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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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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媒法概论课程教案7传媒法概论
2、课程教案首页
3、课程简介
4、教师介绍
5、教学大纲
6、授课教案
7、作业习题
8、实践指导
9、指定教材
10、参考书目
11、考核办法
12、授课实况第一章传媒法概论第二章传媒法学第三章传媒法权利结构体系第四章传媒与法治关系第五章传媒内容管制第六章传媒侵权法第七章传媒著作权法第八章传媒行政法第九章传媒产业法 第七章传媒著作权法电子教案著作权与大众媒介的关系十分密切。一方面著作权是大众媒介的重要的权益之一。一方面媒介要切实尊重和维护其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本章在阐述著作权法一般原理的基础上,主要从媒介的视角讲述著作权,重点讲授传播者的权利。第一节著作权法与大众传媒一、著作权1、著作权的定义著作
13、权,又称版权,是指人们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创造活动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广义的著作权包括基于创作作品而享有的权利和基于传播作品而享有的邻接权。2、著作权的特征:(1)无形性(2)时间性(3)地域性二、著作权法1、著作权法的定义:著作权法是确认作者对自己的作品的权利以及规定因创作、传播和使用作品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著作权法的渊源(1)我国法律法规:《著作权法》《宪法》《民法通则》《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等(2)国际条约:《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录音制品公约》《罗马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14、协议》三、著作权法的原则1、保护作者权益、鼓励创作和传播原则2、平衡原则3、国际保护原则四、著作权法与大众传媒著作权法与大众传媒的关系十分密切:媒介组织的成员或其本身,为传播活动提供内容,往往成为著作权的主体。媒介组织作为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过程中应遵守著作权法的规定,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著作权的发展,总是与信息技术应用于大众传播的发展阶段相呼应。第二节著作权的构成一、著作权的主体1、根据主体性质划分:(1)自然人主体(2)单位主体2、根据是否直接进行创作划分:(1)作者(2)非作者著作权人案例分析华声月报诉农民日报社著作权纠纷案1996年5月24日,农民日报社下属的《农村生活报》
15、在该报刊登了《北方边境拦截偷渡客》一文。其与《华声月报》1996年5月5日刊登的文章除了没有署“八省公安边防联合行动”的题眉,其余均相同。同时还刊登了该文配发的两张图片。文字部分刊登了作者署名,两张图片未刊登作者署名,也未注明该文、图原载《华声月报》1996年第五期。华声月报依法提起诉讼,诉称农民日报社侵犯了华声月报的著作权,认为《北方边境拦截偷渡客》配发的其中一张署名“法满”的照片应为单位作品。并向法庭提交了指派摄影记者法满拍摄照片的发稿签,作为证据证明照片的拍摄足以代表法人意志。二审法院判决认为:华声月报社作为《北方边境拦截偷渡客》一文的编辑者,对于该文文稿及照片并不享有著作权。法
16、满虽为华声月报社职工,但法满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创作的图片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应由法满享有。华声月报社不享有著作权,其对《农村生活报》侵犯其著作权的指控不能成立。本案中,原告对照片这一摄影作品的作者认定是不对的。虽然照片是在杂志社签了发稿签以后,才得以发表,但这只是杂志社正常出版工作的流程,并不表明拍摄行为是在杂志社的组织下进行,并由杂志社对其承担责任,因而这张照片并不符合单位作品的构成条件。同时,照片在华声月报刊登时,已署名“法满”,且该照片确属“法满”拍摄,因此,也同样不能认为该照片是单位作品。依照法律规定,《农村生活报》可以转载《华声月报》已经发表的《北方边境拦截偷渡客》一文,但在转载
17、中应当注明原作品首次发表的刊物和日期,《农村生活报》转载其他刊物已发表的作品但不注明首发刊物和日期的行为是错误的。链接:http://www.chinaiprlaw.com/二、著作权的客体1、著作权的客体:所谓著作权的客体,就是指由著作权法规定的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简言之,就是作品。2、作品的构成要件:实质要件——有独创性形式要件——可复制性注: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3、著作权客体的的种类(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
18、)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案例分析2004年3月1日,属于国际唱片业协会会员的环球、华纳、百代等49家中外唱片公司委托北京两家律师事务所发出一份律师函,矛头直指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一万多家KTV经营者,要求众多KTV经营者为其在营业中播放上述唱片公司的音乐电视(MTV)、音乐录影(MV)及卡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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