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纳税人的信赖利益保护_经济法学论文【精品论文】

试论纳税人的信赖利益保护_经济法学论文【精品论文】

ID:16492676

大小:23.87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8-10

试论纳税人的信赖利益保护_经济法学论文【精品论文】_第1页
试论纳税人的信赖利益保护_经济法学论文【精品论文】_第2页
试论纳税人的信赖利益保护_经济法学论文【精品论文】_第3页
试论纳税人的信赖利益保护_经济法学论文【精品论文】_第4页
试论纳税人的信赖利益保护_经济法学论文【精品论文】_第5页
资源描述:

《试论纳税人的信赖利益保护_经济法学论文【精品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试论纳税人的信赖利益保护(1)_经济法学论文【摘要】对信赖利益予以保护是当今各部门法的普遍做法,税法上的信赖利益保护即是指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本文试从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的理论依据、必要性、构成要件和实现机制等方面全面论述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以期为在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确立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机制以更好的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做出一点有益探索。  Toprotectthetrustbenefitisaprevalentmodelinalmostallbranchoflawinnowdays.Inthetaxlaw

2、,thetrustbenefitprotectistoprotectthetrustbenefitofthetaxpayers.Thispaperisaimsinacomprehensiveanalyzeofthetrustbenefitprincipleofthetaxpayersbydiscussthetheoreticanalyses,necessity,componentqualificationandrealizemechanismofthetaxpayerstrustbenefitprotec

3、t.Lookingforwardtocontributetotheestablishmentoftaxpayerstrustbenefitprotectmechanismofourcounty’staxlawjurisprudence.【关键词】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税收法律关系【正文】  信赖是人与人之间社会交往的基础,也是法律体系正常运行的保障。信赖关系的建立,可以有效地降低制度成本维护法律秩序的安定性和可预测性。对当事人来讲,信赖虽然不能带来积极的利益,当时信赖一旦被破坏,则可能带来损失。因此可以说,信

4、赖利益是一种消极的利益。[1]现行的许多部门法都对信赖利益加以保护,在税法中引入信赖利益保护机制,可以促进税收征纳双方建立诚信关系,促进良性互动,有效保护纳税人权利,具有非常中药店意义。但由于纳税人信赖利益的保护机制又不可避免会会造成信赖利益关系与合法性以及合理性的冲突,有必要对其予以深入探讨  一、信赖利益保护的法律实践  (一)各部门法上对信赖利益的保护。  信赖利益保护是各个部门法上的通行做法。民法上有信赖利益赔偿原则,如美国学者富勒提出如果原告基于被告允诺的信赖,而改变了自己的处境,或者错过了订立

5、其他合同的机会,那么就应该赔偿原告因信赖被告的允诺而遭受的损害。[2]这就打破了美国契约法上传统的损害赔偿原则,即“要么赔偿期待利益,要么没有责任”,为英美传统的契约法理论提供了另一种救济方式。刑法上有所谓的“信赖原则”,它指的是如果可以信赖被害人或者第三人能够采取相应的适当行为的场合,由于被害人或者第三人不适当的行为而导致结果发生的,行为人对此不承担责任的原则。[3]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一般认为萌芽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德国,当时德国各邦行政法院在裁判有关撤销、废止行政处分的案件时,对开始引用此项原则

6、的内容;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有关信赖保护的学说与论争不断出现、演进,行政信赖保护开始被人们提升为行政法基本原则来加以认识,并在行政法制实践中得到某些运用;至1973年10月召开的德国法学者大会将“行政上之信赖保护”定为会议第二主题,信赖保护作为一项公法原则的地位终告奠定。[4]1976年德国《行政程序法》的颁布,标志着行政信赖保护作为行政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在法典中得到正式确认,甚至被认为是宪法原则,并为此后的多数大陆法国家所仿效,[5]因此在税法上,信赖利益保护应当得到承认和保护。  (二)税法上的信

7、赖利益保护即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  一般而言信赖利益是一种双向的利益选择,这样税法上的信赖利益保护就应当包括保护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信赖利益和保护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信赖利益两种。但是笔者认为,税法上应当保护的信赖利益应该主要是指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信赖利益,而不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信赖利益。这是因为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地位实际上是不平等的,其基于信赖破坏而受到损失获得补偿的可能性是也不一样的,纳税人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对纳税人设定义务和行政处罚来保证其对纳税人的信赖不致被破坏;即

8、使其信赖利益遭到破坏也可以通过以上保障机制予以保护,而无需借助于信赖利益保护机制。而纳税人则不然,其缺乏税务机关所独有的那种保护机制,一旦其信赖利益遭到破坏,纳税人可能会在经济上蒙受不必要的损失。所以税法上的信赖利益保护应当就是指纳税人的信赖利益保护。  二、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的理论依据  有关纳税人信赖保护在理论上的依据与渊源,学界向来存在不同意见,其较为流行的观点大致有“诚信类推说”、“法律安定说”与“基本权利说”等三种: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