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之间非婚同居关系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男女之间非婚同居关系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ID:16508284

大小:18.56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8-10

男女之间非婚同居关系若干法律问题探讨_第1页
男女之间非婚同居关系若干法律问题探讨_第2页
男女之间非婚同居关系若干法律问题探讨_第3页
男女之间非婚同居关系若干法律问题探讨_第4页
男女之间非婚同居关系若干法律问题探讨_第5页
资源描述:

《男女之间非婚同居关系若干法律问题探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男女之间非婚同居关系若干法律问题探讨一、同居关系的内涵近年来,同居现象非常普遍,但是我国婚姻法中原无同居关系这一概念,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11月21日公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一、同居关系的内涵近年来,同居现象非常普遍,但是我国婚姻法中原无同居关系这一概念,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11月21日公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将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之间的关系表述为非法同居关系,该解释在制订后,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地受到各界的质疑。因为根据这一司法解释的规定,似乎可以得出

2、如下认识:处于婚姻关系之外的同居关系,还可以再具体细分为两大类:即合法的同居关系和非法的同居关系。好像法院予以解除的,只是那种非法的同居关系,而对于合法的同居关系还是应该予以保护的。可是,我国又有哪种同居关系是法律明文规定了其合法性的呢?就法理而言,法无明文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即为合法行为。非法,应当是指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为,而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无婚姻关系者同居的规定,既然法无明文规定,又何来非法呢?法律没有规定同居关系的合法性,但这也并不能反向推出同居关系就是非法的结论,所以200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就修改后的《婚姻法》所作的第一批司法解释中,对这一问

3、题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将“非法”二字删除,只称为“同居关系”,然而该解释中却仍未对同居关系的概念作出明确的规定。 同居关系是一个外延较广的概念,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同居关系所指向的具体内容也都有所不同。比如从同居各方的性别出发,可以有同性之间的同居和异性之间的同居之分。从同居各方的婚姻状况入手,又可以分为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从双方对外所公示的关系来看,同居关系还可以分为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同居关系和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同居关系。由此可见,同居关系的含义应包括广义的同居关系和狭义的同居关系。所谓广义的同居关系,是一种基于共同生活,居住而形成的关系。从此

4、含义理解的话,可以形成同居关系的情形很多,范围也很广。与自己同住的亲属、朋友、同学等,形成的都属于广义上的同居关系。而狭义的同居关系,则是被赋予了特定含义的同居,一般人们讲的同居关系问题,通常都属于这种狭义的同居关系范畴,即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但却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生活,其虽然不完全具备合法婚姻的构成要件,但在某些方面却与婚姻关系有着相类似的特征。因此,我们认为同居关系是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而自愿、持续、稳定、公开地有性生活内容的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社会关系。同居的分类二、、同居的分类同居关系的种类可以从多方面去划分。大的方面我分为事实同居和法定同居

5、。我这里从同居当事人是否已婚来分,将事实同居关系又分为“未婚同居”与“已婚同居”。这也是常常看到的对同居的分类。  (一)未婚同居  未婚同居,有的学者也称之为“不涉及他人婚姻的同居”①。这种同居一般是以感情为基础的,它又涉及到两种情况:第一是同居的男女双方在同居之前都没有过婚姻,他们的同居不涉及到他人的婚姻。在校大学生的恋爱同居,在很多农村中的那种“只办喜酒不办证”的“事实婚姻”同居,试婚等。第二种情况是男女一方或双方在同居以前有过婚姻,但在同居之时其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他们的同居也不涉及到他人的婚姻。这种情况最多存在老年朋友之中的“夕阳红同居”,还有倡

6、导“轻松”和“无碍”的自由生活的工薪阶层也大有人在。对未婚同居的立法态度,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过去是严厉的禁止,古时的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年轻男女私定终身,私奔的下场一般是十分凄惨的,到头来不是“抱柱而死”就是“各奔东西”。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对同居关系的调整有了新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我们对同居关系,只要符合我上面讲的同居关系的特点的,就认定为是“事实婚姻”,和合法婚姻有相当的效力;如果同居涉及到他人婚姻的,就认定为非法同居。1994年2月1日之后,我们国家的立法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现在的同居关系,法律是不调整的,也就是说,法律现

7、在对同居关系是放任的态度,不保护也不制裁。这也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许多麻烦。有些未婚同居者,特别是那些没有固定居所的同居者,常常被少数的治安执法人员以“扰乱治安”等名义“棒打鸳鸯”,甚至罚款,治安拘留等事件也是偶有发生。  (二)婚外同居  婚外同居通常也被称为“姘居”,是指同居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同居当时已有合法的婚姻存在且还没有解除。这种同居它影响到了他人的婚姻,所以,婚外同居又称为“涉及他人婚姻的同居”。这种同居现象主要表现在“金屋藏娇”、“养情妇”、“养小秘”、“包二爷”、“包二奶”等。在现实实践中,有婚姻一方的多为男性,而同居的另一方女性多为年轻的女子

8、,他们之间的年龄差别一般是很大的,10到40岁不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