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养老金还本保险条款(97版)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养老金还本保险条款(97版)

ID:16671788

大小:27.95 KB

页数:18页

时间:2018-08-23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养老金还本保险条款(97版)_第1页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养老金还本保险条款(97版)_第2页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养老金还本保险条款(97版)_第3页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养老金还本保险条款(97版)_第4页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养老金还本保险条款(97版)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养老金还本保险条款(97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养老金还本保险条款(97版)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养老金还本保险条款(97版)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养老金还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投保条件]  第二条 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

2、费]  第三条 保险人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保险费缴付方式有月缴、年缴及趸缴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保险期间]  第四条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包括保险费交付期与养老金领取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单上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止为保险费交付期。被保险人生存至开始领取养老金时间的次月起至其身故时止为养老金领取期。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人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3、  一、被保险人于保险费交付期内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时,保险人按历年所交保险费之和的三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于保险费交付期内因疾病而身故时,保险人按历年所交保险费之和的一点五倍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于养老金领取期内身故时,保险人按历年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之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约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时,保险人按附表一的规定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责任免除]  第七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时,保险人不负本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或被

4、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三、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养老金还本保险条款(97版)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养老金还本保险条款(97版)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养老金还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投保条件]  第二条 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

5、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三条 保险人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保险费缴付方式有月缴、年缴及趸缴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保险期间]  第四条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包括保险费交付期与养老金领取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单上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止为保险费交付期。被保险人生存至开始领取养老金时间的次月起至其身故时止为养老金领取期。      

6、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人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于保险费交付期内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时,保险人按历年所交保险费之和的三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于保险费交付期内因疾病而身故时,保险人按历年所交保险费之和的一点五倍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于养老金领取期内身故时,保险人按历年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之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约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时,保险人按附表一的规定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责任免除]  第七条

7、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时,保险人不负本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三、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四、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五、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