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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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办事指南一、依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等。二、受理范围除中外合资、合作及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置的门诊部和诊所由所在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外,其他医疗机构均由原批准其设置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登记。三、提交材料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

2、注册书》一式1份(样式见附件1)。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3.医疗机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包括房屋产权及使用方面的证件、证明和协议等)。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5.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标明比例、面积、房屋用途等)。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包括医院管理工作制度、临床部门工作制度、护理工作制度、医院感染工作制度、药事部门工作制度、医技科室工作制度、财务部门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等。还应包括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及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和医疗废物转运协议等)。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

3、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见附件2)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明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任职证明、任免文件和签字表,见附件3和附件4)。8.《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批表》(见附件5)。9.医疗机构竣工验收的相关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包括环保、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审核意见或备案凭证;申请登记医学影像科中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核医学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等与放射诊疗有关的诊疗科目的,需提交《放射诊疗许可证》或《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涉及甲、乙类大型设备配置的还需提交大型设备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10.申请门诊

4、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其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11.设置医疗美容诊疗科目的还需提交《北京市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审核表》(见附件6)。12.申请营利性医疗机构登记注册的,还应当具备该医疗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信息(由医疗机构审批机关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的方式查验,不要求申请人提交)。四、办理时限自正式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1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许可决定时限,但最长不超过45日。五、提交材料的要求1.申请

5、方须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申请材料应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内容须完整、清楚,不得空项;网上下载表格不等改变其样式和规格;申请材料应按顺序提交,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各项材料。3.复印件应在材料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由设置单位加盖公章或由设置人签字并标明日期。4.申请方如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许可事项,应填写《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7),并提交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申请方凭《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领取审批结果,若“凭证”丢失,申请方须带身份证及机构开据的证明

6、信领取审批结果。六、注意事项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3)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4)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5)被吊销及吊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执业医师法》,设置诊所的个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2)经注册后在医疗、预

7、防、保健机构中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3.本市建立执业登记现场审查制度。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将组织审核专家组对拟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仪器设备、基本设施以及执业人员资质、基本知识和技能等进行现场抽查审核,形成书面意见。现场审核不合格的,不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七、其他(办事地址、办事时间、乘车路线、联系方式等,)咨询电话:010-52808206办理部门:北京市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3层卫计委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节假

8、日除外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上地办公中心西侧)网址:http://hdwjw.bjhd.gov.cn/(北京市海淀区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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