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工龄 难以逾越的职业之槛

十年工龄 难以逾越的职业之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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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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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生效,由于新法对企业用工方面有新的规定,一些企业因此感到“压力大”、“风险高”和“不公平”。于是,在新法生效前,纷纷开始裁员……十年工龄难以逾越的职业之槛记者陶勇北京报道武学莲已经失业两个月了,最近还不时生病。然而,由于有“官司”要打,她怕顾此失彼,因此,不敢找新工作。丈夫虽在帮人打工,收入同样微薄。夫妻俩在北大西门租了一间几平米的小房,家徒四壁,没有像样的家具,显得非常寒酸,因此,他们轻易不敢把人往家里领,觉得丢份。而武学莲的饭碗丢掉,导致两口子面临着更大的生活压力……新“秋菊打官司”武

2、学莲是清华大学洁华幼儿园(即清华大学附属幼儿园,以下简称清华幼儿园)岗位教师,从1997年7月1日起,到2007年7月31日,已在清华幼儿园工作整十年。她因表现优秀还获“海淀区2006年度十大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称号。但是,就在2007年6月下旬,在即将续签下一个合同前夕(现合同7月31日到期),武学莲突然接到园方合同终止的通知:让她回家休假两个月,其间工资停发、社保中断,九月份再回来来上班,工龄重新开始计算。武学莲拒绝这种不公平的安排后,园方即通知其不再续签合同。当武学莲向园方提出补上2006年1月之前未上的社保和依法给付劳动补偿金时,清

3、华幼儿园副园长刘杰对她说:“你歇菜吧你,谁给你补偿呀?谁给你?”当武学莲与刘杰讨论关于社保与劳动补偿金的法律规定时,后者说:“谁证明你97年来的?哪儿写的你97年来的?”“你拿来,你去拿来!武学莲,你拿来!你给我把劳动法找出来!哪一页?”就像当年的“秋菊”打官司为自己讨说法一样,武学莲也借助法律手段来给自己伸张正义。武学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1987年刚到清华幼儿园时月薪才两、三百,而且福利待遇均明显比正式员工低,同工并不同酬。但十年来,她却见证、参与了清华幼儿园的发展过程:从当初的平房办学到如今拥有的优美教学环境——翠绿的草坪、高大的

4、树木、整齐的装饰地面与多功能幼儿游乐场和漂亮的楼房;幼儿园的办学等级也从二级一类到一级一类,并成为北京市示范幼儿园。不过,虽然付出了大量的辛勤劳动,她的月薪现在也才九百元,而且,幼儿园以前一直好几年没给她上社保。现在,作为重点班班主任,在努力参与争创市级示范幼儿园后,却被要求“休息”两个月并停发工资与停交社保,让人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武学莲还向记者出示两份清华幼儿园曾经与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2003年与2006年)复印件,“你看,这个合同根本不是国家规定的正式合同文书格式,而是幼儿园‘自制’的简易‘合同文本’”。locatedinth

5、eTomb,DongShenJiabang,deferthenextdayfocusedontheassassination.Linping,Zhejiang,1ofwhichliquorwinemasters(WuzhensaidinformationisCarpenter),whogotAfewbayonets,duetomissedfatal,whennightcame匪夷所思的是,这些“《劳动合同书》”在约定劳动期限时,第1条都是“试工期为三个月,期满后双方根据需要签订一年期合同。”对此,武学莲的维权律师陈岳琴向本报记者指出:“国

6、家规定,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多于一个月,连续劳动合同不得设试用期。因此,这些‘《劳动合同书》’从形式到内容都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而与武学莲同时遭受这样际遇的,还有该幼儿园其他三位9——10年工龄的幼儿老师和两位10年工龄的食堂农民工。但记者试图采访他们时遭到拒绝。《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阵痛1994年国家颁布了《劳动法》,十三年之后的今天,国家又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并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行。新的《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劳动合同制度,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加强保护了劳动者这个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保

7、护劳动者权益上,新的《劳动合同法》除承袭《劳动法》规定:十年以上工龄员工须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外、还新增加了这样的条款:“连续两次签定劳动合同后,第三次则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上述条款的意义在于倡导劳资双方建立长期、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使劳动者有劳动的主动权,是劳动者权益的具体保障,深受劳动者欢迎。然而,这一保障性内容,却导致了一场《劳动合同法》实行前的阵痛。然而,这个痛却产生在劳动者身上。清华幼儿园的幼儿

8、教师武学莲等人就很不幸成为痛苦的承受者。“到九年的都得走,我们都得换!”清华幼儿园副园长刘杰说话斩钉截铁,语气强硬:“(对武学莲)我是代表单位给你谈话。”北京陈岳琴律师事物所律师陈岳琴向本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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