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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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政法大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基本建设(以下简称“基建”)财务管理,保证资金科学、合理使用,控制工程成本,提高基建资金的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基建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基建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基建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及时筹集和使用基建资金;保证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做好基建资金的年度预算,按程序严格审查基建项目预决算,做好基建会计核算、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基建资金内部

2、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努力提高投资效益。第三条 基建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基建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基建项目,不得挤占、挪用、截留。预算内基建资金按规定统一在中国银行开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能及时足额用于工程建设,其中国债专项资金实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二)经济效益原则:基建项目从论证、立项、开工、竣工到交付使用的全过程,基建资金从筹集、使用、核算到管理的全过程,必须厉行节约,降低工程造价,减少损失浪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控制原则:为严肃

3、基建投资计划,确保工程按计划执行,不得随意扩大建筑规模、增加建筑面积、提高建筑标准。基建资金用量应控制在计划额度内,原则上不允许突破。如经论证,确需设计变更需要增加的,需报经主管基建副校长和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核,并严格按预算管理程序报批,以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四)资金管理的“三算”原则“三算”是指设计有概算、施工有预算和竣工有决算。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 校长对基建资金的管理负全面责任,主管基建副校长负直接责任,校内有关职能部门应各司其责,各负其责。第五条 学校财务处下设基建财务科,负责全校

4、基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基建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建立健全校内基建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规程、内部控制制度和岗位责任制。2.根据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保证基本建设工程用款。3.负责编制、报送基本建设年度财务预算、决算。4.严格按规定结算,定期核对财产、材料账目,及时清理往来款,严格控制工程成本,按规定做好基建会计核算工作。5.履行财务监督职责,参与工程项目预算、招投标,监控相关合同的签订。6.做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年底及时编报

5、竣工财务决算,整个工程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7.定期做好基建财务分析,切实履行好参谋职责。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 学校基建项目投资预算是学校基建项目年度支出计划,是学校综合财务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基建管理部门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基建计划、学校基建资金情况,以及本年新建、续建项目编制的细化预算。第七条 学校基建投资项目预算必须按照财政部财建[2002]338号《中央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要求及学校统一部署按时编制。已经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6、的项目投资总预算必须严格按预算执行,需要调整预算的必须编制正式调整预算,并严格按基建审批程序和预算管理程序报批,提高预算的严肃性。第八条 学校基建资金来源包括:(一)中央财政预算内基建项目资金;(二)地方财政预算内基建项目资金;(三)专项资金中安排的基建项目资金;(四)学校综合财务预算安排的基建项目资金;(五)基建项目贷款;(六)基建项目捐款;(七)其他经批准用于基建项目的资金。第九条 基建支出预算按资金的用途分为:(一)项目前期费用;(二)征地费;(三)建筑工程费;(四)安装工程费;(五)设备购

7、置费;(六)其他费用。第四章资金结算管理第十条 基建资金结算必须严格按基建程序,按设计、施工、采购合同的约定,依照工程概预算和工程进度支付。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基建财务管理规定,认真审核相关文件和材料,手续完备方可付款。在建项目尚未经上级部门批准,但已列入学校当年计划,可以支付前期费用,建设项目未经批准开工之前,不得支付工程款。第十一条 基建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财务人员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条款付款。基建工程的勘探、设计、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工程监理都要依法订立合同,并且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

8、责任和违约处罚条款。相关财务人员要参加所有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和设备、材料的采购招标。第十二条 新建项目开工前,基建处负责向财务处提供学校批准文件、项目可行性报告、立项批复文件、总概算、投资计划、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标底造价、施工合同及相关资料,经审核完备方可付款。第十三条 所有基建工程费用的开支除严格按合同履行外,还应附上工程进度表和监理部门的核算及相关手续,由基建处和财务处处长审核签字,报主管基建副校长审批签字后付款。工程款在二十万元(含)以上的,还应报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批签字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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