人员虚报、冒领、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上述行为如有发生,甲方除向乙方追回已发生

8、的违规费用外,还将扣取等额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还要通过有关部门给予批评、通报批评或单方面终止协议。对所涉及的责任人员,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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