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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24
《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问答》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问答一、为什么要实行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实行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国家保障残疾人合法劳动权益的一项政策法规,是我国在改革开放、建立市场经济过程中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针对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就业困难而采取的一项措施,《宪法》、《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北京市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6〕639号)等都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安排残疾人就业。实行
2、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目的是确保残疾人与健全人平等享有合法的劳动权利,保障残疾人的生存与发展,体现了我国人权保障的真实性、公平性、广泛性。 二、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有哪些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
3、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forthequalityofreviewsandreview.Article26threview(a)theCCRAcompliance,whethercopiesofchecks;(B)whetherdoubleinvestigation;(C)submissionofprogramcompliance,investigationorexaminationofwhether
4、viewsareclear;(D)theborrower,guarantorloans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2011年修订本)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应
5、当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履行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所在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6〕639号)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三、我市哪些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
6、比例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2011年修订本)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履行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所在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forthequalityofreviewsandreview.Article26threview(a)theCCRA
7、compliance,whethercopiesofchecks;(B)whetherdoubleinvestigation;(C)submissionofprogramcompliance,investigationorexaminationofwhetherviewsareclear;(D)theborrower,guarantorloans四、我市哪些单位需要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什么时间进行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申报缴纳? 2016年,全市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于7月1日至31日,到地税登记
8、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如实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情况。所有用人单位(含已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于8月1日至9月30日直接采取自核自缴网上申报的方式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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