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ID:16829891

大小:21.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8-25

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_第1页
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_第2页
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_第3页
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_第4页
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庆市南川区司法局基层科韦刚重庆市南川区位于重庆市南部,幅员面积2602平方公里,总人口64万。全区辖31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均设立了司法所,建所面达100%;有专兼职司法助理员102名;有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34个,村(居)委调解委员会250个,联合调解组织42个,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1859名。根据司法部和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意识、抓稳定就是抓发展的意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预防

2、为主意识和常抓不懈的意识”。在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等职能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借此机会,我就我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和工作中的体会,谈谈自己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自2002年9月起,中办、国办转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司法部颁发了《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这三个文件的颁布,为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使新世纪的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ofwork,rela

3、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7特别是2007年底,重庆市人大通过了《重庆市人民调解条例

4、》,《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有了法律保障。通过近年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实施,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避免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给人民调解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调解条例》,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已成为我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个重点。一、健全网络体系,抓好组织建设规范化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是

5、规范化建设的核心。对此,我区根据纠纷发生、发展的特点,本着科学、合理、管用的原则,按照“五有”、“四落实”的建设标准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形成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社(居民小组)、企业、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纠纷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调解组织网络体系。(1)积极建立和完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一是依法规范设立。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居)委员会设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而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包括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的设立依据仅有司

6、法部规章,因此通过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7《重庆市人民调解

7、条例》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规定,依法赋予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更高的法律地位。二是针对前几年成立的乡镇司法调解中心在性质、构成、工作范围和运行机制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人民调解,也不属于法定的行政调解,为此,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区统一规范为“XX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明确乡镇调委会的工作范围,即负责调解本辖区内村(居)、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了的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和跨村、跨单位的民间纠纷。(2)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我国《宪法》、《民事诉

8、讼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重庆市人民调解条例》规定的法定组织形式。实践表明,大量的民间纠纷是通过村级调委会解决的,村级调委会解决纠纷的方式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首选方式,它是人民调解的工作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民主自治的较好形式之一,要给予巩固规范,增强活力。(3)积极稳妥地发展社(居民小组)、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