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青少年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研究

贵州省青少年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研究

ID:16272408

大小:151.50 KB

页数:22页

时间:2018-08-08

贵州省青少年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研究_第1页
贵州省青少年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研究_第2页
贵州省青少年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研究_第3页
贵州省青少年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研究_第4页
贵州省青少年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贵州省青少年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贵州省青少年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研究胡月军刘跃挺作者简介:胡月军,男,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刘跃挺,男,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博士研究生。【内容摘要】黑恶势力犯罪队伍日益年轻化,青少年越来越多地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本文通过对近年来贵州省部分地市青少年参与黑恶势力犯罪问题的分析,以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防止青少年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的进一步发展。【关键词】青少年黑恶势力犯罪特点原因对策近日,贵州公安机关正在侦办何俊、曾祥友、游祥炎、邹泽、白中杰(男,1993年9月26日出生,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人)抢劫、杀人团伙犯罪案件。该团伙自2010年

2、7月12日以来在贵阳、安顺、毕节等地连续实施抢劫、杀人作案6起,杀死9人。2010年8月2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安部通缉令是由公安部发布的面向全国通缉在逃人员的命令。它分为A级、B级两个等级。A级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主要适用于情况紧急、案情重大或突发恶性案件,是最高级别。白中杰是公安部有史以来最小的A级通缉犯,尚未年满17周岁。通缉令照片上的白中杰身穿校服式运动衫,脸上带着青少年未脱的稚气。很难相信,还是孩子模样的他已经是作案6起、杀死9人的嫌疑犯。8月4日下午,该案专案组在贵阳市将白中杰成功

3、抓获。至此,该抢劫、杀人犯罪团伙成员全部落网。该A级通缉令一经发布,立刻被全国各大新闻媒体报道,该案将是贵州省乃至全国青少年参与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件。据贵州省公安机关打黑除恶重点整治和线索排查督战会的消息,经过两年打黑除恶严打整治专项行动,贵州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喜人,2009年,贵州省打黑除恶战绩排名跃入全国先进行列。其中值得格外关注的是,黑恶势力犯罪队伍日益呈现年轻化,青少年越来越多地参与黑恶势力犯罪。一、黑恶势力犯罪的概念界定严格说来,“黑恶势力犯罪”一词,只是一个社会俗语,而非严谨的法律概念,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所谓黑恶

4、势力犯罪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犯罪的总称。其中,我国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还没有形成类似于西方国家那种真正意义上的黑社会组织。贵州省黑恶势力犯罪同样如此。在我国,如何界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已有法律明文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犯罪组织。其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试图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以达到获取垄断性经济利益的,有组织的犯罪团伙。其基本特征:(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

5、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这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这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经济实力特征;(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这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特征;(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这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非法控制”特征,也是区分黑社

6、会性质的组织与犯罪集团的最主要特征。目前,我国法律对恶势力犯罪仍无统一标准,使得公安、检察院、法院凭自己的理解去认定,这样难免造成司法工作中的不统一、不协调。恶势力犯罪一般指有相对固定成员,纠集人员较多,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一定的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并且对社会生活秩序、正常经济秩序等方面造成比较恶劣的影响,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团伙。恶势力犯罪具备以下特征:由多人组成(3人以上),有相对固定的成员;犯罪目的具有随意性以及多样性(不一定以经济利益为目的);违法犯罪活动一般表现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

7、、抢夺、盗窃、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涉及黄、赌、毒等,具有多样性;在一定的区域或者行业内,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犯罪行为;对一定的区域或者行业内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参见张雯、李雯佳:《贵州省黔西南州未成年人参与黑恶势力犯罪调查报告》,赖梁盟主编:《当代法学论坛》第23期,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16页。二、贵州省青少年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情况一般认为,青少年犯罪是指14周岁至25周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性的反社会行为。其中包含14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

8、年人犯罪和18—25周岁年龄段的人的犯罪。这不仅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也是我国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由于“文化大革命”的破坏,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青少年犯罪高峰期,之后,从9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