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ID:16303165

大小:36.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8-09

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_第1页
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_第2页
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_第3页
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_第4页
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财政局、商业局(委)、省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促进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传统服务业现代化水平,省政府决定2007年起省建立“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为规范管理,我们制定了《辽宁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辽财流〔2007〕239号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商业厅二○○七年四月六日辽宁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传统服务业现代化水平,省政府决定建立“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为规范资金使用,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发挥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

2、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服务业发展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传统服务业升级项目国内金融机构贷款贴息及项目支出补助的专项资金。第二章 资金使用的原则第三条 服务业发展资金使用的原则:(一)引导性原则。现代服务业主要靠市场作用发展。服务业发展资金是政府引导性资金,通过贴息或补助方式引导和扶持仅靠市场难以解决、需要政府支持的公益性服务业和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拉动、促进作用而急需推进的服务业发展,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注入,加速企业发展。(二)突出重点的原则。现代服务业发展涉及领域广泛,服务业发展资金要突出重点,优先支持流通服务

3、业发展和现代化升级。(三)平等对待的原则。在辽宁境内注册(不含大连),并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服务业企业(单位),凡符合本办法支持范围的服务业项目都给予扶持,一视同仁。(四)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管理的原则。向社会公开资金管理办法;公开每年支持重点和方向;公开项目申报及征集流程;公开项目审批程序;网上公示,接受监督;规范管理,追踪问效。第三章 资金使用的范围第四条 传统服务业现代化升级。重点对传统服务业企业现代化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升级)、信息化软件研发及专业设备购置、国家级“中华老字号”和民族贸易企业网点改造等发生的金融机构贷款给予贴息。第五条 现代物流业。重点对商贸物流业建

4、设、发展中大型现代管理软件开发项目发生的金融机构贷款给予贴息;对商贸物流业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给予适当补助。第六条 城乡流通市场体系建设。重点对有区域特点的城乡品牌商品批发市场建设发生的金融机构贷款给予贴息;对市场为公共服务进行的信息系统研发及应用、检验监测设备购置等给予适当的补助。第七条 农村服务业。重点结合国家实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对龙头企业配送中心建设、在乡镇开设直营农家店和消费服务中心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在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对符合国家补贴政策超过国家试点规模部分,给予适当补助。第八条 粮食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对重点和特色粮食批发市场信息系统的研发、应用

5、给予适当补助;对提高粮食企业粮油商品的散装、散运、散储能力,提高粮食精深加工能力建设,拉长产业链,完善粮食转化机制所发生的金融机构贷款给予贴息。第九条 民族特色、地区特点的品牌旅游和文化产品开发建设。对特色旅游景区、景点设施建设发生的金融机构贷款给予贴息;对反映历史文化、民族特点,深受群众喜爱的品牌文化产品建设给予贴息或补助。第十条 设计、咨询等生产服务业。重点对设计、咨询企业专业设备更新改造而发生的金融机构贷款给予贴息;对引进国际高级人才给予适当支持。第十一条 会展业。对会展场所为增强服务功能实施的信息系统改造、配套设施改建、会展企业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等发生的金融机构贷款给予贴

6、息支持。第十二条 服务外包业。对重点服务外包企业采用新技术、增加或更新专业设备所发生的金融机构贷款给予贴息。第十三条 中介机构。重点支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对省级协会组织的中介机构领军人才培训项目和先进审计(评估)软件研发给予适当补助。第十四条 现代服务业领域人才培养。对具有一定资质的办学单位专门从事现代服务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其专业设备设施购置、更新发生的金融机构贷款给予适当的贴息;对现代服务业领域职业技术培训项目给予适当补助。第四章 资金使用的条件第十五条 申请使用服务业发展资金的项目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

7、有法人资格。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年检合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二)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不拖欠职工工资和按期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三)贴息项目必须具有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资金到位凭证及利息结算证明。(四)补助项目必须是已经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或者是在建、拟建具有科学的可研报告及市场预测评估报告,符合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的项目。第十六条 在上述资金支持范围内,对金融机构或担保公司已同意发放贷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