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省科技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ID:1697675

大小:100.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7-11-13

省科技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_第1页
省科技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_第2页
省科技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_第3页
省科技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_第4页
省科技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_第5页
资源描述:

《省科技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省科技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序号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违规程度违规情节处罚裁量标准1对社会力量经登记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在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收取费用的处罚《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1999年12月26日科学技术部令第3号发布,2006年1月6日修订,科学技术部令第10号发布)第四十四条社会力量经登记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在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收取费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其所收取的费用,并处以所收取费用的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省科技厅一般设奖者在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收取费用,数额较小没收其所收取的

2、费用,并处以所收取费用1倍的罚款较重设奖者在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收取费用,数额较大没收其所收取的费用,并处以所收取费用2倍的罚款严重设奖者在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收取费用,数额巨大没收其所收取的费用,并处以所收取费用3倍的罚款2对社会力量设奖及其承办机构、评审组织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或者印章的;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范围进行活动的;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展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无正当理由停止科学技术奖励授奖活动连续两次以上的;非法筹集或不正当使用奖励经费和资金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

3、其他违法行为的处罚。《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1999年12月26日科学技术部令第3号发布,2006年1月6日修订,科学技术部令第10号发布)第四十一条社会力量设奖及其承办机构、评审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省科技厅一般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展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无正当理由停止科学技术奖励授奖活动连续两次以上,影响较轻警告较重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范围进行活动,影响较重警告并责令改正严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中华人民共和

4、国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或者印章;非法筹集或不正当使用奖励经费和资金;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造成较大社会危害;影响严重警告,限期停止活动73对专门从事技术经纪活动,而不具备国家规定条件的机构和未取得技术经纪人资格的人员的处罚《甘肃省技术市场条例》(1992年10月31日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2年9月27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04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三条 在技术交易中,对专门从事技术经纪活动,而不具备国家规定条件的机构和未取得技术经纪人资格

5、的人员,由其所在地县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省科技厅一般在技术交易中,专门从事技术经纪活动,而不具备国家规定条件的机构和未取得技术经纪人资格的人员违法收费,数额较小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的罚款较重在技术交易中,专门从事技术经纪活动,而不具备国家规定条件的机构和未取得技术经纪人资格的人员违法收费,数额较大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的罚款严重在技术交易中,专门从事技术经纪活动,而不具备国家规定条件的机构和未取得技术经纪人资格的人员违法收费,数额巨大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4

6、对以非法手段取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的处罚《甘肃省技术市场条例》(1992年10月31日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2年9月27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04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二条 以非法手段取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的,由各级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责令撤销认定登记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省科技厅一般以非法手段取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后果较轻撤销认定登记证明,处以1000元罚款较重以非法手段取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后果较重撤

7、销认定登记证明,处以2000元罚款严重以非法手段取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后果严重撤销认定登记证明,处以3000元罚款5对在技术交易活动中,向卖方或中介方提供虚假技术或者技术信息的处罚《甘肃省技术市场条例》(1992年10月31日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2年9月27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04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提供虚假技术或者技术信息的,由各级科学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