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本科生转专业和转学管理办法

附件一:本科生转专业和转学管理办法

ID:16347313

大小:31.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8-09

附件一:本科生转专业和转学管理办法_第1页
附件一:本科生转专业和转学管理办法_第2页
附件一:本科生转专业和转学管理办法_第3页
资源描述:

《附件一:本科生转专业和转学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本科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因材施教;(二)公开、公平、公正。第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或转学(一)入学未满一学年或毕业前一年不得转专业;(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三)文史类与理工类考生不允许相互跨类转专业;(四)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前一年不得转学;(五)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学生不得转学。第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转专业(一)第一学期学

2、习成绩排名在学校规定的比例内,且所修课程第一次考核合格;(二)学生在某方面有突出才能,转专业后可更好地发挥其特长;(三)学生创业休学或入伍退役,复学后自身情况确有需要;(四)学生因疾病或生理缺陷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申请人入学分数不得低于拟转入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分数);(五)学生学习有困难,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申请人入学分数不得低于拟转入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分数)。3第四条转专业工作程序(一)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1款情形的按以下程序办理1.第一学年春季学期,根据学校通知,具有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

3、申请,转出院(系)汇总将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将申请名单公示5日;2.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到拟转入院(系)参加考核。未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3.接收院(系)考核结束后,将录取名单报教务处;4.教务处复核后报学校审批,名单公示5日;5.获批转专业学生在第二学期无课程不及格者,于大二开始办理相关手续。(二)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2-5款情形的按以下程序办理1.拟转专业学生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调专业申请表》,并附课程成绩单及相关支撑材料。2.拟转入院(系)对申请学生进行考评,将结果报教务处;3.教务处复核后报学校审批,名单公示5日

4、;4.获批转专业学生于大二开始办理相关手续。第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形可申请转学学生因患病或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申请转学。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学生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第六条转学工作程序(一)申请转3学的学生,须在学期初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供申请理由的佐证材料及转入学校与专业的信息。(二)学生所在院系召开院务会议集体讨论,审核学生是否具备申请条件,申请理由的佐证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形成会议纪要,并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本人基

5、本情况(姓名、性别、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高考省份、准考证号码、学号、入学时间、专业、高考分数、录取形式、民族)、转学理由、拟转入学校与专业、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的分数、转学理由的佐证材料,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三)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转学材料一式五份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并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四)公示无异议报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批准。第七条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17年8月1日3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