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有哪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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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改增”有哪些优惠政策作者:李剑文张红英廖永红来源:中国税务报“营改增”税收优惠项目较多,纳税人应把握相关条件和要求,重点关注如下事项,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优惠范围  “营改增”企业主要涉及的两类税收优惠  18项免征增值税  1.个人转让著作权;  2.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3.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  4.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

2、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5.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6.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试点纳税人提供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7.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8.台湾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9.美国ABS船级社在非营利宗旨不变、中国船级社在美国享受同等免税待遇的前提下,在中国境内提供的船检服务;  10.随军家属就业;  11.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12.城镇退役士兵就业;  13.失业人员就业;  

3、14.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15.世界银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投产后的应税服务;  16.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  17.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级分支机构)代办速递、物流、国际包裹、快递包裹以及礼仪业务等速递物流类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以及为金融机构代办金融保险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  18.青藏铁路公司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  4项即征即退增值税  1.2015年12月31

4、日前,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和东疆保税港区内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2.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3.2015年12月31日前,试点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4.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在2015年12月31日前,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ofwork,relationships,ne

5、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  操作流程  免征增值税项目  1.需要取得相关资格的向有权机关取得资格;  2.需要审批的要取

6、得相关批文;  3.需要备案的要及时提请备案。  即征即退项目  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属于报批类项目,纳税人符合规定条件的,需向税务机关提供书面申请及报送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资格证明;  2.税务机关签章确认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3.完税证复印件;  4.退税(抵税)申请审批确认书;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需符合下列条件:  6.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  7.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

7、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  8.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9.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10.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等。小贴士  无论是哪种优惠,“营改增”纳税人均需关注免税或即征即退的条件、程序及所需资料。工作中要注意收集、整理、归档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规范核算  

8、财税〔2013〕106号文件第三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提示一  纳税人要将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分开核算,准确划分应税和免税项目共用购进货物、劳务包含的进项税额。  示例  某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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