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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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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之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之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之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之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之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之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之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之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之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之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之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之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之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之议 〔摘要〕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呈现出扩张化、复杂化、多样化、群体化的特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主要类型包括土地所有权纠纷、土地收益分配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征收纠纷、土地流转纠纷、土地继承权纠纷、土地调整纠纷等。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思路是:完善相关立法是前提,构建多元化机制是基础,转移农村人口是根本
2、,健全社保体系是关键。 〔关键词〕农地土地承包纠纷,特点,类型,解决思路 当前,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大量出现,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科学分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主要特点与主要类型,建立公正、高效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解决机制,对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农村稳定与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主要特点 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呈现出新的特点,不仅数量上有扩张趋势,而且日益复杂化、多样化和群体化。 (一)扩张化趋势。近年来,随着土地收益的大幅上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3、呈迅猛上升之势,土地与人口膨胀、城市化与工业化对土地需求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加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和中央对农民减负增收政策的实施,农民将土地看得越来越重。当遇到土地承包纠纷或土地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不再姑息、避让,而是竭力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各地法院和信访部门的统计,因土地承包引发的纠纷在所有纠纷中所占的比例逐年递增,呈现出快速扩张的趋势。 (二)复杂化趋势。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民生产、生活范围的不断扩大,导致跨组、跨村、跨乡、跨县甚至跨市土地纠纷不断增多。许多土地承包纠纷已由过去的“一因一果”发展为”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和“多因多果”,矛盾纠纷的成因
4、多,生成过程复杂,导致的后果严重。许多土地承包纠纷不止涉及一个或几个人的利益,而是牵涉众多人的利益,有些甚至还涉及家族、村寨的利益。纠纷参与人数动辄数十人,甚至上百人,使纠纷变得更加复杂,解决的难度明显增加。 (三)多样化趋势。长期以来,我国的农村经济结构比较单一。但是随着中央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经济也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态势。具体到土地纠纷,土地承包主体的多样化,土地承包方式的多样化,导致土地承包纠纷形式的多样化。土地所有权纠纷、土地收益分配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征收纠纷、土地流转纠纷、土地继承权纠纷、土地调整纠纷等多种类型的纠纷不断出现,土地
5、纠纷多样性的特征越来越明显。 (四)群体化趋势。以往法院受理的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多是个体诉讼,信访部门受理的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也多是个人上访。近年来呈现出群体化特征,表现为群体诉讼、集团诉讼和群体上访。一案涉及的人员少则几十户,多则上百户,而且每户家庭都有数个家庭成员。这样计算下来,有时一案就涉及数千人。案件的处理结果又与农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社会影响极大,稍有不慎,就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有明显的群体化趋势。 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主要类型 由于农村土地利益关系复杂,土地承包纠纷表现形态也多种多样。实践中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土地所有权纠纷。宪法、民法通则、
6、土地管理法、物权法都明确规定了我国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即国家和集体两级土地所有权。但“权利主体虚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弱化的原因与表现。”〔1〕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我国现行立法使用的“农民集体所有”是一个既清楚又模糊的概念。说它清楚是指有关法律确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即乡(镇)、村、村民组三级所有。说它模糊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既非个人,亦非法人,他们是一定集体组织范围内的全体农民,直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享有所有权。而实际
7、上,在当前大多数地方,农业合作社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已不存在,村级所有的土地是该村村民组所有的土地相加之和,乡(镇)所有的土地是该乡(镇)所属村所有土地之和。土地承包到户,村委会是发包方,承包户的土地实际上依据村民组所占有的耕地的多少决定。在同一个村委会中,不同村民组的农民平均承包的耕地面积有明显区别。总之,除村民委员会实际存在外,乡(镇)、村民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都是虚置的,有关土地方面的许多纠纷都是由于主体不清楚引发出来的。〔2〕再加上现行立法对土地做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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