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融资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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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融资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裘企阳一、概述融资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包括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和承租人的会计处理两个方面。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是我国境内机构时,其全部经营活动所应遵循的财务会计原则和规范,是财政部发布的、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财务通则》;其执行的会计制度所应遵循的准则,是财政部发布的、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到对融资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则是财政部发布的、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租赁》,其财务报表科目的设置及会计核算方法,应根据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针对该类企业制

2、定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设计和执行。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对出租人来说,无论其是否具备金融机构法人资格,只要是其营业执照所记载的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的,就其所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而言,其财务报表科目的设置及会计核算方法,首先应遵循我国财政部制订的、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租赁》,同时应根据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特别是其中的第四章《金融性公司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的规定,并结合其自身业务特点而设计,并需经其董事会确认。作为经营融资租赁的机构,无论该出租人是否

3、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对融资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都是对融资租赁这种特殊的带有或兼有金融业务性质的业务的会计处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的会计报表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方法,首先具有针对金融业务的性质,同时它又具有不同于其它类别的金融业务(例如信托业务或证券业务)的特点。又由于融资租赁本身是一种新的、正在发展的金融业务,因此,各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又在严格遵循上述法规的前提下,各有其自身的特点。出租人的财务活动,至少包括三个方面:筹资活动、租赁融资活动和日常开支。因此就有对各种形式的筹资业务的会计处理、对

4、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和对营业费用的会计处理这三大类业务。其中,对各种形式筹资业务和对营业费用的会计处理,同其它类别的金融性公司并无差别,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则是其特殊的业务。本节专就出租人针对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业务的会计科目设置及会计处理方法,作一说明。不当之处,请予指正。一、会计科目的设置及其含义25一)融资租赁合同所涉及的资产负债表会计科目如下:(一)银行存款其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贷记总额是出租人为租赁物的购置所直接支付或因购汇而支付的金额、在租赁物购置环节中为承租人垫付的金额、向保险人支付的租赁物财产保险费以及/或

5、者还有向承租人返还的租赁保证金本息之和;其借记总额是出租人从承租人那里收到的金额、租赁物变现收入以及/或者各类佣金收入;其借方余额,是出租人涉及该合同的“租赁收益”、“手续费收入”、“其它营业收入”的贷记金额之和。(二)租赁资产(特设科目)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必定要有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购买租赁物的事项。一旦购买,出租人就拥有了租赁物这种资源,它就可以通过把租赁物的使用权让渡给承租人并收取租金的方式,来获得经济效益。因此,有必要设置“租赁资产”这个科目。本科目的含义是,该实物资产不同于该企业的其它实物资产,它不仅是专门为出

6、租而购置的,尤其是,随附于该资产的风险和报酬,必将是向既定的承租人企业实质性地转移的。该科目的借记金额是出租人企业为取得该资产所有权所各次发生的支付,其可靠性由相关的支付凭证验证,与之相关的会计行动,是银行存款的各次等额贷记。在合同约定租赁物由出租人企业投保的情况下,各年支付保险费时,也应借记本科目。对于“租赁资产”科目,还需说明以下几点:1)本科目的借方合计额并非一定就是租赁会计准则所说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因为,存在着租金的计算并不以摊提出租人企业所承担的租赁物购置成本的全额为基础、而是“留有无担保余值”的交易方式;

7、2)本科目的借记项目并非一定就是出租人企业为购置该租赁物所已经实际支付的项目,而是还可能包括根据买卖合同或其它相关合同所必将支付的项目,例如,应于租赁物试车成功时支付的尾金之类。这时,与之相关的会计行动,是在“应付账款”科目中作等额贷记;3)凡是由并非出租人企业的第三人承担的租赁物购置成本,而且由此带来的经济效益归于第三人的,则这部分购置成本不确认为“租赁资产”的价值。这种情况存在于“杠杆租赁”或“委托租赁”的交易方式之中;4)融资租赁合同终止时,无论租赁物将如何处分,租赁资产消灭。因此,应以其借方合计额贷记本科目,予以转

8、销。(三)待转租赁资产(特设科目)本科目是“租赁资产”的备抵科目,其用途是据以确认应付租赁款中应由出租人企业收回的租赁物购置成本。换句话说,也就是确认会给出租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租金的计算基础。正因此,本科目的首次记录时间应是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相关的会计行动是下面将要讨论的对“应收租赁款”科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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