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6708575
大小:20.15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8-24
《randolphhob-songuthrieⅲ(中文名顾某某)等销售侵权复制品案—无证销售侵权复制品行为的罪名认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RANDOLPH HOB-SON GUTHRIEⅢ(中文名顾某某)等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无证销售侵权复制品行为的罪名认定 【案情】 公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被告人:RANDOLPHHOB-SONGUTHRIEⅢ(中文名顾某某)。2004年7月29日被逮捕。 被告人:吴某。 被告人:CODYABRAMTHRUSH(中文名库迪)。2004年7月29日被逮捕。 被告人:吴世彪。2004年7月29日被逮捕。 2003年11月3日至2004年7月1日期间,被告人顾某某在没有取得《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其
2、上海住处内用电脑与国际互联网联网,通过www.three-do11ardvd.com网站(以下简称三美元DVD网站),向境外发送销售高密度光盘(以下简称DVD)信息,在境外客户确认所需的DVD,并向顾某某指定的账户汇款后,顾某某低价购进侵权复制的DVD,然后向境外发送。顾某某向境外销售侵权DVD共计13.3万余张,销售金额折合人民币330万余元,违法所得97万余元。被告人吴某、库迪、吴世彪均在明知顾某某销售侵权DVD的情况下,仍参与其中,分别为顾某某提供了收发货、联络客户、电脑管理、运输等帮助,其中,吴某参与销售的金额为326万余
3、元,涉及违法所得94万余元,个人实际非法获利1.2万元;库迪参与销售的金额为175万余元,涉及违法所得38万余元,个人实际非法获利1.2万余元;吴世彪参与销售的金额为151万余元,涉及违法所得23万余元,个人实际非法获利人民币5万元。案发后,吴世彪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事实。公安机关共查获侵权DVD11.9万余张。 公诉机关认为,4名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其中,顾某某是主犯,吴某、库迪、吴世彪是从犯,请求依法判处。 被告人顾某某对起诉书指控其通过三美元DVD
4、网站销售盗版DVD的事实无异议,但辩称其不是中国公民,也没有在中国境内做生意,故其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吴某、库迪、吴世彪均辩称,只是受雇从事劳务,没有非法经营的故意和行为。 4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分别以顾某某不是在中国销售盗版DVD,无需申请《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4名被告人主观上没有非法经营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实施非法经营的行为等为由,提出指控4名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的罪名不当。吴某、库迪、吴世彪的辩护人同时还以该3名被告人均系从犯,吴世彪有自首情节等为由,请求对该3名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 【审判】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5、院经审理认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的电影、电视、录像等制品,属于侵权复制品,被告人顾某某在未取得《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和明知是侵权复制品的情况下,仍以网上订购、组织货源、委托运输的方法销售该侵权复制品;被告人吴某、库迪、吴世彪在明知顾某某非法销售YibinCityCitytracktrafficplanningisYibincityregionalrangewithintracktrafficsystemofonceintegration,andcitytracktrafficalsoisYibinCityCityintegr
6、atedtracktrafficsystemintheofpart,foraccurategraspcitytracktrafficresearchofobject侵权复制品的情况下,仍帮助销售或运输,4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4名被告人的行为同时还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非法经营罪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适用原则,对4名被告人应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定罪处罚。故公诉机关指控4名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的罪
7、名不当,不予支持。 被告人顾某某、吴某、库迪、吴世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均数额巨大,其行为分别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依法均应惩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4名被告人通过三美元DVD网站销售侵权复制品的事实成立,但就此指控的罪名不当。4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顾某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其所组织的全部犯罪处罚;吴某、库迪、吴世彪分别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均系从犯,且吴世彪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对该3名被告人分别酌情从轻处罚。为维护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我国著作权管理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8、国刑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第16条以及最高人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