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

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

ID:15223951

大小:765.00 KB

页数:103页

时间:2018-08-02

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_第1页
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_第2页
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_第3页
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_第4页
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财发[2003]38号颁布日期:20031017实施日期:20040101颁布单位:农业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业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行为,强化财务监督,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农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农业系统(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农垦、乡镇企业及部属企事业单位等,下同)所有执行国家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

2、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项目建设单位。  第三条 农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和农业部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核算、监督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及时筹集和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努力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多渠道、多层次投资和群众投工投劳的特点,全面反映国家投资项目的各种渠道资金,明晰产权,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四条 农业基本建设经营性项目应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推行投资的筹划、建

3、设、生产经营、还贷全过程的系统管理。非经营性项目参照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办法,实行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农业部财务司是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农业基本建设全过程的财务活动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  (二)研究制定本部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三)审核、汇总、编制农业部基本建设资金预算。  (四)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和农业部投资计划,审核、汇总部直属单位用款计划;编制中央与地方

4、联建项目用款计划,并按财政部批复的用款计划和工程进度拨款。  (五)审核、汇总、上报基本建设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和季度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报表,审核、汇总、上报、批复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六)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监督重大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的落实。  (七)审核和审批部属单位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  第六条 有中央级基本建设资金支出的省级农业、畜牧、水产、农垦、农机、乡镇企业等主管部门,应设立或指定适应工作需要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农业部有关政策规

5、定,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指导和督促所属单位和下级部门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  (二)按计划、工程进度及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拨款,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三)审核、汇总上报基本建设项目季度投资完成情况,审核、汇总上报和批复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四)监督重大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的落实。  (五)审核、审批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部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原则实行一级财务管理

6、,由财务部门负责编报用款计划和资金的解拨及核算。  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农业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依法设置会计账目,加强会计核算。  (三)按计划和工程进度付款,及时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四)编报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季度报表和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表。  (五)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加强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工作。  (六)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第八条 建设单位

7、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并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部直属单位建设项目发生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部财务司提交有关文件和资料的复制件。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九条 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应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方向和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监督。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加强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账户(纳入财政

8、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范围的部属单位,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执行),建立基本建设会计核算账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农业部下达的投资计划和批复执行,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基本建设资金。  第十一条 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的各种资金,都应纳入预算,实行项目预算管理。  第十二条 建立基本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