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园”预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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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玉园”预售方案“玉园”预售方案一、制订商品房预售方案的依据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温政发﹝2010﹞1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遏制我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0﹞4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

2、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工作的补充意见》(温政发﹝2010﹞62号)、《温州市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1〕23号)及《关于落实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温房字〔2011〕30号﹚的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二、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坐落于龙湾城市中心区D08号地块,项目经温州市地名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命名为“玉园”。(二)我公司2009年12月2日以出让方式取得该地块,2010年10月12日签订土地合同,并办理编号为温国用(2010)

3、第2-19199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2010年10月15日至2080年10月14日。该地块土地面积32668.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下同)98001.63平方米,另地下室51099.35平方米。该土地于2011年8月9日向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定抵押贷款,贷款金额为50000万人民币,抵押期限2011年7月29日至2013年7月28日,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已书面同意该项目给予销售。(三)项目总建筑面积149100.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98001.

4、63平方米,另地下室51099.35平方米;地上建筑有:住宅8幢894套91397.54平方米,社区文化中心1999.82平方米,物业用房710.32平方米,居委会352.11平方米,配套用房512.34平方米,警务室20.72平方米,净菜场3008.77平方米。(四)该项目的容积率为3.0,绿地率为≧35%;(五)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为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已向温州市房产管理局龙湾分局进行备案,委托管理期限自项目交付之日起至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与乙方或其他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5、六)本项目于2010年11月22日领取证号为建字第浙规证2010-03030006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上标注的经济技术指标同上第(三)条)2010年11月24日领取了该项目1标编号为330303201011230101号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规模49706.02平方米。2010年11月24日领取了该项目2标编号为330303201011230201号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规模48295.61平方米。三、工程建设进度安排(一)当前的实际进度状况:本项目当前进度已达±0:000,局部主体三

6、层。(二)本项目于2010年10月份开工,预计将在2012年4月30日主体结顶,计划于2014年12月31日竣工交付使用。四、预售商品房情况(一)预售商品房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情况:本项目目前投入建设资金已超过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并建设进度已达到±0.000以上,房管部门申领预售许可所需的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材料均已齐全。(二)本项目一次性领取预售许可手续,本次拟预售面积为91397.54㎡平方米,共有住宅892套。建筑面积预售及分摊情况详见面积预测测算表及平面图。(三

7、)本项目预测单位为温州市立民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测得总建筑面积98207.48平方米,其中住宅91609.10平方米,物业用房690.36平方米,配套用房514.54平方米,社区用房1995.74平方米,净菜市场3025.68平方米。另有地下室51083.19平方米。住宅894套,物业用房3套,配电间、智能监控中心、电信房、有线电视房等配套用房。因住宅测绘面积91609.10平方米多出规划许可211.56平方米,作为超建面积进行留置,待相关手续完整后发售。(四)本预售商品房均为毛胚房,最终交付标准以《商品房

8、买卖合同》为准。五、公共部位、公共设施情况(一)位于第8幢一层的公变用房,附属幢的配电间、智能监控中心、电信房、有线电视房,上述配套用房合计面积514.54平方米,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位于项目第4幢102室、第8幢201室及附属幢103室为物业用房,合计面积690.36平方米。(二)本项目中社区文化中心用房、居委会、警务室,以及净菜市场等等配建项目,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龙湾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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