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某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深圳分公司,古耀兴机动车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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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伴网(lvban365.com)法律服务平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深中法民终字第581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古某。法定代理人古耀兴,系上诉人古某父亲。法定代理人甘金凤,系上诉人古某母亲。委托代理人刘锋,广东鼎为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周应龙,广东鼎为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城市天地广场I,Ⅲ区6002-6018室。委托代理人崔伟民,广东深金牛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69号深国投广场1栋7楼。委托代理人李

2、胜春,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赖全斌,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古耀兴。上诉人古某因与被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深圳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平保深圳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4)深南法西民初字第61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查明:古耀兴是粤B×××××号轻型厢式货车的所有人,其为该车在人保深圳公司投保交强险,保险期限为2012年11月22日0时至2013年11月21日24时

3、;在平保深圳公司投保第三者商业险,保险期限为2013年3月20日0时至2014年3月19日24时。据古某陈述,2013年10月27日21时50分许,古耀兴驾驶涉案车辆沿龙珠八路自北往南行驶至桃源天桥路段时,该车内着火,坐在驾驶室副驾座位的古某与其奶奶跳车后,古某受到车轮碾压,导致右腿受伤。2013年10月27日,古某在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就诊;2013年10月28日至12月22日在深圳市儿童医院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车祸伤:右下肢大面积皮肤软组织撕脱伤,右小腿大面积脱套伤,右侧大隐静脉挫伤,右侧腓肠肌、半膜肌挫伤,右侧腓总神经挫伤,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擦挫伤”。2013年10月22日,深圳市儿童

4、医院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建议部分载明:古某住院期间可见两人陪护,出院后建议两人陪护;卧床休息,加强营养;定期复查,不适随诊。2014年3月24日,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对古某的伤情进行检验鉴定,评定古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HightideagainstCCPbloodyanTomb,CommunistPartymembersandpartoftheexposedTombareavacatedbyprogressiveyouth.IvisitedinBeijingin1985whenitwasoldundergroundcomrade,sisterofYaoZhiyingYaoMuzheng(the

5、nDeputyDirectoroftheexternaltrademagazineforthepromotionofinternationaltrade,deshengmenWai,theReed律伴网(lvban365.com)法律服务平台庭审中,古某提供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山大队于2013年12月16日出具的《事故证明》一份(复印件),证明因古耀兴车内着火,古某在下车逃离过程中被车碾压,造成其受伤的意外事故。据平保深圳公司提供的保险报案信息显示,涉案车辆的报险时间为2013年12月18日16时24分。事故发生后,古耀兴将涉案车辆转让给他人。原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

6、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根据上述查明事实,古某于2013年10月27日受伤并于2013年10月28日至12月22日住院治疗,本案争议焦点为古某受伤是否由涉案车辆造成及人保深圳公司、平保深圳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对此,法院结合各方诉辩主张及举证、质证意见,评析如下:首先,古某主张因涉案车辆车内起火,其在下车的过程中遭该车碾压致伤,并提供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山大队出具的《事故证明》为证,但该证明仅为复印件,且出具日期为2013年12月16日,与古某主张的事故发生日期时

7、隔将近两月,庭审中,古耀兴及古某的法定代理人甘金凤(其自述在事故发生时乘坐涉案车辆)均对古某受伤事实语焉不详,故法院认为上述《事故证明》无法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其次,古耀兴驾龄已超过10年,同时为涉案车辆投保人,其理应知晓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和报险,但其直至2013年12月18日16时24分即在取得交警部门的《事故证明》后才向保险公司报险,明显有违常理。最后,古某陈述系因涉案车辆起火最终造成其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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